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证券简称:天成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4—028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成控股”)201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6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6月9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慎的调查研究,一致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2014年度为关联企业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关联董事司徒功云已回避表决)。
2014年5月20日天成控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为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广西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下称“广西风电”)向银行申请和使用授信提供担保10,000万元以及为威海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下称“威海风电”)向银行申请和使用授信提供担保20,000万元。
由于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现将担保额度调整如下:
公司在原有的基础上,对威海风电减少7,500万元的担保额度,对广西风电增加7,500万元的担保额度,调整后公司为广西风电向银行申请和使用授信的担保额度为17,500万元,公司为威海风电向银行申请和使用授信的担保额度为12,500万元,天成控股对广西风电和威海风电的总体担保额度不变。
本次担保由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关联董事司徒功云回避表决。
2.《关于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14年6月30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武汉路长征工业园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审议事项: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为关联企业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12 证券简称:天成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4—029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为关联企业提供
担保额度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为广西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下称“广西风电”)、威海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下称“威海风电”)提供担保,广西风电、威海风电和本公司同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截止2014年5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广西风电和威海风电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585万元
●本次担保由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5月20日天成控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为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广西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和使用授信提供担保10,000万元以及为威海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和使用授信提供担保20,000万元。
由于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结合关联企业的业务发展情况,公司现将担保额度调整如下:
公司在原有的基础上,对威海风电减少7,500万元的担保额度,对广西风电增加7,500万元的担保额度,调整后公司为广西风电向银行申请和使用授信的担保额度为17,500万元,公司为威海风电向银行申请和使用授信的担保额度为12,500万元,天成控股对广西风电和威海风电的总体担保额度不变。
此事项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广西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广西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国生,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万元;注册地址:北海市西藏路银河软件园信息中心大楼四楼。经营范围: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和辅助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与风力发电相关的业务咨询,风电场的投资和管理(不含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广西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资产55441.21万元,负债合计17947.99万元,所有者权益37493.2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2.37%,营业收入为16143.44万元,净利润为-1431.90万元。
广西风电与本公司同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2.威海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威海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司徒功云,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址: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华海路1号银河风电产业园。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风力发电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风电场的投资和管理(不含经营);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威海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资产 43769.81万元,负债合计34048.69万元,所有者权益9721.1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7.79%,营业收入为7814.13万元,净利润为-435.50万元。
威海风电与本公司同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上述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西风电、威海风电在向银行申请和使用授信、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及对外投标时,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广西风电、威海风电和本公司同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为防范风险,经协商,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与天成控股签署备忘录,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司徒功云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银河集团对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对外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关联企业提供担保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4年5月31日担保发生额为36974.85万元,其中对子公司担保16389.85万元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12 证券简称:天成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4—030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
●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25日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
公司拟定于2014年6月30日上午9:30召开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上午9: 30-11:30及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五)现场会议地点
贵州省遵义市武汉路长征电气工业园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2014年度为关联企业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
2014年5月20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为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广西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下称“广西风电”)向银行申请和使用授信提供担保10,000万元以及为威海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下称“威海风电”)向银行申请和使用授信提供担保20,000万元。
由于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结合关联企业的业务发展情况,公司现将担保额度调整如下:
公司在原有的基础上,对威海风电减少7,500万元的担保额度,对广西风电增加7,500万元的担保额度,调整后公司为广西风电向银行申请和使用授信的担保额度为17,500万元,公司为威海风电向银行申请和使用授信的担保额度为12,500万元,天成控股对广西风电和威海风电的总体担保额度不变。
广西风电、威海风电和本公司同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为防范风险,经协商,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备忘录,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此事项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5日
2014年6月25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
2014年6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会议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长征电气工业园
联系电话:0852-8620788
传真:0852-8654903
邮政编码:563002
联系人:龙涛
2.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六、附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2014年度为关联企业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或其他本所认可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此附件为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日期:2014年6月30日上午9: 30-11:30及13:00-15:00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112 | 天成投票 | 1(总议案数)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1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公司2014年度为关联企业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 | 1.00 |
注:股东大会同时有董事、监事选举议案的,必须将所有董事候选人、所有监事候选人各列一组。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4年6月25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112)的投资者拟对本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112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为关联企业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112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为关联企业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112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为关联企业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112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