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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4-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14-032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股分配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0元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按5%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0.095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元。

      ●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9日

      ●除息日:2014年6月2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6月20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14年4月23日,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年4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3年度

      2.发放范围:截至2014年6月1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以现有总股本3,108,226,6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每1股分配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310,822,660.30元(含税)。

      4.扣税情况: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于2012年11月16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相关规定,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按5%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0.095元。对于持股期限(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股东,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5%。

      当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公司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个人应在资金账户内留足资金,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2009年1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如该类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如该类股东需公司提供代扣代缴完税证明的,自本次分配股权登记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需向公司提供相关文件(出具需公司提供代扣代缴完税证明的函、股票账户卡复印件、QFII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相关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有效证明文件)。

      (3)对于机构投资者,其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10元。

      三、日期安排

      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9日

      除息日:2014年6月2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6月20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2014年6月1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股东孟庆山(其证券账户号A455453558下的股份现金红利由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代理发放)、胡继军、杨维永、王爱军和李宝骏的红利由上市公司自行发放。

      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公司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9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1.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316-2359652

      传 真:0316-2359670

      3.邮 箱:mhzqb@meihuagrp.com

      4.联络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66号(06500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