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49版)
2、2012年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2年度 | ||||
实收资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03,677.60 | 45,051.28 | 169,733.10 | -290,430.95 | 228,031.02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303,677.60 | 45,051.28 | 169,733.10 | -290,430.95 | 228,031.02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7,195.69 | -110.52 | 237,389.25 | 524,474.42 | |
(一)净利润 | 550,055.85 | 550,055.85 | |||
(二)其他综合收益 | -110.52 | -110.52 |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110.52 | 550,055.85 | 549,945.33 | ||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83,362.33 | 83,362.33 | |||
1、股东投入资本 | 83,362.33 | 83,362.33 | |||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3、其他 | |||||
(四)利润分配 | -108,833.23 | -108,833.2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股东的分配 | -108,833.23 | -108,833.23 | |||
4、其他 | |||||
(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203,833.37 | -203,833.37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203,833.37 | -203,833.37 | |||
(六)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七)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90,873.29 | 44,940.76 | 169,733.10 | -53,041.70 | 752,505.44 |
3、2011年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1年 | ||||
实收资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02,451.73 | 39,639.13 | 169,733.10 | -230,227.02 | 181,596.93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202,451.73 | 39,639.13 | 169,733.10 | -230,227.02 | 181,596.93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1,225.87 | 5,412.15 | -60,203.93 | 46,434.09 | |
(一)净利润 | 81,246.93 | 81,246.93 | |||
(二)其他综合收益 | 5,412.15 | 5,412.15 |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5,412.15 | 81,246.93 | 86,659.08 | ||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资本 | |||||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3、其他 | |||||
(四)利润分配 | -40,224.99 | -40,224.9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股东的分配 | -40,224.99 | -40,224.99 | |||
4、其他 | |||||
(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101,225.87 | -101,225.87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101,225.87 | -101,225.87 | |||
(六)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七)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03,677.60 | 45,051.28 | 169,733.10 | -290,430.95 | 228,031.02 |
二、审计意见
瑞华会计师审计了绿地集团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对上述财务报表出具了瑞华审字【2014】3110006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会计报表编制基础及合并报表范围
(一)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绿地集团申报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绿地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范围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 | 子公司类型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经营 | 企业 | 法人 | 组织机 |
名称 | (万元) | 范围 | 类型 | 代表 | 构代码 | |||
绿地集团(昆山)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江苏昆山市 | 房地产开发 | 10,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费军 | 75320346-X |
上海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嘉定区 | 房地产开发 | 93,9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费军 | 66070879-2 |
上海绿地康和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宝山区 | 房地产开发 | 42,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费军 | 69723462-3 |
上海绿地宝里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宝山区 | 房地产开发 | 60,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费军 | 69728843-7 |
上海绿地邻森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宝山区 | 房地产开发 | 56,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费军 | 69881633-4 |
上海真东置业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上海普陀区 | 房地产开发 | 106,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费军 | 69882173-1 |
上海绿地源盛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嘉定区 | 房地产开发 | 57,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费军 | 55150370-4 |
上海绿地盛坤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嘉定区 | 房地产开发 | 27,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费军 | 55150579-3 |
绿地集团嘉兴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浙江嘉兴市 | 房地产开发 | 31,1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费军 | 58501672-8 |
绿地集团(吴江)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江苏吴江市 | 房地产开发 | 77,5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费军 | 58552532-X |
上海市锦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上海闵行区 | 房地产开发 | 2,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卫东 | 13337991-5 |
上海锦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普陀区 | 房地产开发 | 5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卫东 | 63144765-0 |
上海绿地威廉置业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上海浦东新区 | 房地产开发 | 美元3,318.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卫东 | 75957742-X |
上海绿地格林茂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浦东新区 | 房地产开发 | 40,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卫东 | 79891277-X |
上海绿地恒联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黄浦区 | 房地产开发 | 5,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卫东 | 74328950-3 |
上海绿地科技岛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闵行区 | 房地产开发 | 26,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卫东 | 78585136-5 |
上海绿地滨江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徐汇区 | 房地产开发 | 101,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卫东 | 69014770-3 |
上海绿地海珀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黄浦区 | 房地产开发 | 250,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卫东 | 67117858-X |
上海绿地恒滨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徐汇区 | 房地产开发 | 410,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卫东 | 69582966-6 |
上海绿地康林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浦东新区 | 房地产开发 | 55,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卫东 | 67463617-9 |
上海绿地澜湾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松江区 | 房地产开发 | 107,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卫东 | 69582169-9 |
上海绿地新龙基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普陀区 | 房地产开发 | 13,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卫东 | 63175738-4 |
上海市龙威房地产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上海崇明县 | 房地产开发 | 1,5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黄骏 | 13221907-1 |
上海绿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崇明县 | 房地产开发 | 3,5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黄骏 | 78788133-0 |
上海绿地新漕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金山区 | 房地产开发 | 10,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卫东 | 75755987-7 |
上海绿地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上海金山区 | 房地产开发 | 26,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黄敏康 | 77183119-5 |
上海绿地临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浦东新区 | 房地产开发 | 13,05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黄敏康 | 78625385-0 |
上海绿地湾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浦东新区 | 房地产开发 | 40,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黄敏康 | 79702707-4 |
上海绿地景汇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奉贤区 | 房地产开发 | 25,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卫东 | 79703389-6 |
上海绿地汇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奉贤区 | 房地产开发 | 29,5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卫东 | 66609237-8 |
上海绿地闵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闵行区 | 房地产开发 | 8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田波 | 76425491-6 |
