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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4-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4-025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6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11名,董事王凌云先生因身体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原条款:第七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可以在一家以上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但募集资金专户数量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同一投资项目的资金须在同一专户存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修改后:第七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和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开设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