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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4-016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6月12日(星期四)上午9:30-12: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C座会议室;

      5、 会议召开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全文刊登在2014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介平先生;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其代理人,下同)共13人,代表股份7417.4475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1.81%。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417.447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2、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417.447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3、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及《2013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7417.447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4、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417.447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5、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表决结果:同意7417.447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6、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417.447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7、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517.447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7.87%,裕煌贸易为公司关联方,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票数900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8、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517.447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7.87%,裕煌贸易为公司关联方,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票数900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417.447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417.447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417.447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李志刚、利慧晶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提出新议案的情形,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4-017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为2014年8月12日。以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详见2013年8月1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8)。

      现公司已于 2014 年 6月 11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