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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9393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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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一路财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段京璐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885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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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展恒基金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宋丽冉
联系电话:010-620200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传真:010-6202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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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增财基金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1209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孙晋峰
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6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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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中国国际期货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12层
法定代表人:王兵
联系人:孟夏
电话:010-59539861
传真:010-59539806
客户服务电话:95162
公司网站:http://www.cifco.net
(101) 中期时代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2层
法定代表人:路瑶
联系人:侯英建
电话:010-65807865
传真:010-65807864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87609
公司网站: www.cifcofund.com
(102) 众禄基金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层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层IJ单元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电话:400881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余贤高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兰
联系人:廖海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昌华、周刚
联系人:许建辉
四、基金的名称
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信用债券,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次级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同时本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具体包括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和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之外的、非国家信用担保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积极管理的投资策略,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确定和动态调整信用债券、非信用债券和银行存款等资产类别的配置比例;自上而下地决定债券组合久期及类属配置;同时在严谨深入的信用分析的基础上,自下而上地精选个券,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深入分析货币和财政政策,并据此判断信用债券、非信用债券和银行存款等资产类别的预期收益率水平,综合考量各类资产的市场容量、市场流动性和风险特征等因素,制定和调整资产配置策略。
2. 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信用债券投资策略是本基金债券投资的核心策略,具体包括:
① 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研究宏观经济走势、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和宏观经济政策动向等为出发点,采取自上而下分析方法,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并据此积极调整信用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提高债券组合的总投资收益。
② 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对经济周期和债券市场变化,以及不同类型信用债券的信用风险、税赋水平、市场流动性、相对价差收益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信用利差曲线走势,制定和调整信用债券类属配置比例。
③ 个券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发行人的公司背景、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流动性等因素,对信用债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积极发掘信用利差具有相对投资机会的个券进行投资,并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严格控制组合整体的违约风险水平。
3. 非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国债、央行票据等非信用债券的投资,主要根据宏观经济变量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分析,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综合考虑组合流动性决定投资品种。
4. 银行存款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对利率市场整体环境和利率走势进行深入分析,在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向交易对手银行进行询价,确定各存款银行的投资比例,并选取利率报价较高的银行进行存款投资。
5. 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对资金面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比较债券收益率和融资成本,判断利差套利空间,通过杠杆操作放大组合收益。
6. 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新的债券品种及相关金融衍生品种发展动向,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遵循届时法律法规,制定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投资策略,谨慎进行投资。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信用债总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2014年5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1,317,706,788.99 | 95.91 |
其中:债券 | 1,275,706,788.99 | 92.85 | |
资产支持证券 | 42,000,000.00 | 3.06 | |
3 | 贵金属投资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22,357,432.16 | 1.63 |
7 | 其他资产 | 33,851,643.42 | 2.46 |
8 | 合计 | 1,373,915,864.57 | 100.00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319,079,000.00 | 34.69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319,079,000.00 | 34.69 | |
4 | 企业债券 | 665,880,788.99 | 72.40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241,435,000.00 | 26.25 |
6 | 中期票据 | 49,312,000.00 | 5.36 |
7 | 可转债 | - | -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1,275,706,788.99 | 138.71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22617 | 12襄投债 | 700,000 | 75,363,823.30 | 8.19 |
2 | 1280008 | 12津市政债 | 700,000 | 71,281,000.00 | 7.75 |
3 | 122629 | 12平发债 | 600,000 | 63,000,000.00 | 6.85 |
4 | 140203 | 14国开03 | 600,000 | 60,546,000.00 | 6.58 |
5 | 130243 | 13国开43 | 600,000 | 59,922,000.00 | 6.52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序号 | 证券代码 | 证券名称 | 数量(份)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9032 | 澜沧江4 | 230,000 | 23,000,000.00 | 2.50 |
2 | 119031 | 澜沧江3 | 190,000 | 19,000,000.00 | 2.07 |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133,087.54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4,911,717.16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28,531,304.80 |
5 | 应收申购款 | 275,533.92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33,851,643.42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4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4年3月31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1. 易方达信用债债券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基金合同生效至2013年12月31日 | -4.20% | 0.11% | -3.29% | 0.08% | -0.91% | 0.03% |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 2.71% | 0.09% | 1.61% | 0.07% | 1.10% | 0.02% |
基金合同生效至2014年3月31日 | -1.60% | 0.11% | -1.73% | 0.08% | 0.13% | 0.03% |
2. 易方达信用债债券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基金合同生效至2013年12月31日 | -4.50% | 0.11% | -3.29% | 0.08% | -1.21% | 0.03% |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 2.62% | 0.10% | 1.61% | 0.07% | 1.01% | 0.03% |
基金合同生效至2014年3月31日 | -2.00% | 0.11% | -1.73% | 0.08% | -0.27% | 0.03% |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经注册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不从销售服务费中列支。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基金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 |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
M<100万 | 0.08% |
100万≤M<200万 | 0.05% |
200万≤M<500万 | 0.03% |
M≥500万 | 1000元/笔 |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 |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
M<100万 | 0.8% |
100万≤M<200万 | 0.5% |
200万≤M<500万 | 0.3% |
M≥500万 | 1000元/笔 |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时间(天) |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
0-29 | 0.75% |
30-364 | 0.1% |
365-729 | 0.05% |
730及以上 | 0% |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时间(天) |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
0-29 | 0.75% |
30及以上 | 0% |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大于或等于30日的A类份额所收取赎回费用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对于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A类/C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转换费率
目前,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了本基金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基金转换费按照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销售机构可对每笔转换申请向投资者收取不高于10元的业务代理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交易费率,请具体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针对全部或部分份额类别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等相关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3年12月6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释义”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2.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3.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4.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信息。
5. 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6. 在“九、基金转换”,更新了部分内容。
7. 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2014年第1季度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8. 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数据。
9. 在“十六、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0. 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