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开通
货币基金快速取现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进一步提升货币基金的理财功能,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6月12日起在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开通货币基金快速取现业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货币基金快速取现业务
“货币基金快速取现业务”是指投资者在业务开放时间,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向本公司申请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快速取现,经过本公司确认后,为投资者办理份额过户到本公司基金账户及赎回业务,向投资者垫付与快速取现份额对应的款项,从而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快速取得与其申请相应的赎回资金。
二、业务办理时间
自2014年6月12日起,每个自然日(包括工作日、周末、假期)的0点至24点(由于每天24点前后银行进行系统清算,建议投资者避开该时段操作)。
三、适用基金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A(基金代码:000505)、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B(基金代码:000506)。
四、适用投资者
目前本公司网上直销已开通的各支付渠道均支持快速取现业务。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要调整支持快速取现业务的支付渠道,并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通知。
五、主要业务规则
(一)投资者赎回货币基金时一旦选择快速取现业务并提交申请,则该赎回申请不可撤销。
(二)快速取现适用的限额为:单笔下限0.01份,单笔上限100,000份,单个工作日(节假日将与下一个工作日视为同一工作日)单个投资者累计100,000份。
(三)投资者在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快速取现业务的,如赎回导致交易账户内的基金份额余额(不含待结转收益)不足100份时,余额部分不会被强制赎回。
投资者通过快速取现以外方式赎回的,如赎回导致交易账户内的基金份额余额(不含待结转收益)不足100份时,余额部分将会被强制赎回。
(四)本公司对快速取现业务暂不收取手续费。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通知。
(五)投资者快速取现的份额在上一收益结转日至快速取现申请日前一日产生的历史累计未结转收益,将于下一基金收益结转日结转至投资者基金账户。快速取现的份额在赎回申请所属申请日起(含当日)的基金损益归本公司所有。
(六)其它未尽规则详见《国寿安保基金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取现业务规则》。
六、重要提示
(一)投资者申请快速取现服务前,请登录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仔细阅读《国寿安保基金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取现业务规则》、《国寿安保基金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取现业务协议》等文件,并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签约《国寿安保基金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取现业务协议》。
(二)本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对快速取现服务进行改进或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进行公告。
(三)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调整国寿
安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
份额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6月12日起,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调整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最低金额,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整时间
自2014年6月12日起。
二、适用投资者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申购业务的投资者。
三、适用基金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A(基金代码:000505)。
四、调整方案
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购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五、重要提示
(一)本次调整仅限于投资者在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申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业务的申购最低金额暂不进行调整。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办理申购业务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网站公布的相关规则和法律文件,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三)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获取相关信息。
(四)本公司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事项,并在公司网站予以列示。
(五)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