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4-29号
债券简称:11海正债 债券代码:122094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提案的情况:否
(二) 本次股东大会是否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13日(周五)上午9:00,会期半天。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公司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23,527,860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8.53 |
(三)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均因公务原因无法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包如胜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
公司监事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3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 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 1 |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 323,527,86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波律师、张灵芝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认为本公司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