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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
    2014-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金山开发 金山B股 编号:临2014-006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4】0431 号)的有关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回复。现公告如下:

    一、请说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0,200,470.20元的具体内容和信息披露情况。

    回复:该笔金额主要由收到的杨行镇厂区动迁先期补偿款构成,该事项本公司已于2013年12月27日进行了公告披露。

    二、请说明其他应收款大幅上升的原因、其他应收款的主要内容及形成原因、收回的风险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回复:增加原因如本公司附注11.6所述,主要系子公司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以2013年10月31日的账面原值出售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凤凰电动车无锡有限公司和天津仙凤电动车有限公司相关电动车业务资产包括应收款、预付款债权和存货及生产设备,交易总价为7817万元。并约定:

    交易总价中的35,000,000元将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

    交易总价中的30,000,000元将于2014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

    交易总价中的13,170,000元将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

    子公司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12月收到第一笔款项3,500万元,其中银行存款75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750万元。剩下4317万元录入于其他应收款项下造成本期其他应收款余额大幅上升。目前,本公司判断鉴于第一期款项已经按期收回,故判断剩余款项的收回风险不是很大;在计提坏账准备时考虑到收回风险不大的前提下,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对其折现,按折现后的余额与账面余额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截止期末该项款项坏账准备余额为317万元,计提比例为7.36%。

    三、请说明公司与广东凯洋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并说明应收关联方款项中的应收“广东凯洋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3,051,787.86元形成的业务基础和款项收回情况。

    回复:该公司系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联营方,该子公司与其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凤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其出资比例为47.75%。该款项系向其出售轮椅的货款,该项出售业务实质是转售业务,即上海凤凰医疗有限公司向其子公司佛山市凯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购买轮椅并向其出售,截止2013年底上海凤凰医疗有限公司还欠佛山市凯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款项10,428,958.50元,该应收款收回风险不大。

    四、请说明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关联方上海金山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化工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形成的原因以及付款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回复:应收上海金山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款项系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凤凰地产有限公司拟参与合作开发金山新城JSC10101单元的04-01地块,而该地块的各项拆迁平整工作由股东金山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因项目资金投入巨大,故向股东方金山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资金支持款,该资金支持行为业经该子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

    应收上海化工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款项系对其的增资款,该出资行为业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五、请说明公司对外投资大幅增长的原因、对外投资具体构成和每项投资所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回复:本年度本公司增加的长期投资主要系上海巨凤自行车有限公司、上海化工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凤凰地产有限公司。

    上海巨凤自行车有限公司原系本公司子公司,从2013年7月1日起本公司不再拥有上海浦东新区高桥乡工业公司持有10%股份的表决权,故不再合并该公司,故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体现在期末财务报表中,故该项投资不是本期新发生的对外投资。

    上海化工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系本公司子公司上海金山开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以增资扩股换取该公司股权的方式获取的,该投资事项业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13年7月30日进行了公告。

    上海凤凰地产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出资2,880.00万元与上海金山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设立,该投资事项业经于2013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于2013年4月27日进行了公告。

    六、请分项说明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6,334,651.05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7,755,731.60元、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9,217,399.49元等的具体内容。

    回复:上述内容本公司已在附注6.47项下进行了充分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6.47.1收到的金额较大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13年度
    收到的补偿费(杨行镇厂区动迁先期补偿款) 21,797,071.00
    收回开具应付票据押金 9,200,000.00
    补贴收入

    (这部分补贴收入系下述第7个问题中所述的)

     1,802,374.30
    收回备用金及保证金

    (经营性的保证金)

     1,429,986.62
    小计 34,229,431.92

    6.47.2支付的金额较大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13年度
    支付与管理费用有关的费用(主要系租金费用、中介机构费等) 25,930,970.59
    支付与销售费用有关的费用(主要系运费、业务宣传费等) 17,575,740.11
    支付开具应付票据保证金 1,201,000.00
    支付保证金 831,003.25
    支付押金 265,571.69
    支付行政罚款 253,300.00
    小计 46,057,585.64

    6.47.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13年度
    收回上海金山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往来款

    (该往来款性质即是前面第5个问题)

     70,000,000.00
    收回委托理财款

    (系期初所持有的启盈理财计划-稳健型169号产品)

     38,000,000.00
    收回电动车业务转让款

    (系前述第2个问题中所说的电动车资产)

     7,500,000.00
    利息收入(存款利息) 3,654,575.89
    收回垫资款 62,823.60
    合计 119,217,399.49

    七、请说明“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等的具体内容和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回复:“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主要系由收到的杨行镇厂区动迁前期款中补偿固定资产损失的对应金额组成,该事项本公司已于2013年12月27日进行了公告披露。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组成如下(已于附注6.42.2项下披露,这些政府补助都不是与资产相关,故于收到时一次性计入营业外收入):

    6.42.2政府补助明细  
    项目 2013年度 补助文件文号
    2013年上海市加快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 500,000.00 JJ-ZZPP-01-13-3377-
    2013年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 450,000.00 -2013010557
    金山嘴海鲜城落户山阳镇配套实施协议 416,100.00 -金府办告(2010)45
    2012年上海市加快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 156,116.00 -
    丹阳市科技创新基金 150,000.00 -CX2012015
    上海杨浦区扶持资金 45,000.00  
    浦江基地外贸公共服务款项补贴 32,967.00  
    2012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25,136.00  
    浦江基地补贴款 21,614.50  
    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补贴 4,762.80  
    财政款项返还 678.00  
    合计 1,802,374.3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系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凤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向上海东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委托贷款获取的收益以及以3,000万元受让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上海绿地浦盛置业有限公司4,000万元的债权并以3,451万元对价转让给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获取的收益,前述事项本公司已于2013年10月24日依据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决定书》(沪证监决〔2013〕44号)《关于对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所述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关披露。

    特此公告。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