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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业务流程;
1、电视剧制作及发行业务流程
强视传媒电视剧制作及发行业务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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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筹备阶段
筹备阶段工作主要包括立项、备案公示/制作许可证、前期筹划等。
①项目立项:立项阶段主要包括市场需求分析、题材/创意选择、剧本创作/购买、编剧及剧本修改,剧本测评等工作。强视传媒制定了《影视项目立项规定》(强视文[2012]15号),影视项目立项建立集体讨论机制,项目立项需经项目初评后提交公司立项评审小组讨论。立项评审小组由公司总裁任组长,成员有副总裁、制作总监、发行总监、财务总监等,评审小组对项目立项的评审结果为最终意见。评审论证标准为以市场行情为导向、剧本规律为基础、实现盈利为目标。评审小组评审完毕后,形成《评审小组讨论会签总表》,并将项目提交总裁办公会议决定是否批准投资。之后根据最终确定的电视剧题材直接购买已有剧本版权,或自行组织编剧创作剧本。
②备案公示:剧本确定并经公司最终测评立项后,公司向广电部门申请电视剧备案公示。若申请方已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经备案公示后即可进行拍摄制作;否则,须实行一剧一报,经审核、备案公示及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后方可进行拍摄制作。强视传媒子公司广东强视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③前期筹划:电视剧立项后即进入前期筹划阶段。公司剧组筹备组负责电视剧前期策划工作,组建剧组,协调并确定导演、主要演员等剧组主要成员、电视剧拍摄地点、器材、美术、造型等开机前准备工作。开机前,项目筹备小组须提交可行性预算,项目评估小组经审核提出书面意见,确定是否开机。
(2)拍摄制作及预售阶段
①拍摄制作:剧组组建等前期筹备工作完成确定开机后,即可开机进入电视剧拍摄及后期制作阶段。强视传媒普通题材电视剧拍摄阶段通常需要3-4个月,所需具体时间受电视剧类型、规模、演员档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剧组杀青后即进入电视剧后期制作阶段。
②后期制作:后期制作阶段主要对拍摄形成的素材带进行剪辑、录音、作曲、特效、精修等技术处理,最终形成播映母带。强视传媒后期制作阶段一般会历时3-4个月,现代题材剧后期制作时间相对较短。后期制作完成后,剧组提交拍摄成本决算,公司根据开机前确定的预算和实际情况对剧组决算进行审核。
③作品预售:电视剧取得最终发行许可证前可进行宣传和预售,向电视台提供剧本、片花、样片等,与电视台提前达成销售意向。
(3)审核及发行阶段
电视剧摄制完成,对播映母带进行内部审核并修改后,应将母带交给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或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进行审核。电视剧审核完成并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后,即可正式对外销售,交付电视台或媒体播放平台等客户对外播放。
2、艺人经纪业务流程
公司艺人经纪业务主要流程为艺人签约或解约、为艺人提供经纪服务。
(1)艺人签约:对于公司有意向合作的艺人,经过初步接触并达成共识后签订艺人演艺事业约。若该艺人已有合约在身,须解除原合约后,再与公司签订新合约。公司与艺人签约后,获得艺人的独家演艺代理及管理权。签约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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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艺人解约:在合约期内,合约一方提出提前解除合约的,按合约规定处理完毕后,方可解除合同。
(3)艺人经纪服务:强视传媒利用在行业内成熟的管理经验和丰富的资源优势,对签约艺人进行指导、培育及包装,并以代理人身份代表、协助签约艺人对外进行商业谈判、签定各项电视剧拍摄、广告代言及其他其他商业活动相关协议,为签约艺人提供稳定的收入保障,确保签约艺人工作的稳定和流畅,在此过程中,公司根据合约规定从艺人收入中获取一定比例的经纪服务费用。
3、艺人经纪业务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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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强视传媒影视剧产品主要成本包括剧本创作、演职人员酬金、置景费用、临时劳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劳务用工费、道具费用、服装费用、摄影费、灯光照明费、后期制作费、食宿费和差旅费等。主要采购项目为产品制作相关服务、劳务、资产租赁等。
强视传媒对剧本的采购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直接购买剧本版权,公司通过各种渠道获得剧本成稿,经评估达标后直接购买该剧本版权;二是委托编剧创作剧本,如强视传媒策划选题后委托编剧创作剧本,或者对已拥有版权的剧本委托编剧进行改编。
演职人员主要包括导演、摄影、演员等专业人员,强视传媒各剧组与主要演职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并分期支付劳务报酬。摄制所需物资若金额较小,如摄影耗材、服装、道具等,则由制片主任根据需要安排人员直接采购;摄制所需大型设施、设备、场地等,则主要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影视剧拍摄阶段完成后,将聘请专业制作公司进行后期制作等。
2、生产模式
(1)剧组生产模式
强视传媒的影视制作以剧组为单位进行生产。剧组是影视行业所特有的一种生产单位和组织形式,是为了完成影视剧产品而临时成立的工作团队。剧组由制片主任全面负责剧组日常管理,由导演负责影视剧拍摄工作和整体艺术把控,由监制对剧组管理进行监督。剧组一般由制片部门、导演部门、摄影部门、录音部门、美术部门、造型部门等组成,不同剧组视具体情况,部门设置有所调整。
(2)独家摄制或联合摄制
强视传媒摄制的影视剧主要包括两种模式:独家摄制或联合投资摄制。独家摄制由强视传媒独家投资并制作,公司完全控制影视剧的投资、摄制及发行过程,独家拥有该剧全部永久版权。
为降低项目投资风险,发挥与投资者的协同效应,强视传媒会与其他投资者进行联合投资、摄制,依据投资协议确定作品版权归属和收益分配。在联合摄制项目中,若强视传媒主投方,则强视传媒主导该剧的投资、摄制及发行过程,参投方对全过程进行参与、协助和监督。
目前强视传媒主要采用联合投资摄制并作为主投方的模式进行影视剧生产。
3、销售模式
强视传媒影视作品销售主要分为预售及发行两个阶段,发行阶段包括首轮发行、二轮发行及后续发行等。电视剧取得最终发行许可证前可进行宣传和预售,向电视台提供剧本、片花、样片等,与电视台提前达成销售意向。电视剧取得发行许可证后即可正式发行,可出售其播放权、音像制品版权、发行权等。
首轮发行是指取得发行许可证后基本完成销售计划并在卫星和地面电视台、网络新媒体进行的第一轮面向观众的发行;二轮和后续发行是指首轮发行结束后的再发行。首轮发行单价较高,二轮及后续发行中单集价格会大幅下降。强视传媒发行的电视剧收入主要在首轮发行中实现。
在电视剧完成摄制并经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电视剧拷贝、播映带和其他载体转移给购货方、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时,公司将确认电视剧销售收入。
强视传媒的电视剧发行渠道主要包括电视台发行和新媒体发行。报告期内,电视台发行方式为向电视台转让播映权,主要客户为各卫视电视台。新媒体发行方式主要为向网络播放平台转让网络播映权,主要客户为乐视网等。同时,强视传媒也会将影视剧音像制品版权转让给音像制品公司,取得版权转让收入。
(四)主要产品生产、销售及采购情况
强视传媒主要产品为影视剧及其衍生产品。电视剧制作完成并取得发行许可证后,即成为可以销售的产品。衍生产品是指将相关电视剧版权授权给投资方共同开发文化旅游项目、电视剧的植入广告等。
1、主要产品的生产情况
(1)生产产量情况
强视传媒自2012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的电视剧产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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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生产的电视剧明细
强视传媒自2012年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投资制作并取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及电影作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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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尚未取得发行许可的电视剧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强视传媒其他已备案电视剧的实施进展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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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1)主要消费群体及消费市场
强视传媒的客户主要是电视台、新媒体公司等客户。强视传媒将电视剧播放权出售给电视台或新媒体公司,通过电视播放或新媒体放映形式,提供给终端消费者。
(2)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强视传媒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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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视传媒的主要客户为电视台和新媒体。由于各年发行的电视剧不同及电视剧衍生收入相关项目合作方不同,前五大客户报告期有所变化。报告期内,强视传媒未有对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总额50%的情形。除乐视网外,强视传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与前五大客户无任何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2012、2013年前五大客户中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强视传媒关联方股东(持强视传媒5.26%股权)的全资子公司,强视传媒对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收入主要为影视剧独占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相关的授权使用费。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因档期的原因,《聊斋之狐仙》尚未在乐视网播放,除此之外,其他授权给乐视网的电视剧均已在乐视网正常播放。
