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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恒天天鹅 公告编号:2014-054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6月5日(星期四)上午10:00开始;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保定市新市区盛兴西路136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表决;

      4.召集人: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东兴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4,058,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689%。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64,058,4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正义 郑影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