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6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4年4月23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8,18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15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332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2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7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06月17日
除权除息日:2014年06月18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4年0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4年0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册 |
| 1 | 01 ×××××088 | 尤丽娟 |
| 2 | 01 ×××××475 | 尤玉仙 |
| 3 | 01 ×××××943 | 尤友岳 |
| 4 | 01 ×××××285 | 尤友鸾 |
| 5 | 01 ×××××435 | 尤雪仙 |
| 6 | 01 ×××××863 | 苏凤娇 |
| 7 | 01 ×××××505 | 章棉桃 |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达路136号
咨询联系人:李娟 闫春江
咨询电话:0591-88070028
传真号码:0591-83840666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