2013年强视传媒对天宝华映影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的收入为《金粉世家》相关衍生收入。具体情况见本节“一、强视传媒基本情况/(五)主要资产权属情况、主要负债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1、主要资产状况/①应收天宝华映影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3,500万元款项的说明”。
2012年强视传媒对湖南华悦投资有限公司收入为《狐仙》相关衍生收入。2012年9月,强视传媒与湖南华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悦”)签订协议。强视传媒将基于电视剧《狐仙》衍生产品舞台及实景音乐表演之独家开发投资权利有偿授予湖南华悦开发的影视文化旅游基地实景演出项目,授权费为2600万元(含税)。场景建设完成后,双方共同负责该场所及所有项目的经营管理,强视传媒与天宝华映按照3:7比例分享该表演产生的一切收益权。如该表演项目产生亏损,由湖南华悦承担。
2012年强视传媒对泰吉世纪(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收入为电影《倩女幽魂》相关收入。具体情况见本节“一、强视传媒基本情况/(五)主要资产权属情况、主要负债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1、主要资产状况/②应收泰吉世纪(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61.67万元款项的说明”。
(五)主要产品的成本构成及采购情况
1、主要产品的成本情况
强视传媒产品的主要成本包括剧本、演职人员酬金、置景费用、临时劳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劳务用工费、道具费用、服装费用、摄影费、灯光照明费、后期制作费、食宿费和差旅费等。
2、最近两年向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强视传媒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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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强视传媒未有向单个客户采购比例超过总额50%的情形。强视传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与前五大供应商无任何关系。
报告期内,强视传媒向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1,844.26万元及1,555.86万元,分别占强视传媒各年度采购总额的31.73%及29.86%,不存在对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50%的情形。
(六)安全生产和环保情况
影视剧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强视传媒影视剧拍摄制作及正常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范性文件。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环保事故,未受到过安全生产部门及环保部门行政处罚。
(七)产品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标准
强视传媒严格遵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电视剧管理规定》等行业法律法规及《影视项目立项规定》等企业内控制度开展电视剧的摄制业务。
2、质量控制措施
强视传媒对电视剧制作的质量控制贯穿于电视剧生产的各个环节,并通过严格的内部控制措施,确保电视剧品质。在立项及摄制过程中采用全程把控,具体如下:
在立项方面,强视传媒制定了《影视项目立项规定》,建立集体讨论机制,以市场行情为导向、剧本规律为基础、实现盈利为目标,充分把握市场风险。
在拍摄过程中,公司建立制片主任与监制相结合的生产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制片主任是影视剧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生产部门和艺术部门的整体协调;导演部门负责影视剧艺术质量的把控,美术、摄影、录音部门对各自的专项业务的艺术创作质量负责;演员部门负责其所饰角色形象塑造的艺术质量;剪辑部门负责采带、初步剪接;最后由制片人、导演、监制、制片主任等检查审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整个过程,制片主任全程协助并执行监督。
3、出现的质量纠纷
强视传媒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行业质量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标的公司未发生产品质量责任纠纷。
(八)税收及当地政府奖励情况
根据《中共东阳市委、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2]46号文),报告期内强视传媒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企业营业税、城建税留市部分自入区之年起前2年按100%,第3至第5年按70%,后5年按60%,每年度分二次给予奖励;增值税留市部分自入区之年起前2年按100%,第3-5年按70%,后5年按60%,每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企业所得税留市部分自获利之年起前2年按100%,第3-5年按70%,后5年按60%,每年给予一次性奖励;入区已超2年的企业自2012年1月1日起给予3年营业税、城建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留市部分70%的奖励。
根据上述政策,强视传媒2012年、2013年实际收到的政府补贴分别为2,993,369.78元、6,911,542.31元。
(九)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强视传媒与关联方交易情况如下:
1、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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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方应收、预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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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强视传媒5%以上的股东控股子公司;游建鸣为强视传媒实际控制人;游弋为强视传媒实际控制人之子;北京市新乌龙山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之子控制的公司;金华东影系公司管理层控制的企业。
强视传媒与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属于正常的关联往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游弋、游建鸣、北京市新乌龙山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金华东影已偿还全部款项。
除上述关联方交易及往来之外,强视传媒不存在资金被股东及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三、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情况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1119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对强视传媒全部股东权益进行评估,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经审计的母公司报表净资产为26,344.55万元,评估值为78,049.87万元,增值51,705.32万元,增值率为196.27%。
(一)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1、评估对象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是浙江强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是浙江强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等,总资产账面价值为36,735.62万元;负债均为流动负债,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0,391.07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26,344.55万元。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评估方法选择及其合理性分析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有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者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三种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方法选择理由如下:
被评估单位为轻资产型传媒行业,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不利于体现企业的价值。传媒行业的企业价值主要体现在未来盈利上,更适用于收益法评估;同时传媒行业企业的主要盈利指标和收益模式类似,可比性较强,有相关上市企业可作为可比公司比较,可采用市场法评估。
(三)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无重大变化;
(4)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6)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特定假设
(1)评估基准日后强视传媒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3)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产品或服务保持目前的市场竞争态势;
(4)行业主管部门(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查、播出影视剧政策不发生重大调整;
(5)公司经营所需的各类媒体资源、制作、拍摄等服务的供应及价格不会发生重大波动,不发生重大调整、公司的影视剧在预测期间可正常播出;
