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4-039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由董事长曹立明先生召集,并于2014年6月11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曹立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置地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置地”)50.85%股权,上海道诚一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所持松江置地49.15%的股权,计2900万元转让给公司,转让后公司出资5900万元,占100%的股权。同时免去原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熊谞龙董事职务,并同意继续委派曹立明先生、刘大庆先生、任鸿广先生为松江置地董事会成员,委派孙晓宁女士为松江置地监事,并批准松江置地新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以其对全资子公司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债权在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信托”)设立金额为人民币3.2亿元的财产权信托,根据公司与北方信托签订的融资合同的相关条款,公司同意增派陈煜先生和于化龙先生为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成员由三人变为五人,并同意对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