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14-021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30日(星期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信国安第一城举行。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本公司股份4,644,815,599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7,371,084,200股的63.014%: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 8人 |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 | 7人 |
外资股股东人数 | 1人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644,815,599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4,110,776,794 |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534,038,805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3.014%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55.769% |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7.245% |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副董事长陈建华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本次会议。
(四)本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特别决议案的表决事项 | ||||||||
1 | 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董事会就配发、发行及处置公司额外股份而行使“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4,259,019,403 | 91.69% | 385,504,196 | 8.30% | 292,000 | 0.01% | 是 |
2 | 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
2.1 | 根据资金需要适时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 4,555,612,174 | 98.08% | 88,911,425 | 1.91% | 292,000 | 0.01% | 是 |
2.2 | 根据资金需要适时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的中期票据 | 4,555,612,174 | 98.08% | 88,911,425 | 1.91% | 292,000 | 0.01% | 是 |
2.3 | 根据资金需要适时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券 | 4,555,612,174 | 98.08% | 88,911,425 | 1.91% | 292,000 | 0.01% | 是 |
2.4 | 公司根据资金需要适时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 4,555,612,174 | 98.08% | 88,911,425 | 1.91% | 292,000 | 0.01% | 是 |
2.5 | 根据资金需要适时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公司债券和(或)永续债券、香港人民币债 | 4,555,612,174 | 98.08% | 88,911,425 | 1.91% | 292,000 | 0.01% | 是 |
3 | 审议及批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644,523,599 | 99.99% | 0 | 0.00% | 292,000 | 0.01% | 是 |
4 | 审议及批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 4,269,116,441 | 91.91% | 281,970,302 | 6.07% | 93,728,856 | 2.02% | 是 |
普通决议案的表决事项 | ||||||||
5 | 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董事会报告书的议案》 | 4,643,617,599 | 99.974% | 0 | 0.00% | 1,198,000 | 0.026% | 是 |
6 | 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监事会报告书的议案》 | 4,643,617,599 | 99.974% | 0 | 0.00% | 1,198,000 | 0.026% | 是 |
7 | 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4,643,617,599 | 99.974% | 0 | 0.00% | 1,198,000 | 0.026% | 是 |
8 | 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644,523,599 | 99.99% | 0 | 0.00% | 292,000 | 0.01% | 是 |
9 | 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聘用本公司2014年度境内外会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 | |||||||
9.1 | 聘用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国际核数师与境内核数师 | 4,644,523,599 | 99.99% | 0 | 0.00% | 292,000 | 0.01% | 是 |
9.2 | 聘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内控审计师 | 4,644,523,599 | 99.99% | 0 | 0.00% | 292,000 | 0.01% | 是 |
10 | 审议及批准《关于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4,633,697,599 | 99.761% | 0 | 0.00% | 11,118,000 | 0.239% | 是 |
11 | 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 |||||||
11.1 | 选举李庆奎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4,570,836,055 | 98.407% | 73,687,544 | 1.586% | 292,000 | 0.01% | 是 |
11.2 | 选举陈建华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4,578,853,599 | 98.58% | 65,670,000 | 1.41% | 292,000 | 0.01% | 是 |
11.3 | 选举陈殿禄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4,570,836,055 | 98.407% | 73,687,544 | 1.586% | 292,000 | 0.01% | 是 |
11.4 | 选举耿元柱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4,575,482,055 | 98.507% | 69,041,544 | 1.486% | 292,000 | 0.01% | 是 |
11.5 | 选举王映黎女士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4,489,193,521 | 96.65% | 155,330,078 | 3.34% | 292,000 | 0.01% | 是 |
11.6 | 选举陈斌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4,570,836,055 | 98.407% | 73,687,544 | 1.586% | 292,000 | 0.01% | 是 |
11.7 | 选举苟伟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4,570,836,055 | 98.407% | 73,687,544 | 1.586% | 292,000 | 0.01% | 是 |
11.8 | 选举褚玉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4,500,478,888 | 96.89% | 144,044,711 | 3.10% | 292,000 | 0.01% | 是 |
11.9 | 选举王跃生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4,630,780,232 | 99.698% | 13,743,367 | 0.296% | 292,000 | 0.01% | 是 |
11.10 | 选举宁继鸣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4,642,065,599 | 99.94% | 2,458,000 | 0.05% | 292,000 | 0.01% | 是 |
11.11 | 选举杨金观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4,642,065,599 | 99.94% | 2,458,000 | 0.05% | 292,000 | 0.01% | 是 |
11.12 | 选举丁慧平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4,639,839,855 | 99.89% | 2,458,000 | 0.05% | 2,517,744 | 0.06% | 是 |
12 | 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 |||||||
12.1 | 选举李晓鹏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 4,559,509,523 | 98.16% | 85,014,076 | 1.83% | 292,000 | 0.01% | 是 |
12.2 | 选举彭兴宇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 4,641,152,055 | 99.92% | 3,371,544 | 0.07% | 292,000 | 0.01% | 是 |
注:上述各特别决议的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为本次会议见证,并为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14-022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4年5月3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信国安第一城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公司董事长李庆奎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公司12名董事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晓鹏先生,监事彭兴宇先生、陈斌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包括:
一、选举李庆奎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陈建华先生和陈殿禄先生为副董事长。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批准由李庆奎先生、陈建华先生、陈殿禄先生、陈斌先生和丁慧平先生组成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由杨金观先生、褚玉先生、王映黎女士、王跃生先生和宁继鸣先生组成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批准由王跃生先生、苟伟先生、王映黎女士、宁继鸣先生和杨金观先生组成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批准由宁继鸣先生、陈斌先生、王映黎女士、王跃生先生和丁慧平先生组成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聘任陈建华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根据陈建华先生的提名,聘任耿元柱先生、罗小黔先生、彭国泉先生、邢世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存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王慧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谢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委任周连青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批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即同意在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跃生先生、宁继鸣先生、杨金观先生及丁慧平先生的任职期间内,本公司每年支付上述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人民币柒万元整。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14-023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李晓鹏先生、彭兴宇先生及与经本公司职工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陈斌先生共同组成。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4年5月3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信国安第一城召开,3名监事均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合法有效,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李晓鹏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