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2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16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14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6月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0*****409 | 王永洁 |
2 | 00*****460 | 王春钢 |
3 | 01*****043 | 谭建勋 |
4 | 00*****472 | 李振忠 |
5 | 01*****180 | 刘滨 |
6 | 00*****114 | 龚海涛 |
7 | 01*****345 | 成芳 |
8 | 01*****763 | 马福君 |
9 | 00*****483 | 张志伟 |
10 | 01*****035 | 郭海峰 |
11 | 01*****013 | 钟奉金 |
12 | 00*****333 | 陈博 |
13 | 01*****422 | 张希斌 |
14 | 01*****019 | 初铭志 |
15 | 01*****760 | 谷万新 |
16 | 01*****124 | 于传福 |
17 | 01*****506 | 吴维龙 |
18 | 08*****458 | 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19 | 00*****090 | 邓喜军 |
20 | 00*****774 | 张玉春 |
21 | 01*****083 | 聂桂芳 |
22 | 01*****417 | 王晓徐 |
23 | 01*****900 | 王海 |
24 | 01*****715 | 王立新 |
25 | 01*****593 | 白建和 |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街9号
咨询联系人:栾云娜
咨询电话:0451-84367021
传真电话:0451-84367022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