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分公司协调价格异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4-046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长岭分公司协调价格异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价格及供气异议情况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岭分公司”)于2010年及2012年双方签订的《原料气供应协议》和《可燃气、氢气回收协议》合同与补充协议,公司管理层公司针对上述价格及供气异议情况所披露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发布的《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4-026)、《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4)、《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公告编号2014-043)。
二、与长岭分公司协调价格异议的进展情况
为了更有利于长久持续发展,通过公司与长岭分公司双方的共同努力,针对2010年及2012年协议中关于可燃气价格等异议事项的商谈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双方对相关内容已初步达成了一致的共识。目前长岭分公司正在对该协议进行流程审批,待长岭分公司审批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协议具体事项。因该协议的最终签订时间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现长岭凯美特处于开车运行前的生产准备状态,待接到长岭分公司向长岭凯美特供气的指令,随时可以投入生产运行,如有最新的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公告。
三、其他相关说明和必要的提示
1、公司将根据与长岭分公司协调沟通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3、公司真诚地感谢媒体对凯美特气的关注,欢迎各位媒体朋友对公司的各项业务进行监督,也欢迎媒体与公司进行充分的沟通,以避免出现有偏差的报道,误导投资者。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