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14-015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于2014年5月29日通过书面、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以及OA办公系统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6月4日15: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现场参会5人,电话参会5人,实际到会10人。公司监事、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志超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更换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春市煤气公司实施债务重组的方案》的议案;
以上两项议案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确定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事项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6月26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及确定其费用议案
7、审议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8、审议《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春市煤气公司实施债务重组的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债务重组具体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部通过。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