(6)公司后续经营所需资金可以按照预测的金额和利率取得。
(四)收益法的评估技术说明
1、收益法具体方法
本次采用收益法对强视传媒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营业性资产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减去有息债务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收益法预测,对强视传媒及全资子公司采用合并口径预测。主要是由于:强视文化、北京强视及广东强视系强视传媒全资子公司,无独立运营能力,均依赖于母公司强视传媒,故与母公司合并预测。
广东强视其控股子公司南方强视,由于其未年检已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其股东计划于评估基准日后对其进行清算,故本次未合并在收益法评估范围内,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2、模型的选择
本次评估报告选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的描述具体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①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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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I:评估基准日后第i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FN:预测期末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预测期;
i:预测期第i年;
g:永续期增长率。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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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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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RF:无风险收益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②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被评估单位的溢余资产为超额现金及未合并子公司价值,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③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包括其他应收款押金,递延所得税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流动资产及其他应付款,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2)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付息债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3、收益期和预测期的确定
(1)收益期的确定
由于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没有对影响企业继续经营的核心资产的使用年限进行限定和对企业生产经营期限、投资者所有权期限等进行限定,或者上述限定可以解除,并可以通过延续方式永续使用。故本评估报告假设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后永续经营,相应的收益期为无限期。
(2)预测期的确定
由于企业近期的收益可以相对合理地预测,而远期收益预测的合理性相对较差,按照通常惯例,评估人员将企业的收益期划分为预测期和预测期后两个阶段。
评估人员经过综合分析,预计被评估单位于2018年达到稳定经营状态,故预测期截至到2018年底。
(3)预测期的收益预测
对企业的未来财务数据预测是以企业2011年-2013年的经营业绩为基础,遵循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国家及地区的宏观经济状况,企业的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优势、劣势、机遇及风险等,尤其是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和未来的发展前景及潜力,并结合企业未来年度财务预算对未来的财务数据进行预测。
①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预测
本次评估对于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预测是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竞争情况及市场销售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
A.企业影视剧业务方面主要分为电视剧和电影。
a.电视剧
企业的电视台授权播放分成3个步骤,包括首轮、二轮及地方电视台,首轮授权根据广电总局的规定,最多授权4家卫视台,地方电视台不受限制。
2014年4月15日,广电总局宣布自2015年1月1日开始同一部电视剧每晚黄金时段联播的卫视综合频道不得超过两家,同一部电视剧在卫视综合频道每晚黄金时段播出不得超过二集。
企业营业收入确认是在电视剧购入或完成摄制并经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电视剧播映带和其他载体转移给购货方并已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电视剧完成摄制前采取全部或部分卖断,或承诺给予电视剧首映权等方式,预售电视剧发行权、放映权或其他权利所取得的款项,待电视剧完成摄制并按合同约定提供给预付款人使用时,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按照企业的实际已签订合同、意向合同预测及投拍计划,预测了2014年的电视剧收入,根据企业的排片计划预测2015-2018年收入成本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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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投资数量为当年年度投资拍摄的数量,2014年发行数量包含2013年投资拍摄在2014年发行的5部电视剧及2014年拍摄并发行的2部电视剧;2015年发行数量包含2014年投资拍摄在2015年发行的5部电视剧及2015年拍摄并发行的2部电视剧;2016年发行数量包含2015年投资拍摄在2016年发行的2部电视剧及2016年拍摄并发行的2部电视剧;2017年发行数量包含2016年投资拍摄在2017年发行的3部电视剧及2017年拍摄并发行的2部电视剧;2018年发行数量包含2017年投资拍摄在2018年发行的3部电视剧及2018年拍摄并发行的2部电视剧。
b.电影
被评估企业的主营业务为电视剧的制作及发行,企业未来年度仅在2014年投资拍摄一部电影,并于2015年开始发行,收入确认在2015年和2016年两个年度。根据企业对该部电影预测收入成本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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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投资数量为当年年份投资拍摄的数量,2014年发行数量为零,是由于该电影是在2014年拍摄并在2015年发行导致。B.艺人经纪业务
强视传媒利用在行业内成熟的管理经验和丰富的资源优势,为公司签约艺人提供影视剧拍摄、广告代言以及各种商业活动中的商业谈判、策划、包装和实施等相关经纪服务,确保本公司签约艺人工作的稳定和流畅,公司根据合约规定从艺人收入中获取一定比例的经纪服务费用。
强视传媒艺人经纪业务稳定发展,截至评估基准日,已签约胡桑、章贺、夏花、郑凯等21位演员。强视传媒未来继续秉承发掘新秀的思路,寻找新演员进行培养,打造一个具有专业化艺人经纪队伍是公司未来发展的核心目标。
企业历史年度艺人经纪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秋瓷炫、胡桑、章贺、夏花、郑凯等知名演员的演艺收入分成,未来年度企业计划续签现有演员并发掘新演员。根据历史年度的艺人签约数量和艺人经纪业务收入进行分析,未来年度艺人经纪业务收入将保持一定的稳定水平。未来年度艺人经纪业务预测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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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发行代理费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分为《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两种。电视剧制作单位在拍摄每部电视剧之前都必须申请取得所拍摄电视剧的乙证。乙证实行一剧一报制度,在电视剧播放后自动作废。以后拍摄新的电视剧须重新履行许可审批程序。乙证仅限于该证所标明的剧目使用。对于持有甲证的电视剧制作机构,拍摄每部电视剧之前向省级广电局进行备案审核,由省级广电局报广电总局备案。
广东强视拥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未来年度强视传媒需借助广东强视所拥有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进行电视剧业务的发行,故广东强视未来年度主要收入来源于电视剧发行代理费,同时构成强视传媒(母公司)的收入。未来年度发行代理费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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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其他业务收入
历史年度其他业务收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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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年度其他业务收入:
历史年度其他业务收入中《雅典娜女神》收益为强视传媒参投《雅典娜女神》取得的固定收益,未来年度企业电视剧均计划为主控制作,故不会再产生类似收益;租金收入为企业取得位于城东区东四十条22号南新仓文化街4号库房屋的合法租赁权,并在历史年度一次性支付了合同期内的房屋租金,强视传媒经房屋业主同意条件下将此房屋在原合同中的剩余租赁期内的租赁权转给其他房屋使用者,强视传媒收取租赁期内的租金收益,合同终止于2016年3月7日。故根据已签订合同预测未来年度其他业务收入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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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营业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主要为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水利建设专项基金。其中:
