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4-039号
债券代码:122135 债券简称:12宝泰隆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跟踪评级结果较前次评级结果无变化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司债券适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发行的2012年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14年5月28日出具了《2012 年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14]100144),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AA级;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AA级;维持评级展望为负面。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2012 年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14]100144)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4-040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5月30日,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集团公司”)的通知:宝泰隆集团公司将持有公司的57,747,838股股份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主要为公司在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借款2亿元及其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在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借款5000万元、七台河宝泰隆圣迈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借款5000万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其借款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4月14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4-020号公告),上述借款期限为一年,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还款来源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销售收入,股权质押期限为一年,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5月29日。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宝泰隆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85,587,0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96%。目前,宝泰隆集团公司质押股份总数为57,747,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2%。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4-041号
债券代码:122135 债券简称:12宝泰隆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公司债券回购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回购质押券折扣系数取值的通知》(中国结算发[2014]48号),公司发行的2012年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自2014年5月30日起停止新增入库申报,自2014年6月25起,上海证券交易所不再将“2012年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作为回购质押券纳入质押库。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