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地产 编号:临2014-020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于2014年5月30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 年6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徐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的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版)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
因公司2013年业绩未达到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将注销相应的期权份额。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涉及人数为56人,股票期权总份数为407.88万份。关于本次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华业地产关于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徐红女士、燕飞先生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3名董事均参与表决。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许立超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的议案》;
近日,公司收到财务总监许立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许立超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许立超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许立超先生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郭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同意聘请郭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财务总监郭洋先生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 报备文件:
●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郭洋先生简历:男,1979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财务与会计专业硕士,中央财经大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专业学士。历任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财务科长,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地产 编号:临2014-021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因公司2013年业绩未达到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将注销相应的期权份额。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涉及人数为56人,股票期权总份数为407.88万份。根据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一、 公司股票期权计划实施情况
1. 2011 年1 月19 日,公司召开的四届五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相应修订,2011年5月3日,公司召开的四届五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修订稿)》等相关议案,该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2. 201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
3. 2011年6月3日,公司召开的四届五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等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1年6月3日。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共71人为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8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1年6月3日,行权价格8.14元。
4. 2012 年9月5日,公司召开的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因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56人。且当年实施的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1年末总股本64,500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2股,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623万份调整至1370.6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8.14元调整至3.70元。
5. 201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应为1359.60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56人。
6. 201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56人,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543.84万份。
7. 2013年5月27日,公司首期股权激励第一个可行权期行权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涉及的行权人数为52人,行权数量为525.36万股,占授予股票期权数的38.64%。
8. 201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的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因公司2012年业绩未达到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第二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注销了相应的期权份额。关于此次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华业地产关于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公告》。
9. 上述内容均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 公司股票期权生效条件
根据《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规定,每一个行权期内公司经营指标必须达到规定条件,激励对象方可行权。并且,在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其中,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前必须同时满足条件为:A、公司2013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B、公司2013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2010年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相比,增长率不低于150%。
三、 股票期权未生效原因及后续安排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14]005028号审计报告,公司201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74,171,003.93元,与2010年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相比,增长幅度未达到150%。根据《首期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关于行权条件相关规定,因2013年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行权条件,因此,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未满足生效条件。根据《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未满足生效条件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统一注销。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涉及人数为56人,股票期权总份数为407.88万份。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地产 编号:临2014-022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新的财务总监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许立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许立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许立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许立超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全部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许立超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14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郭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自2014年6月10日起聘任郭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