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多伦股份 编号:临2014-029
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多伦股份”)于2014年5月30日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关于对多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4]0533号),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就审核意见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根据你公司年度报告的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对联营公司南昌平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豪盛(山东)有限公司分别存在4,622,491.60元和392,926.60元的应收款,且根据《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显示,上述款项属于非经营性的资金周转,现请公司详细说明目前上述两家联营公司的股权架构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并说明上述资金周转的详细原因、履行程序的过程以及偿还的具体时间和方式。
回复:
(1)南昌平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股权架构如下:福建华天投资有限公司持1100万股,占55%,多伦股份持900万股,占45%。
控股股东福建华天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架构如下:自然人王惠明持有55.56%,自然人王文忠持有44.44%,两者与本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资金周转原因为支持联营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
近年资金偿还的过程及计划如下:2012年已回款160万元;2013年已回款575.77万元,2014年计划全部回款。
(2)豪盛(山东)有限公司
该公司股权架构如下:威海市建材工业公司出资420万美元,占35%(其中17.5%直接持有,17.5%通过山东蓝星玻璃持有),胜利油田油气集输劳动服务公司出资120万美元,占10%,自然人谢炳煌出资420万美元,占35%,多伦股份出资240万美元,占20%。
由于威海市建材工业公司资金无法到位,通过豪盛(山东)有限公司担保贷款完成注资。但是上述担保行为并未通过豪盛(山东)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系威海市建材工业公司私自加盖公章完成的担保文件。
豪盛(山东)有限公司于2007年因未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
2.请公司说明年度报告是否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行业经营性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房地产》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详细披露,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储备情况、房地产出租情况等。
回复:
2013年,公司无房地产储备、出租及销售,无财务融资。
控股子公司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2013年具体土地储备及开发情况详见年报第11页子公司介绍,摘录如下:“公司控股子公司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持股70%),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现在开发的项目为荆门‘汉通·楚天城’。该项目占地1614亩。其中3号地块占地420亩,为‘汉通·楚天城’一期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6.32万平方米,分A、B、C、D四个组团,其中A、B组团于2010年底动工。报告期内,截止到2013年底,‘汉通·楚天城’A、B可销售面积115,711.23平米,已售面积为100,043.10平米,达到86.46%; 组团D(占地110 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已于2012年1月开始动工,可预售面积50,590.3平米,组团C(占地116亩,建筑面积20万平米)已于2013年5月开始动工, 可预售面积61,136平米,组团C、D组团已预售54,046.21平米,达到48.37%。”
3.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财政拨款补助956200元,请公司说明收到该款项的具体时间,并说明是否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控股子公司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收财政拨款补助76.02万元,11月12日收财政拨款补助19.6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1.12.3条及第9.2条规定,由于该两笔补助并没有达到100万元,且没有达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公司2012年净利润为24,305,897.11元),故无需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