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4-031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否决、变更议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华
3、出席及列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2014年5月29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4、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股东出席情况: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4年6月6日上午10点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3人,持有公司股份234,511,1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19,875,356股)的45.11%。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234,511,1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234,511,1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大贤东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军军、程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