A.增值税
强视传媒从事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器材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摄像服务;制作、代理、发布;户内外各类广告及影视广告业务的收入,原先按5%税率计缴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等相关规定,自2013年2月1日起改为征收增值税,税率为6%;广东强视属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
B.营业税
北京强视其艺人经纪业务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
C.城市维护建设税
强视传媒按应纳流转税额的5%缴纳;强视传媒其子公司按应纳流转税额的7%缴纳。
D.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强视传媒及子公司均按应纳流转税额的3%缴纳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强视传媒及子公司按应纳流转税额的2%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
E.水利建设专项基金
强视传媒及广东强视的营业额的0.1%缴纳水利建设专项基金。
未来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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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销售费用的预测
销售费用主要为销售人员工资、发行费、宣传费。
对于未来年度人员工资,主要根据企业劳动人事部门提供的未来年度职工人数、平均工资水平以及考虑未来工资增长因素进行预测。未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每年将以一定比例逐年增长。
发行费、宣传费与收入有关,按照历史年度发行费及宣传费与收入平均比例预测以后年度费用。
未来年度销售费用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④管理费用的预测
管理费用主要为工资、社保及公积金、房租及物业费、办公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折旧费、专业服务费、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业务招待费、水电费、税费、通讯费、交通费、福利费、会议费、宣传费、工会经费、维修费、邮寄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职工教育经费、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费用。
其中对于未来年度人员工资,主要根据企业劳动人事部门提供的未来年度职工人数、平均工资水平以及考虑未来工资增长因素进行预测。未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每年将以一定比例逐年增长。
社保及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根据历史年度占工资比例进行以后年度预测。
办公费、专业服务费、业务招待费、水电费、维修费、邮寄费、会议费考虑到未来公司的发展情况预计未来年度按照一定比例增长。
差旅费、车辆使用费、通讯费、交通费与管理部门人数有关,按照月人均值进行未来年度预测。
折旧和摊销、房屋租赁、税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预测。
未来年度管理费用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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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财务费用的预测
财务费用主要为贷款利息,根据实际情况预测。财务费用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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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营业外收支的预测
根据中共东阳市委办公室于2012年8月31日印发的《中共东阳市委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12]46号)文件规定:
“凡符合上市培育条件并将上市主体注册地设在东阳的影视文化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后,由企业提出申请,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享受拟上市公司扶持政策,给予其3年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留市部分100%,个人所得税留市部分32%的奖励”
“企业营业税、城建税留市部分自入区之年起前2年按100%,第3至5年按70%,后5年按60%,每年度分二次给予奖励;增值税留市部分自入区之前起前2年按100%,第3至5年按70%,后5年按60%,每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企业所得税留市部分自获利之年起前2年按100%,第3至5年按70%,后5年按60%,每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入区已超2年的企业自2012年1月1日起给予3年营业税、城建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留市部分70%的奖励。”
2011年11月,强视传媒进入上市辅导期,且经过东阳市有关部门的上市认定,2012年-2014年享受上市辅导期税收优惠(上述第一款项);强视传媒2008年进入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实验区,2014年上市辅导期税收优惠结束后,企业将按照入区年限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上述第二款项)。
未来年度营业外收支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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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所得税的预测
按照被评估单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25%计算企业所得税。
计算公式: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
未来年度所得税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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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折旧与摊销的预测
对折旧的预测,按照企业现行折旧年限和残值率,采用平均年限法进行估算。对于预测期更新资产,按照存续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计算确定每年的折旧额。
未来年度折旧与摊销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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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运营设备的增加。根据评估基准日企业的资产情况、未来预测期内企业新增员工计划,考虑预测期是否需进行更新或增添考虑。
未来年度资本性支出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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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营运资金预测、营运资金增加额的确定
营运资金也称营运资本,是指一个企业维持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一般用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表示。营业流动资产包括公司经营所使用或需要的所有流动资产,包括现金余额、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及其他营业流动资产等。营业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及其他营业流动负债等。
营运资金追加额计算公式为:
当年营运资金追加额=当年末营运资金-上年末营运资金
当年末营运资金=当年末的流动资产-当年末的流动负债
永续期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规模已经达到了稳定的水平,不需要再追加营运资金,故永续期净营运资金变动预测额为零。
未来年度营运资金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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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折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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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益资本成本Ke的确定
①无风险报酬率RF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查阅WIND资讯系统,10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4.5518%,故无风险收益率RF取4.5518%。
②企业风险系数β
查阅可比上市公司的有财务杠杆风险系数,根据各对应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将其还原为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
本次评估选取了华谊兄弟、华策影视、光线传媒、华录百纳、新文化等可比公司,通过WIND证券投资分析系统,查询出可比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100周的有财务杠杆的β系数,通过公式:βl=[1+D/E]βu (βl为有财务杠杆的风险系数,βu为无财务杠杆的风险系数),将各可比公司有财务杠杆β系数转换成无财务杠杆β系数。
