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正泰债”公司债券回售的
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股票简称:2014-024
债券代码:122086 债券简称:11正泰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正泰债”公司债券回售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回售代码:100928
回售简称:正泰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回售申报日:2014年6月10日至6月16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4年7月21日
特别提示
1、 根据《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利率上调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不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仍维持6.05%不变。
2、 根据《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正泰电器2011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1正泰债,代码:122086)的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4年7月21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
3、 “11正泰债”的债券持有人可按本公告的规定,在回售申报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1正泰债”债券申报回售。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维持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决定。
4、 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14年7月21日。“11正泰债”债券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为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7月20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2014年7月20日(星期日)为休息日,故本期付息日顺延至7月21日。
5、 本次回售等同于“11正泰债”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4年7月21日),以100元/张的价格卖出“11正泰债”公司债。“11正泰债”债券持有人务必慎重决策是否申报回售。
6、 “11正泰债”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7、 本公告仅对“11正泰债”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11正泰债”债券持有人欲了解本次债券回售的详细信息,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相关文件。
一、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文中含义如下:
发行人、本公司、正泰电器 | 指 |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11正泰债、本期债券 | 指 |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
回售 | 指 | “11正泰债”债券持有人可选择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1正泰债”债券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4年7月21日)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 |
回售申报日 | 指 | “11正泰债”债券持有人可以申报回售之日,为2014年6月10日至6月16日 |
付息日 | 指 | “11正泰债”的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为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7月20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本次付息日为7月21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 | 指 | 本公司向有效申报回售的“11正泰债”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11正泰债”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4年7月21日)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二、 “11正泰债”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2、 债券简称及代码:11正泰债(122086)。
3、 发行总额:15亿元。
4、 票面金额:100元/张。
5、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05%。
6、 债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1年7月20日。
8、 付息日:2012年至2016年间每年的7月20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9、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7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0、 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1、 利率上调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本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本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2、 回售选择权:本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的,须于本公司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本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3、 登记、托管、委托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利率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不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仍维持6.05%不变。
四、回售价格
根据《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回售的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
五、回售申报日
2014年6月10日至2014年6月16日(具体包括:6月10日、6月11日、6月12日、6月13日、6月16日五个交易日)。
六、回售申报程序
1、 申报回售的“11正泰债”债券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日的正常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申报代码为100928,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2、 “11正泰债”债券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回售的债券申报回售。“11 正泰债”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视为对回售选择权的无条件放弃。
3、 对“11正泰债”债券持有人的有效回售申报,公司将在本年度付息日(2014年7月21日)委托登记机构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
七、回售实施时间安排
时间 | 事项 |
2014年6月9日 | 公告回售的有关事宜 |
2014年6月12日、6月16日 | 提示性公告回售的有关事宜 |
2014年6月10日、6月11日、6月12日、6月13日、6月16日 | 回售申报日 |
2014年6月19日 | 公告回售申报的情况 |
2014年7月21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完成回售债券的资金清算交割 |
八、风险提示及相关处理
1、 本次回售等同于“11正泰债”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4年7月21日),以100元/张的价格卖出“11正泰债”债券。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交易日(2014年6月10日),“11正泰债”债券的收盘价格(净价)为100.45元/张。
2、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即公司债券按净价进行申报和成交,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
