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股权协议转让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4043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协议转让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股东筹划股权协议转让重大事项,于2014年5月28日之日起停牌并不超过3个交易日(不含停牌当日)(详见公告编号:2014042)。
2014年5月30日,公司股东长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和投资”)分别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集团”)、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金壹号”)签订了《股份转让合同》,长和投资将其持有公司的49,713,879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5.76%)分别转让给上述两家企业。
一、长和投资此次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55%)转让给复星集团。此次转让价格为每股9.10元,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00,200,000元。
长和投资及复星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长和投资此次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7,713,879股(占公司总股本3.21%)转让给藏金壹号。此次转让价格为每股9.10元,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52,196,299元。
长和投资及藏金壹号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本次转让完成后,长和投资不再持有长园集团股份;复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3,17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0%;藏金壹号持有公司股份27,713,8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复星集团与藏金壹号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复星集团、长和投资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三日内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股东长和投资和复星集团、藏金壹号正积极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6月3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