企业D/E:公司预计有贷款需求,确定企业的D/E为10.35%。
则根据上述计算得出企业风险系数Beta为0.6923。
③市场风险溢价Rpm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成熟股票市场的基本补偿额+国家风险补偿额
式中:成熟股票市场的基本补偿额取1928-2013年美国股票与国债的算术平均收益差6.29%;国家风险补偿额取0.90%。
则:Rpm=6.29%+0.90%=7.19%
市场风险溢价取7.19%
④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Rc的确定
由于测算风险系数时选取的为上市公司,相应的证券或资本在资本市场上可流通,而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为非上市资产,与同类上市公司比,该类资产的权益风险要大于可比上市公司的权益风险。结合企业的规模、行业地位、经营能力、抗风险能力等因素,本次对权益个别风险溢价取值为4%。
⑤权益资本成本的确定
根据上述确定的参数,则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如下:
Ke=Rf+βu×Rpm+Rc
=4.5518%+7.19%×0.6923+4.0%
=13.90%
(2)加权资本成本WACC的确定
①债务资本成本Kd的确定
按照基准日长期借款利率确定,即Kd为6.55%。
②所得税率T
企业目前执行的所得税率为25%。
③资本结构D/E
按照企业预测的平均借款与预期企业价值的比例计算:
D/E=10.35%
④WACC=Ke×E/(D+E)+Kd×D/(D+E)×(1-T)
=13.08%
5、预测期后的价值确定
预测期后的收益以稳定年度的收益进行预测,由于财政税收奖励政策存在一定期限,故预测期后收益不考虑财政税收奖励(预测期列入营业外收入),即2019年以201 8年的收益为基础进行预测。
6、测算过程和结果
将被评估单位各期的自由现金流折现并求和,可得到营业性资产评估值: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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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1)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包括与企业经营无关的关联方往来款、借款、押金、长期待摊费用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等,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非经营性资产评估值为396.12万元。
(2)溢余资产的评估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本次评估被评估单位不存在溢余资产,溢余资产为0。
(3)长期股权投资的估算及分析
对于控股长期股权投资单独进行整体评估,以其评估后的净资产乘以被评估单位对其的持股比例计算评估值。
计算公式为: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控股长期投资评估值×持股比例
本次评估强视传媒采用合并口径进行预测,合并范围包含强视传媒、强视文化发展、北京强视及广东强视。广东强视控股子公司南方强视由于其未年检,已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其股东计划于评估基准日后对其进行清算,故本次未合并在收益法评估范围内,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经评估,长期股权投资价值为929.66万元
8、收益法评估结果
(1)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长期股权投资价值+超额现金=77,514.09 +396.12+929.66+0=78,839.87万元
(2)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强视传媒的付息债务均为短期借款,核实后帐面价值为790.00万元。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强视传媒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78,839.87-790.00
=78,049.87万元
(五)市场法的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方法及实施过程
(1)评估方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通过对资本市场上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通过分析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公司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获取并分析这些交易案例的数据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电影与娱乐业并购案例有限,与并购案例相关联的、影响交易价格的某些特定的条件无法通过公开渠道获知,无法对相关的折扣或溢价做出分析,并购案例法较难操作。
本次评估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其中价值比率选择企业价值(EV)倍数:
EV/EBITDA=企业价值/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采用EV/EBITDA,可以消除资本密集度和折旧方法不同的差距。
企业价值倍数(EV/EBITDA)与市盈率类似,但侧重于衡量企业价值。有四个因素驱动企业价值与EBITDA之比的倍数:公司的盈利增长率、投入资本回报率、税率和资本成本。在多数情况下,行业内各公司一般面对相同的税收政策并承担相近的经营风险,税率和资本成本差异不大。投入资本回报率和增长率不具有这样的相似性,对企业价值倍数影响较大。
(2)评估实施过程
①明确被评估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评估对象及其相关权益状况,如企业性质、资本规模、业务范围、营业规模、市场份额,成长潜力等。
②选择与被评估企业进行比较分析的参考企业。首先对准参考企业进行筛选,以确定合适的参考企业。对准参考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研究分析,包括主要经营业务范围、主要目标市场、收入构成、公司规模、盈利能力等方面。通过对这些准参考企业的业务情况和财务情况的分析比较,以选取具有可比性的参考企业。
③对所选择的参考企业或交易案例的业务和财务情况进行分析,与被评估企业的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并做必要的调整。首先收集参考企业的财务信息,如行业统计数据、上市公司年报、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等。对上述从公开渠道获得的业务、财务信息进行分析调整,以使参考企业的财务信息尽可能准确及客观,使其与被评估企业的财务信息具有可比性。
④选择、计算、调整价值比率。在对参考企业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调整后,需要选择合适的价值比率,如企业价值倍数(EV/EBITDA)、市盈率(P/E比率)、市净率(P/B比率)、市销率(P/S比率)等权益比率,并根据以上工作对价值比率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调整。
⑤运用价值比率得出评估结果。在计算并调整参考企业的价值比率后,与评估对象相应的财务数据或指标相乘,计算得到需要的权益价值或企业价值。
2、A股上市公司传媒业板块估值情况
与历史估值水平相比,目前电影与娱乐行业主要上市公司估值处于历史较高水平。
以2014年4月29日价格计算,目前电影与娱乐行业市盈率平均值为51.59倍,市净率平均值为6.99。市盈率行业中值58.38倍,市净率行业中值5.07倍。
A股上市公司“电影与娱乐行业”市场表现(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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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选择可比公司
(1)强视传媒业务情况
强视传媒一直专注于发展自己的核心业务—影视剧制作、发行,同时辐射艺人经纪,新媒体,电影,广告、电视节目制作等业务,拥有素质精良的专业化队伍,具有丰富的影视剧行业经验,拥有一流的策划、管理、经营运作人才和资深制作人、编剧、导演、演员等丰富的人力资源,与中央电视台及全国各省市电视台等国内主流媒体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强视传媒以精良的作品和规范有效的经营管理作为其核心竞争力,把公司在稳定中持续发展作为公司的发展目标。凭借深度的内容、完善的制作、出色的销售,获得了业界的尊敬和广泛认可;荣获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广电总局专业评定机构“TV制胜”最具实力民营电视剧制作机构,并获得国家主管部颁发的电视剧制作甲级许可证。
强视传媒2012-2013年度经营情况(合并)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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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比公司基本情况
经查询影视与娱乐业及传媒业上市公司,与强视传媒具有可比性的公司主要为经营电影、电视剧投资及拍摄、影院投资及艺人经纪服务的企业,主要有华谊兄弟、华策影视、光线传媒、华录百纳、中视传媒等公司。经比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主营产品或服务,结合近年主营业务财务数据,并重点关注其主营业务构成及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毛利率等因素,筛选出3家上市公司作为本次评估可比公司。该3家可比公司为华策影视、光线传媒、华录百纳。
①华策影视
华策影视主要从事影视剧的制作、发行及衍生业务。在其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中,电视剧和电影业务分属影视产业中的两个细分行业。公司主要从事电视剧的制作、发行业务,电影制作发行业务处于稳健起步阶段,同时通过审慎的合作方式进入影城、院线业务。
2013年华策影视17部剧746集取得发行许可证,新增开机制作12 部518集,19部剧获得备案公示。
华策影视分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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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华策影视实现营业收入92,046.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68%;利润总额为 35,478.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826.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1,612.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41%。主要产生收入的影视剧为《天龙八部》、《封神英雄榜》、《百万新娘之爱无悔》、《新洛神》、《棋逢对手》、《新施公案》、《一克拉梦想》、《幸福的面条》等。
