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4047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6月5日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1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14年6月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43)。
为了便于投资者对董事会决议事项的充分了解,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现对上述公告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一、201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补充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反对票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董事11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反对票情况概述:公司现任第四届独立董事穆延荣女士对拟任第五届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的提名表示反对,故其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投反对票。
穆延荣女士的反对意见:对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的提名持反对意见,对其他独立董事候选人无反对意见,在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时,投反对票。
穆延荣女士的反对理由:认为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的年龄太大,对其勤勉尽责持怀疑、不同意其为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处理意见:公司董事会收到穆延荣女士的独立意见、表决意见后,同时认真听取了其反对的理由。经核查,董事会认为第五届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时董事会依照相关规定对穆延荣女士的独立意见进行了单独披露。详见2014年6月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穆延荣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独立董事成员和处置资产、报废资产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上补充不影响上述公告的其他部分内容。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