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人物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专版
  • B3:专版
  • B4:股市行情
  • B5:市场数据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汽车周刊
  • T6:汽车周刊
  • T7:汽车周刊
  • T8:汽车周刊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继续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
    及转换转入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加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参加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及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 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公告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展的公告
  •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4年6月5日   按日期查找
    B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2版:信息披露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继续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
    及转换转入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加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参加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及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展的公告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加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参加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及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4-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和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自2014年6月9日起,信达证券开始正式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实施基金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及开通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代销基金范围与代码

      ■

      二、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范围、代码及定投起点

      ■

      三、实施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范围、代码

      ■

      四、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自2014年6月9日起,投资者通过信达证券申购及定投申购本公司旗下上述指定开放式基金的,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各基金的原费率,以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为准。

      五、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范围、代码

      本次转换业务适用范围为本公司旗下以下十一只开放式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

      ■

      注: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A级)与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B级)、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与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不可相互转换。

      六、其他与转换业务相关的事项

      (一)转换业务办理场所和时间

      投资者可以通过信达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指定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二)转换费率

      投资者申请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指定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时,转换费率将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三)基金转换申请人的范围

      已持有本公司管理的上述指定开放式基金中任一只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四)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1、非货币基金之间的转换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2、货币基金转至非货币基金之间的转换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出份额对应的未结转收益

      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没有赎回费)

      (五)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可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六)转换最低份额限制

      对于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转出,最低转换转出份额为0.01份;除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其他基金转换转出最低份额为1份。

      (七)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本公司旗下后端基金均处于暂停申购与转换入状态,本公司暂不改变旗下后端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费用计算规则,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本公司新发行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的公告为准。

      七、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信达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定投与转换等业务应遵循信达证券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增加信达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参加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及开通转换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各基金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八、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2、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址:www.cx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