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4-028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5月3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4年6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实到五人,陈成辉、周伟松二位董事以电话会议形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召集,由副董事长吴建文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就华南电源创新科技园光伏屋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申贷中长期项目贷款人民币1350万元(贷款期限10年),并由项目公司佛山科华恒盛新能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本项目运营管理。公司将以所拥有的厦门市湖滨南路388号厦门国贸大厦20楼A、B、C、D单元商业房产为本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名称及权属证书编号为:厦门市湖滨南路388号20楼A、B、C、D单元,产权证号分别为厦地房证第00197062号、厦地房证第00197761号、厦地房证第00197063号、厦地房证第00197760号。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详见2014年6月1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4-029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6月10日审议通过《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
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保证华南电源创新科技园光伏屋顶项目顺利开展,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申贷中长期项目贷款人民币1350万元(贷款期限10年),并为此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该项目由佛山科华恒盛新能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金融机构 | 项目贷款金额 | 被担保方 | 担保类型 | 期限 |
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 | 13,500,000 | 本公司 | 自有房产抵押担保 | 以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十年 |
抵押物名称及权属证书编号为:厦门市湖滨南路388号20楼A、B、C、D单元,产权证号分别为厦地房证第00197062号、厦地房证第00197761号、厦地房证第00197063号、厦地房证第00197760号。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以上房产账面原值523.93万元,账面净值225.29万元。公司上述资产目前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未涉及资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未被查封、冻结。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无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成辉先生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二、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成辉
注册资本:219,775,500元
经营范围:电力电子产品、新能源产品、数据中心产品、精密配电产品、蓄电池产品、监控产品、浪涌保护器产品、电能质量治理产品、路灯产品、节能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和应用,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和一体化系统的设计、集成、安装、调试、维修、施工、承包、咨询(含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新能源建筑工程、机房工程、网络工程、防雷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批发零售:1、机械设备,2、电子设备,3、电气设备,4、计算机及软件,5、电机,6、办公设备,7、五金交电,8、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物业租赁;合同能源管理;从事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马垄路 457 号
经审计机构审计,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542,963,835.72元,负债总额 497,032,087.05元,净资产1,045,931,748.67元,2014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9,582,006.06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以自有房产向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提供抵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融资需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进行,贷款用于公司光伏屋顶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公司此前无对外担保。
本次公司新增对自身提供担保最大额度总额为13,500,000元,占本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值1,045,931,748.67元的1.29%。
(二)公司累计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五、 担保协议或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申请人民币1350万元整的项目贷款,期限为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十年。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后,公司将与银行签订具体借款合同及抵押担保合同,最终实际融资及担保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总额度。
六、备查文件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