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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商融资辟新路
    2014-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浦泓毅 ○编辑 梁伟

      转让股票质押债权博“利差”

      券商融资辟新路

      ⊙记者 浦泓毅 ○编辑 梁伟

      

      据上海证券报记者了解,一种新的融资方式正在券商信用交易部门全面铺开。以国泰君安为代表的一些券商正通过转让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债权向银行、基金子公司等资金提供方融资。这种融资方式与正在兴起的券商小额融资业务结合,使得券商信用交易部门正在成为以“批发-零售”模式运作的资本中介中心。

      据券商相关从业人士介绍,在“批发-零售”模式中,券商信用交易部门前台与个人投资者交易,个人投资者将包括股票、债券在内的各类证券抵押给券商获得不限用途的融资,并形成券商债权资产。券商后台,则将这部分债权资产向银行等机构出售获得融资。

      “目前,股票质押的市场价格在一年8%以上左右,而券商出售此类债权资产的价格则在5.5%左右。如果两端完美对接,那么券商无须占用自有资本就可以坐享2%以上的利差。”券商相关人士这样介绍。

      据介绍,之所以资金方能够以较为优惠的条件向券商提供资金,主要是看中这部分债权资产有较高水平的质押保障。根据有关数据统计,目前交易所股票质押回购平均质押率为47.36%,平均履约担保比例218.40%。相对于券商客户以100元市值的证券抵押,能够从券商获得50元融资,鉴于前台质押率已经相当之高,后台资金方一般不再对券商债权打折。

      对于券商来说,场外机构的资金介入可谓久旱甘霖。结合上海、深交所最新统计数据,目前场内股票质押待回购金额在1638亿元左右,按其中60%来自券商自有资金计算,目前券商已在股票质押业务中投入自有资金近千亿元。而根据证券业协会统计,截至去年年底,115家证券公司净资本为5204.58亿元。

      “银行、基金子公司通过购买债权向券商融资,规模一般以券商进场自有资金为上限,这意味着如果债权转让这种融资方式全面铺开,整个券业将获得千亿级别的流动性支持,行业杠杆率也将明显提高。”券商人士表示。

      随着这条资金供应链条的打通,一些券商的股票质押业务在前台操作中也更加灵活。目前银河证券、国泰君安、中山证券、上海证券等券商陆续推出小额融资业务,以较低的起始规模,试图将股票质押业务向更加广泛的客户群体推广,以此做大该项业务的资产负债表。

      “前台的小额融资和后台的债权打包转让相结合,就形成了证券公司‘批发-零售’的资本中介模式,券商的资本中介功能在这个链条中并非单纯的‘通道’,而是以其需求挖掘、风险管理的能力,创造性地匹配投融资双方,并获得相应收益。”一位熟悉该业务的券商人士这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