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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批新三板做市商有望6月底前出炉
    2014-06-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浦泓毅 ○编辑 梁伟

      

      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上周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下称《管理规定》)。记者了解到,目前有志于新三板做市商业务的券商本周正在按照规定管理要求准备备案材料,以期早日获得备案函。在此之后的7月至8月间,将成为券商争夺做市标的的关键时期。

      根据《管理规定》要求,券商申请做市业务备案要求包括做市业务实施方案、做市业务管理制度、做市业务专用技术系统准备情况说明、做市业务实施方案的合规审查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一位券商人士告诉记者,这些方案的内容此前券商都有所准备,上周全国股转系统发布申请材料的具体格式,券商需要根据要求经过公司合规审查形成正式文件下发。因此准备备案材料成为绝大部分券商相关部门的本周主要工作。

      “我们希望能够在本周之内完成备案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向股转系统提交。”某上市券商场外市场总部负责人告诉记者。

      全国股转系统在受理之日起十个转让日内向证券公司出具是否同意从事做市业务的备案函,并予以公告。照此进度,首批新三板做市商有望在6月底前出炉。

      在获得做市商备案函后,券商一方面可以开设做市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做市所需新三板挂牌公司股份及券商资金,同时也可以与挂牌公司签订正式的做市商协议。这也意味着在7月相关券商就将进入8月做市商系统上线前的业务冲刺期,争夺适合成为做市标的新三板挂牌企业。

      由于每家挂牌企业需要选择两家以上券商作为做市商,这使得券商选择做市标的的目光并不局限于自己主办的新三板企业。同时,尽管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企业已近千家,但初期适合以做市方式转让的企业并不多,因此可以预计,7月券商对做市标的的争夺将非常激烈。

      东吴证券场外市场总部负责人方苏告诉记者,之前东吴证券已和一批挂牌企业达成了初步协议,因此希望能够尽快获得备案函后签订正式协议加以确定。

      对于做市系统上线后交易情况展望,方苏表示,在券商确定首批做市标的并以自有资金购买股份时,相关标的股份的价格会引起市场关注。而之后做市交易市场能否活跃,需要看市场的认可程度。

      “一个市场的活跃程度和它的赚钱效应息息相关,我们正在和许多机构投资者进行沟通宣传,希望其能尽早了解这个市场,让这个市场能够尽早产生一批活跃投资者。”方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