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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公司股东、高管遭上交所通报批评
    2014-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王莉雯 ○编辑 邱江

      

      上交所网站最新披露,华丽家族四名股东、南京医药董事长分别因违规减持和信披违规遭到上交所的通报批评处分。

      据上交所查明,2007年9月10日,曾志锋、金鑫、狄自中和陈志坚与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南江集团”)签署了一致行动关系协议,成为华丽家族的一致行动股东。另外,南江集团和皙哲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皙哲投资”)作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据查,2011年12月8日至2014年3月6日期间,曾志锋、金鑫、狄自中、陈志坚、南江集团和皙哲投资作为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华丽家族56.85%的股份。然而,上述一致行动人在减持股份过程中,未将所持股份合并计算,并在累计减持每达到华丽家族总股本的5%时,未按照《证券法》第86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3条的规定,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停止买卖。

      上交所认为,公司股东曾志锋、金鑫、狄自中、陈志坚、南江集团和皙哲投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其中,南江集团和皙哲投资作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在减持华丽家族股份合计达到5%时,履行了相应的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义务,违规行为情节较轻。鉴于此,上交所对曾志锋、金鑫、狄自中、陈志坚予以通报批评处分。另外,上交所已对南江集团和皙哲投资予以监管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华丽家族之前公告显示,公司接控股股东南江集团通知,截至2014年3月21日,曾志锋、狄自中、金鑫及陈志坚均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南江集团于2011年7月13日与上述4位自然人所签署《协议书》中的相关条款,自2014年3月21日起南江集团与曾志锋、狄自中、金鑫及陈志坚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

      此外,经上交所查明,南京医药子公司南京医药合肥天星有限公司、南京医药合肥天润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至2013年1月将合计账面净值486.89万元的4处房产建筑物,以6300万元处置给合肥金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计产生利润3207万元,达到公司2011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7.7%。

      但上述事项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上交所认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周耀平和时任总裁何金耿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相关规则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故对其予以通报批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