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4-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6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 |
基金主代码 | 000613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6月5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4】376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14年5月8日至2014年5月30日止 | ||
验资机构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4年6月4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3,933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 5,129,780,457.43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 307,510.97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5,129,780,457.43 |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307,510.97 | ||
合计 | 5,130,087,968.40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0.00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84,365.49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2%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4年6月5日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以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中心(4009-258-258)查询最终认购确认情况。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