九、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含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代扣代缴。如无须本公司代扣代缴10%的企业所得税的此类投资者,请务必提前向公司提供相关纳税证明文件。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国荣、潘浩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
电话:0577-62877777
传真:0577-62763701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1日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4-025
债券代码:122086 债券简称:11正泰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日常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为最大限度地发挥自有闲置资金的作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技改扩建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低风险的资金理财业务。
201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201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根据相关授权,公司近期使用共计4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分别购买了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的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双边不触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14第093期)
2014年6月4日,公司出资人民币2亿元,向工商银行乐清柳市支行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 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双边不触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14第093期)
2、 理财币种:人民币
3、 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2亿元
4、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 预期年收益率:4.60%或1.30%
6、 期限:41天(附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7、 起始日:2014年6月4日
8、 到期日:2014年7月15日
9、 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本金于产品到期日支付,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支付。
10、 收益计算方法:投资收益与欧元兑美元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
11、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12、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工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2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5%。
(二)农行“汇利丰”2014年1944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2014年6月3日,公司出资人民币2亿元,向中国农业银行乐清市支行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 产品名称:农行“汇利丰”2014年1944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2、 理财币种:人民币
3、 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2亿元
4、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 预期年收益率:4.80%或2.60%
6、 期限:41天(附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7、 起始日:2014年6月4日
8、 到期日:2014年7月15日
9、 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由农业银行提供到期本金担保,100%保障本金安全。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
10、 投资方向和范围:本理财产品本金由中国农业银行100%投资于同业存款、同业借款等低风险投资工具,收益部分与外汇期权挂钩获得浮动收益。
11、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12、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农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2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5%。
二、监管及风险控制措施
1、审批权限及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组成工作小组,根据公司闲置资金的情况,提出投资方案和可行性报告,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风险控制:尽管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日常监管: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技改扩建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购买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除本公告日披露的银行理财产品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使用闲置资金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为24.25亿元(其中:自有资金13.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1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99%。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仍在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之内。
此前,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理财产品名称 | 金额(元)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是否回收本金 | 收益(元) | |
1 | 建设银行“利得盈”2013年第20期 | 3亿 | 2013-7-5 | 2013-9-29 | 全额收回 | 3,534,246.58 |
2 | 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 | 2亿 | 2013-7-8 | 2013-10-8 | 全额收回 | 2,520,547.95 |
3 | 工银理财共赢3号(浙)2013年第146期 | 2亿 | 2013-7-11 | 2013-9-25 | 全额收回 | 1,940,821.92 |
4 | 农行“汇利丰”2013年第2481期 | 0.4亿 | 2013-9-25 | 2013-10-9 | 全额收回 | 67,506.85 |
5 | 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 | 1亿 | 2013-10-15 | 2014-1-15 | 全额收回 | 1,260,273.97 |
6 | 建设银行“利得盈”2013年第59期 | 1亿 | 2013-10-16 | 2014-1-14 | 全额收回 | 1,232,876.71 |
7 | 工银理财共赢3号(浙)2013年第199期 | 2亿 | 2013-10-17 | 2014-3-24 | 全额收回 | 4,356,164.38 |
8 | 交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理财 | 0.35亿 | 2013-11-1 | 2013-12-16 | 全额收回 | 149,972.60 |
9 | 浙商银行专属理财第3期人民币理财 | 1亿 | 2014-1-14 | 2014-3-28 | 全额收回 | 1,160,000.00 |
10 | 中信理财“惠益计划”稳健系列20号93期 | 0.5亿 | 2014-2-24 | 2014-9-3 | 尚未到期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理财产品名称 | 金额(元)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是否回收本金 | 收益(元) | |
1 | 农行“汇利丰”2013年第1286期 | 1.5亿 | 2013-6-3 | 2013-7-3 | 全额收回 | 493,150.68 |
2 | 农行定向理财产品协议(浙)20130038号 | 0.5亿 | 2013-7-9 | 2014-7-9 | 尚未到期 | |
3 | 农行定向理财产品协议(浙)20130039号 | 0.5亿 | 2013-7-9 | 2014-7-9 | 尚未到期 | |
4 | 农行定向理财产品协议(浙)20130040号 | 0.5亿 | 2013-7-11 | 2014-7-11 | 尚未到期 | |
5 | 农行“本利丰”2013年198期 | 2亿 | 2013-7-11 | 2013-10-11 | 全额收回 | 1,940,821.92 |
