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19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年5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8,195,8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09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1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19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6月2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证券账户 | 股东名称 |
1 | 08*****748 | 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 |
2 | 08*****167 | 佳源有限公司 |
3 | 08*****945 | 湖州太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4 | 08*****951 | 湖州玉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5 | 08*****766 | 湖州易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6 | 08*****782 | 湖州联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7 | 08*****306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8 | 08*****400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五、咨询办法
1、咨询部门:证券事务部
2、咨 询 人:陈 彦
3、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 邮编:313017
4、咨询电话:0572-3961786;传真:0572-2833555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