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山水文化 编号:临2014--078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
●本公司向第一、第二大股东及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了书面函证。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4 年 6 月 5 日、2014 年 6月 6日、2014 年6月 9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本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除已披露的关于第二大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先生与第二大股东六合逢春实际控制人丁磊先生签署《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新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与七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山水文化并购基金并签署框架协议的议案》等事项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不存在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4、公司经营情况正常。鉴于正处于业务转型期,除关于公司正在开展的未来生产经营合作事宜外,截至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将积极加强与各相关方的沟通和联系,相关事宜如有进展,会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说明和已披露的相关事项外,公司目前
无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自 2014 年以来,公司负债额较大的局面并未有所改善,公司是否能成功实现业务转型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报材料正在进行中;
3、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4 月21 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基本面发生根本变化。公司目前的股价水平可能不能反映公司的真实业绩情况;
4、《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山水文化 编号:临2014--079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决议公告的相关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4 年 6 月5日以通迅方式召开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与七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山水文化并购基金并签署框架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该议案,王伟东董事因出差无法及时取得联系而被视为弃权(详见公司2014年6月7日临 2014-075号公告)。
经王伟东董事与公司股东、管理层及其他董事进行充分沟通后确认,其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上述议案表示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