6 | 农行“本利丰”2013年351期 | 2亿 | 2013-10-16 | 2013-12-10 | 全额收回 | 1,213,150.68 |
7 | 农行“本利丰”2013年439期 | 2亿 | 2013-12-16 | 2014-2-12 | 全额收回 | 1,525,479.45 |
8 | 农行“汇利丰”2014年325期 | 2亿 | 2014-2-14 | 2014-3-26 | 全额收回 | 953,424.66 |
截至公告日,除本公告涉及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外,公司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农业银行的1只理财产品,详情参见另一则临时公告(编号:2014-026)。
五、备查文件
1、正泰电器第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2、正泰电器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1日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4-026
债券代码:122086 债券简称:11正泰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低风险的资金理财业务。
201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2014年4月15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根据相关授权,公司近期使用共计0.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的1只理财产品,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农行“汇利丰”2014年1944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2014年6月3日,公司出资人民币0.5亿元,向中国农业银行乐清市支行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 产品名称:农行“汇利丰”2014年1944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2、 理财币种:人民币
3、 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0.5亿元
4、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 预期年收益率:4.80%或2.60%
6、 期限:41天(附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7、 起始日:2014年6月4日
8、 到期日:2014年7月15日
9、 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由农业银行提供到期本金担保,100%保障本金安全。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
10、 投资方向和范围:本理财产品本金由中国农业银行100%投资于同业存款、同业借款等低风险投资工具,收益部分与外汇期权挂钩获得浮动收益。
11、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12、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农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0.5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9%。
二、监管及风险控制措施
1、审批权限及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组成工作小组,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提出投资方案和可行性报告。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理财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风险控制:尽管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日常监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理财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闲置资金理财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必要时由二名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理财运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日常生产经营、技改扩建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除本公告日披露的银行理财产品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使用闲置资金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为24.25亿元(其中:自有资金13.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1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99%。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仍在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之内。
此前,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理财产品名称 | 金额(元)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是否回收本金 | 收益(元) | |
1 | 建设银行“利得盈”2013年第20期 | 3亿 | 2013-7-5 | 2013-9-29 | 全额收回 | 3,534,246.58 |
2 | 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 | 2亿 | 2013-7-8 | 2013-10-8 | 全额收回 | 2,520,547.95 |
3 | 工银理财共赢3号(浙)2013年第146期 | 2亿 | 2013-7-11 | 2013-9-25 | 全额收回 | 1,940,821.92 |
4 | 农行“汇利丰”2013年第2481期 | 0.4亿 | 2013-9-25 | 2013-10-9 | 全额收回 | 67,506.85 |
5 | 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 | 1亿 | 2013-10-15 | 2014-1-15 | 全额收回 | 1,260,273.97 |
6 | 建设银行“利得盈”2013年第59期 | 1亿 | 2013-10-16 | 2014-1-14 | 全额收回 | 1,232,876.71 |
7 | 工银理财共赢3号(浙)2013年第199期 | 2亿 | 2013-10-17 | 2014-3-24 | 全额收回 | 4,356,164.38 |
8 | 交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理财 | 0.35亿 | 2013-11-1 | 2013-12-16 | 全额收回 | 149,972.60 |
9 | 浙商银行专属理财第3期人民币理财 | 1亿 | 2014-1-14 | 2014-3-28 | 全额收回 | 1,160,000.00 |
10 | 中信理财“惠益计划”稳健系列20号93期 | 0.5亿 | 2014-2-24 | 2014-9-3 | 尚未到期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理财产品名称 | 金额(元)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是否回收本金 | 收益(元) | |
1 | 农行“汇利丰”2013年第1286期 | 1.5亿 | 2013-6-3 | 2013-7-3 | 全额收回 | 493,150.68 |
2 | 农行定向理财产品协议(浙)20130038号 | 0.5亿 | 2013-7-9 | 2014-7-9 | 尚未到期 | |
3 | 农行定向理财产品协议(浙)20130039号 | 0.5亿 | 2013-7-9 | 2014-7-9 | 尚未到期 | |
4 | 农行定向理财产品协议(浙)20130040号 | 0.5亿 | 2013-7-11 | 2014-7-11 | 尚未到期 | |
5 | 农行“本利丰”2013年198期 | 2亿 | 2013-7-11 | 2013-10-11 | 全额收回 | 1,940,821.92 |
6 | 农行“本利丰”2013年351期 | 2亿 | 2013-10-16 | 2013-12-10 | 全额收回 | 1,213,150.68 |
7 | 农行“本利丰”2013年439期 | 2亿 | 2013-12-16 | 2014-2-12 | 全额收回 | 1,525,479.45 |
8 | 农行“汇利丰”2014年325期 | 2亿 | 2014-2-14 | 2014-3-26 | 全额收回 | 953,424.66 |
截至公告日,除本公告涉及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外,公司还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购买工商银行与农业银行的理财产品,详情参见另一则临时公告(编号:2014-025)。
五、备查文件
1、正泰电器第六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
2、正泰电器第六届第五次监事会决议
3、正泰电器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事项的意见
5、国泰君安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