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署杭州地铁4号线
一期工程信号系统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4—043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杭州地铁4号线
一期工程信号系统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4月与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杭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项目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壹仟伍佰玖拾柒万陆仟零柒拾伍元整(¥215,976,075.00),合同执行期限:首通段:2015年4月30日开通,后通段:2017年12月31日开通。
一、合同风险提示
由于该合同执行周期较长,存在因原材料涨价、环境变化等因素而影响合同的收益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买方: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剑明
注册资本:22,354,750,783元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90号14层
主营业务: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及管理
履约能力分析:本公司认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的长期核心战略客户之一,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2、卖方:本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丽春
注册资本:311,338,108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层
主营业务:轨道交通业务、脱硫环保业务、半导体节能材料业务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杭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项目采购合同》;
合同内容:杭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包括相关设备、软件和技术服务。
合同金额:人民币贰亿壹仟伍佰玖拾柒万陆仟零柒拾伍元整(¥215,976,075.00)。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金额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5.30%,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三个会计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公司与买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备查文件目录: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9 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2014-044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对外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14):因公司正在筹划资产收购事项,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自2014年3月27日开市时开始停牌。
经过有关各方论证,公司拟采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推进本次资产收购事项,公司于2014年5月24日对外发布了《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0),2014年5月30日对外发布了《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2)。
目前,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盈利预测等工作,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及时公告并复牌。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