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14-013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23日以专人送达、邮寄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4年6月6日上午在公司本部六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董事周银华、陈进宝因工作原因未参加会议,分别书面委托董事沈志龙、李春敏出席并表决。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志龙主持,公司5名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提名沈志龙、李春敏、宗永久、肖玲、汤卫国、陈进宝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名王广基、张洪发、周勤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沈志龙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李春敏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宗永久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肖玲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汤卫国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陈进宝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王广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张洪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周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刘爱莲、李东和邵蓉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2、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3、同意提名沈志龙、李春敏、宗永久、肖玲、汤卫国、陈进宝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王广基、张洪发、周勤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人选,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公司董事会将在收到符合条件的股东对新的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后的2日内公告新的董事候选人的名单及简历。
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报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报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6月10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6月10日巨潮资讯网、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
沈志龙,男,1952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1998年9月至2004年10月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04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2004年12月至2011年6月担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总裁;2011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有限公司董事、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沈志龙现担任本公司董事长,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4年6月6日,持有本公司股份204,7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春敏,男,1958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2002年2月至2005年5月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部副经理;2005年5月至2008年5月担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部经理;2008年6月至2011年6月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2011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总裁。兼任南京华东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有限公司董事、瑞恒医药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春敏现担任本公司董事、总裁,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4年6月6日,持有本公司股份146,9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宗永久,男,1959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2002年1月至2012年7月担任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12年7月至今担任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人代表;2013年10月至今担任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人代表;2014年1月至今担任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药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宗永久现担任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人代表及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药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肖玲,女,1976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证券投资分析师,经济师,中共党员。2004年12月至2007年1月担任江苏恒生工贸实业有限公司经理助理;2007年1月至2010年3月担任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助理;2010年3月至2012年7月担任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副经理;2012年7月至2013年12月担任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投资部副部长;2013年12月至今担任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规划部副经理。
肖玲现担任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规划部副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汤卫国,男,1963年3月出生,博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2002年1月至2008年6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6月至2011年6月任本公司副总裁;2011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常务副总裁。兼任云南金陵植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金陵药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汤卫国现担任本公司副总裁,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4年6月6日,持有本公司股份148,3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进宝,男,1955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2003年8月至2005年1月担任香港华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部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06年7月担任福州市投资管理公司法人代表、代总经理;2006年8月至今担任福州市投资管理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2006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兼任福建海峡银行董事。
陈进宝现担任本公司董事、福州市投资管理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广基,男,1953年4月出生,博士、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共党员。原中国药科大学副校长。现任科技部临床前药物代谢动力学研究平台全国牵头人,中国药学会常务理事等职。并任《中国药科大学学报》副主编,《中国新药杂志》、《中国药理学报》等核心学术期刊杂志编委等职。兼任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论文300余篇,其中SCI收录180余篇,主编专著2部。
王广基现担任科技部临床前药物代谢动力学研究平台全国牵头人,中国药学会常务理事等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洪发,男,1964年9月出生,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九三社员。1998年至今在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现任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江苏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审计厅特约审计员。兼任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洪发现担任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等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勤,男,1963年12月出生,博士,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民革党员。现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兼任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公用事业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天则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江苏省西方经济学学会常务理事等;兼任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主持或作为主要合作者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八项,省部级十二项和其他项目;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文章100篇以上,独立和合著出版专著四部,教材三部,是产业与金融研究领域国内知名学者。
周勤现担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等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14-014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王广基 为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12 次, 未出席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
2014年6月6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
3.董事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14-015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张洪发 为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56 次, 未出席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
2014年6月6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
3.董事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14-016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周勤 为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62 次, 未出席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
2014年6月6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
3.董事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14-017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23日以专人送达、邮寄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4年6月6日上午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小平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第五届监事会提名徐小平、凡金田、翟咏梅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徐小平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凡金田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翟咏梅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提名新的监事候选人人选。公司董事会将在收到符合条件的股东对新的监事候选人提名后的2日内公告新的监事候选人的名单及简历。
上述监事候选人将报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小平,男,1962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2000年3月至2004年10月担任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政治工作部主管;2004年10月至2012年6月担任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政治工作部部长;2012年6月至2013年12月担任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政治工作部部长。2013年12月至今担任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2013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徐小平现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凡金田,男,1963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2002年1月至2003年6月担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2003年6月至2004年10月担任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2004年10月至2013年9月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兼任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2013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党委书记,兼任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凡金田现担任本公司党委书记,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4年6月6日,持有本公司股份102,1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翟咏梅,女,1970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2003年7月至2008年10月担任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业务经理;2008年至今担任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
翟咏梅现担任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14-018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期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6月27日上午9:00,会期半天。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6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南京市中央路238号公司本部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合法性和完备性情况: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人选,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公司董事会将在收到符合条件的股东对新的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后的2日内公告新的董事候选人的名单及简历。
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报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报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提名新的监事候选人人选。公司董事会将在收到符合条件的股东对新的监事候选人提名后的2日内公告新的监事候选人的名单及简历。
上述监事候选人将报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上述3项提案的内容刊登在2014年6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参加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符合参加会议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6月25日、6月2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南京市中央路238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俊扬、朱馨宁、朱钧华
联系电话:025-83118511
传真:025-83112486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
附件: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议案1、2,系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的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请投票人在表格中填写其投向每位候选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的表决票数。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1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表决票数 | ||
(1)选举沈志龙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
(2)选举李春敏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
(3)选举宗永久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
(4)选举肖玲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
(5)选举汤卫国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
(6)选举陈进宝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
表决票数 | ||||
(1)选举王广基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2)选举张洪发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3)选举周勤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2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表决票数 | ||
(1)选举徐小平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
(2)选举凡金田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
(3)选举翟咏梅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
3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二〇一四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