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增加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6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族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民族证券自2014年6月10日起开始代理本公司旗下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67)的销售业务。
2. 需要提示事项
2.1、投资者在民族证券办理该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民族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定。
2.2、投资者欲了解该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2.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5618
网址:http://www.e5618.com/
(2)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3.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