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暂停缴纳煤炭资源
地方经济发展费的公告
关于子公司暂停缴纳煤炭资源
地方经济发展费的公告
2014-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江淮动力 公告编号:2014-033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暂停缴纳煤炭资源
地方经济发展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暂停征收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的通知》(新财非税[2014]8号),通知内容如下: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各地(州、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征收“哈密—罗布泊—若羌公路建设养护补偿费”和“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的复函》(新政办函[2014]34号),我区决定自2014年4月1日起暂停征收“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请遵照执行。”
根据上述通知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明鑫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将暂停缴纳“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有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