②光线传媒
光线传媒的主营业务是电视节目和影视剧的投资制作和发行业务。电视节目包括常规电视栏目和在电视台播出的演艺活动。电视栏目、演艺活动和影视剧是公司的主要传媒内容产品。电视栏目和演艺活动是自主制作发行,通过节目版权销售或广告营销的方式实现收入;影视剧主要是投资和发行,少量参与制作,收入主要包括电影票房分账收入、电视剧播映权收入、音像版权等非影院渠道收入和衍生产品(贴片广告等)收入。
光线传媒2013年分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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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光线传媒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2.54%,其中:栏目制作与广告收入较上年下降14.47%,主要是因为光线传媒调整了战略方向,改变了与部分电视台的广告合作方式,收入与成本同时降低,整体栏目制作与广告的毛利及毛利率仍略有增长。电影收入较上年下降14.02%,2013年度投资及发行了《厨子戏子痞子》、《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中国合伙人》、《不二神探》、《赛尔号之战神联盟》、《四大名捕2》等九部电影,取得票房23.27亿,整体电影收入虽有所下降,但单片毛利有所提高,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电视剧收入较上年增长13.33%,2013年度投资及发行了《天狼星行动》(原名《杀狼花2》)、《四十九日》、《乱世书香》、《抓紧时间爱》、《红酒俏佳人》、《精忠岳飞》等多部电视剧,电视剧收入有所增长。
③华录百纳
华录百纳的业务涉及电影、电视剧、经济业务及海外业务。华录百纳努力将公司打造成综合性影视传媒集团。在国内方面,华录百纳通过与海清、林永健、黄海波、吴秀波等众多演员合作,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另外与宋丹丹等合作成立北京丹丹百纳文化经纪有限公司,以打造明星培养和艺人经纪的战略平台;在国际方面,华录百纳也已经与台湾普拉嘉公司、日本TBS电视台、日本ACC公司、华纳兄弟等构建全面合作关系,在国际项目研发、国际资源整合、国际市场开发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合作。
2013年华录百纳分项目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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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华录百纳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7,788.33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94%;利润总额为16,570.5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0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2,336.5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3%。2013年,公司收入主要由《咱们结婚吧》、《美丽的契约》、《战雷》、《风雷动》、《零炮楼》和《歧路兄弟》等剧目的首轮发行收入以及一些过往精品剧目的二轮发行收入构成。2013年,华录百纳共有《风雷动》、《零炮楼》、《战雷》、《浪漫我心》、《咱们结婚吧》和《美丽的契约》、《爸爸成长记》(原名《爱的合同》)等七部剧目取得发行许可证;5部影视作品在后期制作阶段,1部作品已开机拍摄,已开机或者基本完成拍摄,尚未取得发行许可证。
(3)可比公司数据分析
①销售收入
可比公司2010年至2013年度销售收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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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速度较快,一直保持高于GDP的增速,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也保持持续上升中。按照国际惯例,GDP占比达到5%就可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若以2010年GDP40.12万亿测算,至2020年实现GDP倍增计划,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升至5%,则未来8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复合增速将达15.25%;按照“十二五”规划,我国2015年文化产业总值将比2010年至少翻一番,根据2012年的传媒行业的产值,文化传媒的复合增速为17.61%。电影电视业近两年都出现高速增长,尤其是电影行业,景气度高涨,高增长有望延续整体来讲我国电影市场仍处于成长阶段,未来几年有望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由此可见,我国电影与娱乐业发展状况良好。可比上市公司中,电影与娱乐业整体上处于高速增长阶段,同比增长率平均达到40%以上。
(下转B40版)
序号 | 剧目名称 | 电视剧名称 及主创人员 | 集数 | 发行许可证获取时间 | 持有版权中的财产权情况 |
1 | ■ | 现《绝命追踪》原名《盛装舞步》 导演:谭俏、柯政铭;主演:张博,蒋梦婕,金珈 | 34 | 预计2014年内 | 由东阳九天及北京镜像空间文化传媒按投资比例共同拥有 |
2 | ■ | 《十二金钱镖》 导演:游达志、李宏宇;主演:陈键锋、元彪、陶昕然、夏花、郑爽、王宁 | 34 | 2014年 | 由天津津源辉煌文化投资及东阳九天按投资比例共同拥有 |
3 | ■ | 《天网·行踪》(原名《天网·2012》) 导演:杜志国;主演:杜志国、杜淳、郑卫莉、付曼、鲍鲲、午马、戴娇倩 | 23 | 2013年 | 由东阳九天及北京立上影视投资共有 |
4 | ■ | 《向幸福奔跑》(原名麻辣女友的幸福时光) 导演:叶昭仪;主演:秋瓷炫、于晓光、李威、何晴、吴迪、牛莉、宋轶 | 30 | 2013年 | 由强视传媒及海宁乐合荣量影视有限公司、湖南兴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一轮辉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按投资比例共同拥有 |
5 | ■ | 《嫁给爱情(原名隐婚日记)》 导演:王小康;主演:燕茜(xi)(贾青);何必(全泰秀);马明宇(李晨);韩苏苏(韩雨芹);娜莎(潘虹); | 35 | 2013年 | 强视传媒100%拥有 |
6 | ■ | 《雅典娜女神》 导演:谭俏、成志超;主演:叶璇,莫小棋,刘恩佑,巫迪文,李蓓蕾,左腾云 | 36 | 2012年 | 由强视传媒与浙江东阳博海影视有限公司按投资比例共同拥有 |
7 | ■ | 导演:孙波,赵箭; 主演陶飞霏,靳东,王鹏凯,章贺,林伊婷 | 40 | 2012年 | 由强视传媒及天津海岸文化、湖南兴业按投资比例共同拥有 |
8 | ■ | 《第九个寡妇》 导演:黄建勋;主演:叶璇;刘佩琦;李东学;方惠;迟蓬; | 34 | 2012年 | 由强视传媒及浙江东阳博海影视有限公司按投资比例共同拥有 |
9 | ■ | 《聊斋之狐仙》 导演:叶昭仪;主演:秋瓷炫;迟帅;徐锦江饰;樊少皇;郑凯;胡桑 | 45 | 2012年 | 强视传媒100%拥有 |
10 | ■ | 《一门三司令》 导演:孙波;主演:于晓光饰杨天鸿;杨烁饰杨天东;章贺饰杨天伯;吴晓敏饰耿娟;彭婧饰林娜 | 38 | 2012年 | 由强视传媒及北电风华正茂影视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按投资比例共同拥有 |
11 | ■ | 《香水佳人》 导演:孙铁军;主演:傅淼饰阿香;曹磊饰陆长远;修庆饰林长祥;梁林琳饰惠茹;佟凡饰叶中天 | 31 | 2012年 | 由强视传媒及中山市盛世华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按投资比例共同拥有 |
12 | ■ | 导演:高伟宁 主演:恬妞、厉娜、程皓枫、李立群、章贺 | 31 | 2011年 | 由东阳九天及北京君德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两方认可的联合摄制方共同拥有 |
13 | ■ | 《秘杀名单》 导演:刘逢声;主演:靳东、周扬饰、李立群、刘立淇 | 30 | 2011 | 由广东强视及国恒时尚传媒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江科技按投资比例共同拥有 |
14 | ■ | 《喋血边城》 导演:刘逢声;主演:郑凯,钟思华,修庆,王鹏凯 | 38 | 2010 | 强视传媒100%拥有 |
15 | ■ | 《白狼》 导演:苏舟、王响、林林峰;主演:小宋佳、邵兵、常戎 | 30 | 2010 | 由广东强视100%拥有 |
16 | ■ | 《虎胆雄心》 导演:桑华;主演:杜淳,王鹏凯,阿斯茹,朱虹 | 44 | 2009 | 由广东强视100%拥有 |
17 | ■ | 《敌营十八年》 导演:刘逢声、林峰;主演:杜淳、王鹏凯、阿斯茹、戴娇倩 | 40 | 2008 | 由广东强视及黄超霞、林雪云按投资比例共同拥有 |
18 | ■ | 《龙票》 导演:龚艺群;编剧:王跃文;主演:黄晓明,修庆,秦岚,孙宁,蒋欣 | 44 | 2004 | 由广东强视及中山电视台按投资比例共同拥有 |
19 | ■ | 《大旗英雄传》 导演:袁英明、邹集城、刘逢声;主演:杜淳、崔林、秋瓷炫、李彩华、温兆伦 | 41 | 2005 | 由广东强视100%拥有 |
20 | ■ | 《楚留香传奇》 导演:刘逢声、鞠觉亮;主演:朱孝天、胡静、秋瓷炫、崔鹏 | 43 | 2007 | 由广东强视及上海乐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东南方传媒频道运营有限公司、东阳华龙明珠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按投资比例共同拥有 |
21 | ■ | 《金色年华》 导演:李大为;编剧:于正;主演:黄圣依,蓝正龙,严宽,郭碧婷 | 44 | 2006 | 由广东强视100%拥有 |
22 | ■ | 《亲亲宝贝》 导演:刘苗苗;主演:张娜、白林、陈玉敏王伯昭、李滨、赵峰 | 16 | 2004年 | 由广东强视100%享有 |
23 | ■ | 《桃花扇传奇》 导演:鲁晓威;主演:曹颖、周杰、薛佳凝、张亚坤 | 30 | 2001 | 由广东强视及北京同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艺骏国际有限公司按投资比例共同拥有 |
24 | ■ | 导演:李大为、刘国权; 主演:陈坤、董洁、刘亦菲、徐路、迟帅、寇振海 | 40 | 2002 | 由广东强视与林雪云、黄超霞按投资比例共同拥有 |
25 | ■ | 导演:鲁晓威、李翰滔 主演:焦恩俊,张延,修庆,牛莉 | 32 | 2001 | 由广东强视与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按投资比例共同拥有 |
项目 | 2014年 | 2013年 | 2012年 |
取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数量(部) | 2 | 3 | 6 |
