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28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6月5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正企业”)通知:晋正企业于2014年5月29日至2014年6月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7,9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2014年5月16日至2014年6月4日晋正企业合计减持39,634,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
一、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统计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份 | 减持比例 |
晋正企业 | 大宗交易 | 2014-05-16 | 7.93 | 21,000,000 | 2.65% |
晋正企业 | 大宗交易 | 2014-05-20 | 7.63 | 10,714,500 | 1.35% |
晋正企业 | 集中竞价 | 2014-05-29至2014-06-04 | 7.76 | 7,920,000 | 1.00% |
合计 | 39,634,500 | 5.00%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持有股份 | 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
晋正企业 | 合计持有股份 | 405,314,056 | 51.13% | 365,679,556 | 46.13% |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 351,094,056 | 44.29% | 311,459,556 | 39.29% | |
有限售流通股 | 54,220,000 | 6.84% | 54,220,000 | 6.84%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晋正企业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减持计划。
2、晋正企业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晋正企业本次减持后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4、本次减持的股东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5、本次减持系股东行为,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1、晋正企业股份减持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六日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晋亿实业
股 票 代 码:601002
信息披露义务人:Chin Champ Enterprise Co., Ltd.
(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址:Simmonds Building, Wickhams Cay 1, P.O. Box 4519,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通 讯 地 址:Simmonds Building, Wickhams Cay 1, P.O. Box 4519,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四年六月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晋正企业、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Chin Champ Enterprise Co., Ltd. (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晋亿实业、上市公司 | 指 |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本报告书 | 指 |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Chin Champ Enterprise Co., Ltd.(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Simmonds Building, Wickhams Cay 1, P.O. Box 4519,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法定代表人:蔡林玉华
注册资本:16,000万美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蔡林玉华持有30%股权,蔡永龙持有21%股权,蔡晋彰持有29%股权,蔡雯婷持有20%股权。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11日
经营范围:国际商务
法人代码证:无
税务登记证号码:无
通讯地址:Simmonds Building, Wickhams Cay 1, P.O. Box 4519,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邮政编码: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蔡林玉华 | 女 | 董事长 | 中国(台湾) | 浙江嘉善 | 否 |
以上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晋正企业除持有365,679,556股晋亿实业股份外,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减持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14年5月16日至2014年6月4日之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和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减持晋亿实业股份39,634,500股,达到晋亿实业总股本的5.00%。
减持情况具体如下: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份(股) | 比例 |
2014年5月16日 | 7.93 | 21,000,000 | 2.65% |
2014年5月20日 | 7.63 | 10,714,500 | 1.35% |
2014年5月29日至2014年6月4日 | 7.76 | 7,920,000 | 1.00% |
合计 | 39,634,500 | 5.00%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晋正企业仍持有晋亿实业365,679,556股,占晋亿实业总股本的46.13%。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晋正企业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晋亿实业股份79,269,000股。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晋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晋正企业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本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晋亿实业 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73-84185042
信息披露义务人: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六月五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 名称 | 晋亿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 |
股票简称 | 晋亿实业 | 股票代码 | 60100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Chin Champ Enterprise Co., Ltd.(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Simmonds Building, Wickhams Cay 1, P.O. Box 4519,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和集中竞价系统) | ||
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405,314,056股,持股比例:51.13%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本次变动数量39,634,500股,变动比例:5% 变动后持股数量:365,679,556 股,持股比例46.1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 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信息披露义务人: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蔡林玉华
二○一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