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4-066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9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叶琼先生及副董事长殷建锋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程启北先生、杨建萍女士通知,前述人员于2014年6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了本公司部分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情况:
姓名 | 职务 | 买入时间 | 购买数量 (股) | 成交均价 (元/股) | 本次增持后持股数量(股) |
叶琼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4年6月9日 | 100,000 | 8.38 | 100,000 |
殷建锋 | 副董事长 | 2014年6月9日 | 190,000 | 8.34 | 190,000 |
程启北 | 副总经理 | 2014年6月9日 | 40,000 | 8.39 | 40,000 |
杨建萍 | 副总经理 | 2014年6月9日 | 30,000 | 8.39 | 30,000 |
注:
1、叶琼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增持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叶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前,公司副董事长殷建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殷建锋先生为公司股东乌鲁木齐市华瑞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乌鲁木齐市华瑞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71%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乌鲁木齐市华瑞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1,150万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3%。
3、本次增持前,公司副总经理程启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前,公司副总经理杨建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目的:
前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增持公司股票,是基于其对国内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所做出的决定。
前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可以其将自身利益与公司及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也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三、后续增持计划:
叶琼先生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自2014年6月9日起算)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累计增持股票数量不超过100万股(含本次已增持股票),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25%;
殷建锋先生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自2014年6月9日起算)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累计增持股票数量不超过80万股(含本次已增持股票);
程启北先生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自2014年6月9日起算)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累计增持股票数量不超过20万股(含本次已增持股票);
杨建萍女士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自2014年6月9日起算)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累计增持股票数量不超过8万股(含本次已增持股票)。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前,前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将增持计划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其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2、前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
3、前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前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