取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数量(集) | 65 | 88 | 224 |
其中:联合摄制-主投 | |||
取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数量(部) | 1 | 3 | 3 |
取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数量(集) | 31 | 88 | 123 |
其中:联合摄制-参投 | |||
取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数量(部) | 1 | 0 | 3 |
取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数量(集) | 34 | 0 | 101 |
序号 | 作品名称 | 集数 | 著作权中财产权享有情况 | 发行许可证编号 | 投资方式 |
一、电视剧作品 | |||||
1 | 爱了别再说痛 | 31 | 按投资比例享有 | 已完成,尚须修改 | 主投 |
2 | 十二金钱镖 | 34 | 按投资比例享有 | (津)剧审字(2014)第001号 | 参投 |
3 | 天网·行踪 | 23 | 按投资比例享有 | (广剧)剧审字(2013)第032号 | 主投 |
4 | 向幸福奔跑 | 30 | 按投资比例享有 | (粤)剧审字(2013)第012号 | 主投 |
5 | 嫁给爱情 | 35 | 按投资比例享有 | (粤)剧审字(2013)第004号 | 主投 |
6 | 雅典娜女神 | 36 | 按投资比例享有 | (浙)剧审字(2012)第059号 | 参投 |
7 | 情仇姐妹 | 40 | 按投资比例享有 | (粤)剧审字(2012)第036号 | 主投 |
8 | 第九个寡妇 | 34 | 按投资比例享有 | (浙)剧审字(2012)第031号 | 参投 |
9 | 聊斋之狐仙 | 45 | 按投资比例享有 | (粤)剧审字(2012)第028号 | 主投 |
10 | 一门三司令 | 38 | 按投资比例享有 | (浙)剧审字(2012)第028号 | 主投 |
11 | 香水佳人 | 31 | 按投资比例享有 | (粤)剧审字(2012)第009号 | 参投 |
二、电影作品 | |||||
1 | 倩女幽魂 | 1 | 前十年按投资比例享有,以后归主投方享有 | 电影公映许可证:电审故字(2011)第22号 | 参投 |
序号 | 电视剧名称 | 投资方式 | 进展情况 |
1 | 花雕 | 主投方 | 拍摄过程中 |
2 | 新龙门客栈 | 主投 | 拍摄过程中 |
3 | 最后一战 | 主投 | 拍摄过程中 |
4 | 大清相国 | 主投 | 已备案公示 |
5 | 新金粉世家 | 主投 | 已备案公示 |
6 | 上个世纪的爱情 | 主投 | 已备案公示 |
7 | 爱了别再说痛 | 主投 | 已完成,尚须修改 |
8 | 绝命追踪 | 主投 | 已完成,尚未取得发行许可证 |
年份 | 客户名称 | 销售产品 | 销售额 (万元) | 占总销售额比重 |
2013年 | 天宝华映影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 《金粉世家》衍生收入 | 3,301.89 | 25.67% |
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聊斋之狐仙 | 1,426.72 | 11.09% | |
江西电视台 | 嫁给爱情 | 1,400.94 | 10.89% | |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 聊斋之狐仙 | 1,314.40 | 10.22% | |
广东电视台 | 聊斋之狐仙 一门三司令 | 1,274.35 | 9.91% | |
合计 | 8,718.29 | 67.78% | ||
2012年 | 湖南华悦投资有限公司 | 《聊斋之狐仙》衍生收入 | 2,452.83 | 22.23% |
四川广播电视台 | 一门三司令 | 1,436.47 | 13.02% | |
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第九个寡妇 一门三司令 | 948.58 | 8.60% | |
泰吉世纪(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电影 | 倩女幽魂(电影) | 889.14 | 8.06% | |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 秘杀名单、第九个寡妇 | 662.35 | 6.00% | |
合计 | 6,389.38 | 57.91% |
年份 | 客户名称 | 采购项目 | 采购金额 (万元) | 占营业成本的比重 |
2013年 | 北京龙晨寰宇影视文化艺术工作室 | 演员劳务 | 645.00 | 11.10% |
上海蒋梦黛影视文化工作室 | 演员劳务 | 350.00 | 6.02% | |
冯治平工作室 | 美工、置景、道具、搭景等 | 330.00 | 5.68% | |
东阳欣尚新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摄影器材租赁 | 295.00 | 5.08% | |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城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群演、场地租赁等 | 224.26 | 3.86% | |
合计 | 1,844.26 | 31.73% | ||
2012年 | 浙江红点影视制作有限有限公司 | 制作费 | 736.82 | 14.14% |
北京灵动映画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后期制作费 | 286.08 | 5.49% | |
演员劳务 | 演员劳务 | 210.00 | 4.03% | |
北京飞羚艺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剧本转让费 | 200.00 | 3.84% | |
北京丽声汇影科技有限公司 | 音频、磁带制作、复制 | 122.96 | 2.36% | |
合计 | 1,555.86 | 29.86%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决策程序 | 2013年发生额 | 2012年发生额 | ||
金额(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金额(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电视剧业务 | 市场价 | 14,267,169.81 | 11.82 | 9,485,840.39 | 10.77 |
项目名称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3,350,000.00 | 1,478,200.00 | 15,830,000.00 | 474,900.00 |
合 计 | 23,350,000.00 | 1,478,200.00 | 15,830,000.00 | 474,900.00 |
其他应收款: | ||||
游弋 | 61,936.00 | 12,387.20 | 61,936.00 | 6,193.60 |
游建鸣 | 5,504.00 | 165.12 | 504.00 | 15.12 |
北京市新乌龙山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620,000.00 | 18,600.00 | ||
金华东影 | 35,190.00 | 1,055.70 | 35,190.00 | 1,055.70 |
合 计 | 772,630.00 | 33,708.02 | 97,630.00 | 7,264.42 |
年份 | 投资数量(部) | 发行数量(部) | 收入 | 成本 |
2014 | 6 | 7 | 43,731.64 | 30,579.14 |
2015 | 4 | 7 | 43,107.08 | 28,901.40 |
2016 | 5 | 4 | 58,976.42 | 39,897.84 |
2017 | 5 | 5 | 65,094.34 | 43,302.45 |
2018 | 4 | 5 | 74,658.96 | 50,153.75 |
合计 | 24 | 28 | 285,568.43 | 192,834.58 |
年度 | 投资数量 | 发行数量 | 销售收入 | 销售成本 |
2014 | 1 | 0 | 0 | 0 |
2015 | 0 | 1 | 2849.06 | 2059.00 |
2016 | 0 | 0 | 4273.58 | 3088.50 |
2017 | 0 | 0 | 0 | 0 |
2018 | 0 | 0 | 0 | 0 |
合计 | 1 | 1 | 7122.64 | 5147.50 |
项目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艺人经纪收入 | 800.00 | 800.00 | 800.00 | 800.00 | 800.00 |
艺人经纪成本 | 230.36 | 241.09 | 250.02 | 257.21 | 257.77 |
项目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发行代理 | 218.66 | 215.54 | 294.88 | 328.30 | 375.87 |
项目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1.《雅典娜女神》收益 | 0 | 471.95 | 490.07 |
2.租金收入 | 0 | 22.50 | 30.00 |
3.宣传制作服务收入 | 7.59 | 0 | 0 |
项目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其他业务收入 | 30.00 | 30.00 | 7.50 | 0 | 0 |
项目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营业税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1.93 | 138.48 | 189.66 | 195.17 | 223.48 |
教育费附加 | 131.60 | 138.15 | 189.29 | 194.77 | 223.06 |
水利建设专项基金 | 44.55 | 46.77 | 64.14 | 66.02 | 75.63 |
合计 | 318.08 | 333.41 | 453.10 | 465.96 | 532.17 |
项目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发行费 | 1,546.92 | 1,524.83 | 2,086.17 | 2,302.58 | 2,640.91 |
工资 | 115.92 | 127.52 | 140.27 | 154.29 | 169.72 |
宣传费 | 13.04 | 12.86 | 17.59 | 19.41 | 22.27 |
合计 | 1,675.89 | 1,665.20 | 2,244.03 | 2,476.29 | 2,832.90 |
项目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工资 | 765.15 | 931.23 | 1,122.86 | 1,235.15 | 1,358.66 |
社保及公积金 | 109.83 | 131.28 | 155.93 | 171.52 | 188.67 |
房租及物业费 | 405.87 | 405.87 | 415.99 | 427.98 | 451.39 |
办公费 | 80.00 | 84.00 | 88.20 | 92.61 | 97.24 |
