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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4-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4年3月4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47号文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其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货币市场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6月18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销售机构的直销中心仅对机构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代销机构具体名单详见本公告“二、基金募集基本情况(十六)销售机构”。

      各销售机构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6.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应首先办理开户手续,开立基金账户(已开立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重新开户)。本基金直销机构和指定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7.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人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人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的瑕疵或其他障碍。

      8.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9.本基金按照人民币1.00元份额初始面值开展认购。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657;B类:000658;C类:000659;D类:000660;E类:000661;F类:000662。投资者目前可申请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其他类别基金份额暂不接受认购申请。

      10.投资人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归投资人所有,如《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生效,有效认购款项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由利息所转的份额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有效认购款项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届满,若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11.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在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投资人以金额申请,每个基金账户首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每笔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0.01元。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其业务规定为准。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笔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份额时无认购费用。

      投资者目前可申请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其他类别基金份额暂不接受认购申请。

      12.本基金在募集期内,不设定目标募集份额总额上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发售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进行规模控制,并及时公告。

      13.认购原则:

      (1)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

      (2)投资人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3)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4)认购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上限限制。

      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登记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认购有效性的确认情况。但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登记机构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的登记确认结果为准。投资人应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主动到各销售网点或以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查询最终确认情况。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若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4年6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摘要》(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摘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摘要》、《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认购有关事宜。

      15.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理销售机构外,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代理销售机构,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理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6.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或010-85186558咨询认购事宜,也可拨打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及其他代销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17.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可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公告。

      18.投资者还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

      19.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收益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收益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业绩受证券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投资人持有本基金可能盈利,也可能亏损。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面临以下七种风险:

      (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基金收益。

      2)经济周期风险。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也呈现出周期性变化,从而引起债券价格波动,基金的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3)利率风险。当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化时,将会引起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变化,进而影响基金的净值表现。例如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价格将下降,若基金组合久期较长,则基金资产面临损失。

      4)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如果不能或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者不能履行合约规定的其他义务,或者其信用等级降低,将会导致债券价格下降,进而造成基金资产损失。

      5)购买力风险。基金投资于债券所获得的收益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受通货膨胀的影响以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下降。

      6)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该种风险是指收益率曲线没有按预期变化导致基金投资决策出现偏差。

      7)再投资风险。该风险与利率风险互为消长。当市场利率下降时,基金将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所得的利息收入进行再投资将获得较低的收益率,再投资的风险加大;反之,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利息的再投资收益会上升。

      (2)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造成管理风险。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对基金收益水平也存在影响。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某种情况下因市场交易量不足,某些投资品种的流动性不佳,可能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进而影响到基金投资收益的实现;二是在本基金的开放日内投资人的连续大量赎回将会导致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或迫使基金以不适当的价格大量抛售证券,使基金的净值增长率受到不利影响。

      (4)合规性风险

      指本基金的管理和投资运作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而带来的风险。

      (5)操作和技术风险

      基金的相关当事人在各业务环节的操作过程中,可能因内部控制不到位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致风险,如越权交易、内幕交易、交易错误和欺诈等。

      此外,在开放式基金的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

      (6)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特定投资对象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可能面临较高货币市场利率波动的系统性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货币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影响基金的再投资收益,并影响到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同时为应对赎回进行资产变现时,可能会由于货币市场工具流动性不足而面临流动性风险。

      2)部分类别份额无法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或转换转入的风险

      本基金募集期内将暂不接受除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以外其他类别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请;同时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每个开放日,本基金将暂不接受除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以外其它类别基金份额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或转换转入申请。因此,投资者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或转换转入本基金时,将面临暂不能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或转换转入除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以外其他类别份额的风险。

      (下转B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