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2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30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6月6日在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义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临2014-033号公告。
独立董事姚仁泉、周通生、刘志耕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临2014-034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3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6月6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事务所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本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2013年度审计费用为169万元,2014年度费用按实际审计工作量决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4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6月27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0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4年6月27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东镇综艺数码城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 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关于201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7、审议《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13-2015年)》;
8、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的议案。
以上议案中,第1、2、3、4、5、6项议案的有关内容详见2014年4月26日披露的临2014-017、2014-018号公告;第7项议案的有关内容详见2013年8月24日披露的临2013-026、2013-031号公告;第8项议案的有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临2014-033号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20日。于2014年6月20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并提交上述登记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2014年6月23日—6月2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东镇综艺数码城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顾政巍 邢雨梅
电话:(0513)86639999 86639987 传真:(0513)86563501 86639987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东镇综艺数码城
邮编:226376
2、会议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六月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4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4 |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
6 | 关于201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
7 |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13-2015年)》 | |||
8 |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