差旅费 | 73.86 | 81.50 | 89.14 | 89.14 | 89.14 |
车辆使用费 | 44.37 | 48.96 | 53.54 | 53.54 | 53.54 |
折旧费 | 42.82 | 44.45 | 42.74 | 25.79 | 34.35 |
专业服务费 | 80.00 | 100.00 | 120.00 | 140.00 | 140.0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5.08 | 34.33 | 33.56 | 36.70 | 30.60 |
业务招待费 | 37.00 | 38.85 | 40.79 | 42.83 | 44.97 |
水电费 | 29.09 | 30.55 | 32.08 | 33.68 | 35.36 |
税费 | 13.43 | 14.09 | 19.30 | 19.87 | 22.75 |
通讯费 | 9.93 | 10.96 | 11.98 | 11.98 | 11.98 |
交通费 | 8.34 | 9.21 | 10.07 | 10.07 | 10.07 |
福利费 | 13.06 | 15.90 | 19.17 | 21.08 | 23.19 |
会议费 | 25.00 | 26.25 | 27.56 | 28.94 | 30.39 |
宣传费 | 29.01 | 30.45 | 41.72 | 42.93 | 49.17 |
工会经费 | 7.47 | 9.09 | 10.96 | 12.05 | 13.26 |
维修费 | 6.00 | 6.00 | 6.00 | 6.00 | 6.00 |
邮寄费 | 5.00 | 5.00 | 5.00 | 5.00 | 5.00 |
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 | 3.94 | 4.95 | 5.96 | 7.11 | 7.83 |
职工教育经费 | 1.69 | 2.06 | 2.48 | 2.73 | 3.00 |
无形资产摊销 | 0.53 | 0.53 | 0.53 | 0.53 | 0.53 |
其他 | 73.42 | 80.77 | 88.84 | 97.73 | 107.50 |
合计 | 1,899.88 | 2,146.24 | 2,444.39 | 2,614.96 | 2,814.59 |
项目名称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利息收入 | 32.09 | 33.68 | 46.14 | 47.48 | 54.37 |
收入合计 | 32.09 | 33.68 | 46.14 | 47.48 | 54.37 |
利息支出 | 578.50 | 523.53 | 557.28 | 643.49 | 434.89 |
手续费 | 10.47 | 10.99 | 15.05 | 15.49 | 17.74 |
支出合计 | 588.97 | 534.52 | 572.33 | 658.98 | 452.63 |
财务费用 | 556.88 | 500.84 | 526.19 | 611.50 | 398.26 |
项目名称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永续 |
营业外收入-税收奖励 | 1,569.86 | 2,612.26 | 2,627.73 | 3,227.56 | 2,676.75 | 0 |
项目名称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永续 |
所得税 | 2,409.36 | 3,334.13 | 4,179.63 | 4,748.36 | 5,091.15 | 4,421.96 |
项目名称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折旧 | 70.42 | 72.06 | 67.68 | 45.40 | 40.98 |
摊销 | 35.61 | 34.85 | 34.09 | 37.23 | 31.13 |
合计 | 106.03 | 106.91 | 101.77 | 82.63 | 72.11 |
项目名称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永续 |
资本性支出 | 20.58 | 18.74 | 5.17 | 79.44 | 59.74 | 72.11 |
项目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营运资金 | 40,755.23 | 52,383.50 | 60,585.28 | 62,369.93 | 61,492.44 |
营运资金增加额 | 15,690.29 | 11,628.27 | 8,201.78 | 1,784.64 | -877.49 |
科目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永续年度 |
净利润 | 7,228.08 | 10,002.39 | 12,538.88 | 14,245.08 | 15,273.46 | 13,265.89 |
+财务费用(税后) | 1,359.25 | 553.67 | 1,214.95 | 782.68 | 912.42 | 912.42 |
息前税后营业利润 | 8,587.33 | 10,556.06 | 13,753.83 | 15,027.76 | 16,185.87 | 14,178.31 |
+折旧 | 70.42 | 72.06 | 67.68 | 45.40 | 40.98 | 40.98 |
+摊销 | 35.61 | 34.85 | 34.09 | 37.23 | 31.13 | 31.13 |
-资本支出 | 20.58 | 18.74 | 5.17 | 79.44 | 59.74 | 72.11 |
-营运资本变动 | 15,690.29 | 11,628.27 | 8,201.78 | 1,784.64 | -877.49 | 0.00 |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 ||||||
自由现金流量 | -7,017.51 | -984.04 | 5,648.66 | 13,246.30 | 17,075.73 | 14,178.31 |
折现率 | 13.08% | 13.08% | 13.08% | 13.08% | 13.08% | 13.08% |
折现期(年) | 0.50 | 1.50 | 2.50 | 3.50 | 4.50 | |
折现系数 | 0.9404 | 0.8316 | 0.7354 | 0.6504 | 0.5751 | 4.3970 |
2014年至2018年各年折现值 | -6,599.18 | -818.34 | 4,154.14 | 8,614.78 | 9,820.72 | 62,341.98 |
营业价值 | 77,514.09 | |||||
加:未合并子公司投资 | 929.66 | |||||
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 | 396.12 | |||||
超额现金 | ||||||
企业价值 | 78,839.87 | |||||
减:评估基准日有息负债 | 790.00 | |||||
股东权益价值 | 78,049.87 |
代码 | 简称 | 最新收盘价(元) | 总市值(亿元) | 市盈率PE(TTM) | 市净率PB(LF) | 市销率PS(TTM) | 涨跌幅(%) | |
本年 | 近一年 | |||||||
行业均值(整体法) | 23.16 | 128.56 | 51.59 | 6.99 | 15.91 | |||
行业中值 | 23.73 | 114.63 | 58.38 | 5.07 | 16.27 | |||
300027.SZ | 华谊兄弟 | 21.37 | 258.49 | 29.57 | 6.39 | 15.31 | -22.84 | 102.03 |
300251.SZ | 光线传媒 | 40.70 | 206.09 | 75.46 | 9.17 | 25.10 | 11.26 | 43.26 |
300133.SZ | 华策影视 | 24.64 | 159.38 | 54.97 | 4.97 | 16.27 | -22.76 | 51.16 |
000681.SZ | 远东股份 | 17.11 | 114.63 | 2484.34 | 4.35 | 108.51 | 37.65 | 143.73 |
300291.SZ | 华录百纳 | 51.90 | 68.51 | 58.38 | 6.65 | 17.86 | 48.33 | 40.33 |
600088.SH | 中视传媒 | 14.25 | 47.23 | 68.22 | 4.23 | 3.95 | -8.18 | 27.14 |
300336.SZ | 新文化 | 23.73 | 45.56 | 39.26 | 5.07 | 9.44 | -7.61 | 33.94 |
项目 | 2013年 | 2012年 | 同比增涨情况 |
资产总额 | 34,576.72 | 35,816.20 | -3.46% |
负债总额 | 8,207.31 | 14,320.82 | -42.69% |
净资产 | 26,369.41 | 21,495.38 | 22.67% |
营业总收入 | 13,382.85 | 11,527.56 | 16.09% |
营业总成本 | 5,929.64 | 5,359.35 | 10.64% |
营业利润 | 3,925.21 | 3,689.25 | 6.40% |
净利润 | 3,463.28 | 3,030.85 | 14.27% |
项目 | 2013年收入 | 2012年收入 | 同比增减(%) |
电视剧 | 835,656,218.23 | 668,469,000.17 | 25.01% |
电影 | 8,056,195.46 | 20,180,900.98 | -60.08% |
影院票房 | 42,047,725.53 | 13,199,125.79 | 218.56% |
广告 | 15,227,570.73 | 11,429,563.30 | 33.23% |
经纪服务 | 3,635,178.64 | 0.00 | 0.00% |
其他 | 15,842,836.95 | 7,632,915.23 | 107.56% |
合计 | 920,465,725.54 | 720,911,505.47 | 27.68% |
项目 | 2013年收入 | 2012年收入 | 同比增减(%) |
栏目制作与广告 | 332,676,487.58 | 388,957,182.37 | -14.47% |
电影 | 501,125,826.19 | 582,807,238.70 | -14.02% |
电视剧 | 70,369,480.81 | 62,090,893.43 | 13.33% |
合计 | 904,171,794.58 | 1,033,855,314.50 | -12.54% |
项目 | 2013年收入 | 2012年收入 | 同比增减(%) |
电视剧 | 352,331,143.58 | 358,485,464.13 | -1.72% |
电影 | 18,605,271.00 | 33,052,501.24 | -43.71% |
经纪及其他 | 6,946,862.91 | 1,865,000.00 | 272.49% |
合计 | 377,883,277.49 | 393,402,965.37 | -3.94% |
公司名称 | 营业总收入(万元) | 同比增长率(%) |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
华策影视 | 28,184 | 40,307 | 72,091 | 92,047 | 69.81 | 43.01 | 78.86 | 27.68 | |
光线传媒 | 47,960 | 69,793 | 103,386 | 90,417 | 24.50 | 45.52 | 48.13 | -12.54 | |
华录百纳 | 22,026 | 28,729 | 39,340 | 37,788 | 97.71 | 30.43 | 36.94 | -3.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