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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内上市
    外资股(“B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之B股现金选择权派发结果公告
    2014-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002、200002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B 公告编号:〈万〉2014-050

      ■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内上市

      外资股(“B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之B股现金选择权派发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5日发布了《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之B股现金选择权派发的公告》,提供公司B股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为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合贸有限公司、GIC PRIVATE LIMITED(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简称“GIC”。原称Government of Singapore Investment Corporation Pte Ltd)和惠理基金管理公司及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合称为“惠理”)。受上述第三方的委托,本公司已于2014年6月6日向除已承诺放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GIC和惠理之外的B股股东派发现金选择权权利。相关派发情况如下:

      ■

      除已承诺放弃现金选择权的GIC和惠理之外,公司其他B股股东可从2014年6月9日起查询并确认现金选择权是否已经派发到其证券账户。如果公司B股股东对现金选择权存在疑义或欲了解本次公司B股现金选择权实施详情,请查阅本公司于2014年6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香港www.irasia.com网站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之B股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全文,并请及时关注本公司后续刊登的有关公司B股现金选择权实施提示性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或向本公司咨询。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梁洁、吉江华、邬锦明

      联系电话:0755-25606666

      联系传真:0755-25531696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

      邮政编码:518083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九日

      股票代码:000002、200002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B 公告编号:〈万〉2014-051

      ■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之

      B股现金选择权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告仅为对本公司B股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具体操作程序及相关事宜的说明,不构成对申报现金选择权的建议。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已于2014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香港www.irasia.com刊登了《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之B股现金选择权实施方案公告》(以下简称“实施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公司B股现金选择权的实施详情,敬请查阅上述公告及相关文件。

      如无特别说明,本提示性公告的相关释义与实施公告保持一致。

      重要提示

      1、本次公司B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为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13日期间的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3日下午3:00。手工申报方式下,送达时间或邮寄材料的到达签收时间需在申报截止时间内。申报期间,公司B股股票停牌。

      2、本次公司B股现金选择权为投资者提供了两种申报方式:将本公司B股股份和派发的现金选择权托管在证券公司的同一交易单元的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现金选择权的行权申报;未能使用交易系统行权申报的股东可通过手工方式进行现金选择权的行权申报。

      3、公司本次B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12.39港元/股,行使现金选择权等同于权利持有人以上述行权价格卖出本公司B股股份并获得现金对价。如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将不再持有申报行权数量相应的万科B股股份。

      4、希望继续持公司B股至其转换上市地并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的B股股东,于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内无需进行任何操作。

      5、若出现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超过B股总股份数的三分之一,即申报股份数若超过438,318,489股,现金选择权方案将不予实施,现金选择权将不予清算交收(即现金选择权的行权申报将无效),万科B股将复牌并继续于深交所B股市场交易。

      6、若本方案成功实施,公司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时,原B股股东所持由B股转成的H股可以根据自身所处情况及自愿原则,在符合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的前提下,选择通过境内证券公司交易系统或通过跨境转托管转到境外证券公司交易系统进行交易活动。其中,非境内交易的境外投资者,可按一般H股交易规则买入或卖出本公司H股股票。境内投资者和境内交易的境外投资者,未来的交易操作方式仍是通过境内证券公司交易系统进行交易,除股票交易代码发生变更外基本保持不变(变更后的股票交易代码将另行公告),但受相关法规或规则限制仅拥有持有或卖出本公司H股股票的权利;其卖出本公司H股所得资金将被及时汇回中国境内。若以后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境内居民认购境外股票,上述境内投资者和境内交易的境外投资者将可以透过合资格券商买入或卖出本公司H股股票。关于境内投资者和境内交易的境外投资者通过境内证券公司交易系统所需要关注的特殊风险,敬请投资者阅读本公司2013年1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香港www.irasia.com网站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的方案》全文及相关文件。

      一、现金选择权实施的股权登记日

      2014年6月6日

      二、有权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

      于本次公司B股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6日)登记在册的除已承诺放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GIC和惠理以外的万科B股股东。

      三、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

      12.39港元/股

      四、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

      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13日期间的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申报截止时间为 2014年6月13日下午3:00。手工申报方式下,送达时间或邮寄材料的到达签收时间需在上述申报截止时间内。

      五、现金选择权有条件终止情形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方案》,若出现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超过B股总股份数的三分之一,即申报股份数若超过438,318,489股,本次方案将不予实施,现金选择权将不予清算交收,万科B股将复牌并继续于深交所B股市场交易。

      六、申报现金选择权的方式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现金选择权的行权申报

      投资者需使用B股证券账户进行行权申报。一个投资者有多个B股账户,需要针对不同B股账户分别申报。一个投资者的一个B股账户在多个交易单元下持有万科B,需要在不同交易单元分别对持有的B股进行申报。

      B股股东依据各相关证券公司技术系统的提示及其证券账户中的现金选择权代码,发出行权指令。行权指令包括以下内容:

      行权代码:238903

      业务类别:行权

      委托数量:欲行权的B股现金选择权数量

      委托价格:12.39港元/股(行权价格)

      行权指令以份为单位进行申报。投资者可在行权申报期内任一交易日通过证券公司向深交所系统申报行权,投资者需确保其账户内有足额可用的现金选择权和标的证券。具体操作请参见本公司发布的实施公告正文“四、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方式”之“(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现金选择权的行权申报”部分的相关内容。

      2、通过手工方式进行现金选择权的行权申报

      投资者需使用B股证券账户进行行权申报。一个投资者有多个B股账户,需要针对不同B股账户分别申报。一个投资者的一个B股账户在多个交易单元下持有万科B,需要在不同交易单元分别对持有的B股进行申报。

      未将本公司B股股份托管在证券公司且拟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需在规定的申报期间内以专人送达、邮寄方式向本公司提交行权申请材料。股东可选择通过其境外托管银行提交行权申请材料;也可自行提交申请材料。具体需提交的资料清单请参见本公司发布的实施公告正文“四、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方式”之“(二)通过手工方式进行现金选择权的行权申报”部分的相关内容。

      七、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梁洁、吉江华、邬锦明

      联系电话:0755-25606666

      联系传真:0755-25531696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

      邮政编码:518083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