上海绿地奉贤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奉贤区 | 房地产开发 | 48,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卫东 | 68545277-0 |
上海绿地松江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松江区 | 房地产开发 | 58,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卫东 | 69017997-5 |
上海市绿地中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青浦区 | 房地产开发 | 2,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黄骏 | 63056106-4 |
上海市绿地东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青浦区 | 房地产开发 | 2,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嘉毓 | 63056103-X |
上海绿地金桥置业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上海浦东新区 | 房地产开发 | 2,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嘉毓 | 70334474-X |
上海绿地集团浦江森林开发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闵行区 | 房地产开发 | 5,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嘉毓 | 74325248-7 |
绿地集团常熟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江苏常熟市 | 房地产开发 | 29,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嘉毓 | 76736081-0 |
上海春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上海闵行区 | 房地产开发 | 1,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江林根 | 13336715-6 |
南京国资绿地金融中心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江苏南京市 | 房地产开发 | 120,6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嘉毓 | 75686295-4 |
南京绿地国际商务中心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江苏南京市 | 房地产开发 | 5,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嘉毓 | 75686294-6 |
绿地集团镇江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江苏镇江市 | 房地产开发 | 12,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嘉毓 | 58558574-4 |
上海绿地集团南昌绿都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江西南昌县 | 房地产开发 | 5,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孙志文 | 73389554-2 |
上海绿地集团江西申昌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江西南昌市 | 房地产开发 | 5,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孙志文 | 73390733-9 |
上海绿地集团江西申洪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江西南昌市 | 房地产开发 | 7,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孙志文 | 78973843-1 |
上海绿地集团江西申江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江西南昌市 | 房地产开发 | 50,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孙志文 | 67497285-0 |
上海绿地集团合肥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安徽合肥市 | 房地产开发 | 5,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石文红 | 74677666-5 |
绿地集团马鞍山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安徽马鞍山市 | 房地产开发 | 40,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石文红 | 57440183-1 |
绿地集团西安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陕西西安市 | 房地产开发 | 111,6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陈军 | 75024950-X |
绿地集团浐灞实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陕西西安市 | 房地产开发 | 26,5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陈军 | 69384965-5 |
绿地集团西安湖景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陕西西安市 | 房地产开发 | 60,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陈军 | 56148166-8 |
绿地集团成都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川成都市 | 房地产开发 | 12,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孙志文 | 75876925-1 |
河南老街坊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河南郑州市 | 房地产开发 | 61,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田波 | 76166963-0 |
河南绿地中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河南郑州市 | 房地产开发 | 140,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田波 | 79064829-X |
绿地集团太原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山西太原市 | 房地产开发 | 20,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田波 | 79421525-6 |
天津盘龙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天津蓟县 | 文化艺术、房地产投资 | 50,000.00 | 文化艺术、房地产投资 | 有限责任公司 | 陆新畲 | 66614946-9 |
上海绿地集团香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河北廊坊市 | 房地产开发 | 15,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陆新畲 | 67206373-3 |
北京绿地京宏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北京密云县 | 房地产开发 | 71,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陈志华 | 56213672-7 |
北京绿地京华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北京朝阳区 | 房地产开发 | 2,1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陈志华 | 56207604-X |
香港威巴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香港 | 商务咨询 | 美元401.20 | 商务咨询 | 有限责任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绿地集团重庆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重庆江北区 | 房地产开发 | 5,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贺大川 | 69121282-9 |
绿地集团山东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济南市中区 | 房地产开发 | 131,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候光军 | 68983446-9 |
绿地集团长春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长春绿园区 | 房地产开发 | 13,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樊华 | 74302434-5 |
绿地集团长春绿洋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长春南关区 | 房地产开发 | 95,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樊华 | 66163348-9 |
绿地集团吉林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吉林昌邑区 | 房地产开发 | 60,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樊华 | 69614902-1 |
绿地集团牡丹江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黑龙江牡丹江市 | 房地产开发 | 29,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樊华 | 66021058-0 |
武汉绿地滨江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武汉武昌区 | 房地产开发 | 150,3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石文红 | 56556547-1 |
广州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州白云区 | 房地产开发 | 185,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朱怀宇 | 56791346-8 |
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黄浦区 | 房地产开发 | 100,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张玉良 | 55291920-X |
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浦东新区 | 工程建筑施工 | 15,000.00 | 工程建筑施工 | 有限责任公司 | 刘树源 | 63058320-4 |
上海市绿川地产资源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金山区 | 房地产开发 | 1,5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刘树源 | 13427281-0 |
上海绿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青浦区 | 商业贸易及实业投资 | 42,000.00 | 商业贸易及实业投资 | 有限责任公司 | 张蕴 | 63162822-4 |
昆山中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江苏昆山市 | 房地产开发 | 1,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费军 | 75320452-6 |
上海绿地酒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青浦区 | 实业投资及管理 | 7,384.54 | 实业投资及管理 | 有限责任公司 | 郑申根 | 76261395-4 |
昆山联合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江苏昆山市 | 房地产开发 | 24,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费军 | 75320455-0 |
上海绿地泉盛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普陀区 | 房地产开发 | 22,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张蕴 | 66780680-3 |
上海绿地融盛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松江区 | 房地产开发 | 15,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张蕴 | 66780869-X |
上海绿地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闸北区 | 体育用品销售 | 3,000.00 | 体育用品销售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晓晖 | 75988176-3 |
绿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浦东新区 | 能源开发服务 | 163,635.00 | 能源开发服务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晓晖 | 78150221-3 |
上海绿之海仓储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浦东新区 | 仓储服务 | 20,578.41 | 仓储服务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晓晖 | 69723821-0 |
上海绿安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上海青浦区 | 物业管理 | 500 | 物业管理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晓晖 | 74326371-7 |
绿地集团北京京尚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北京市 | 房地产开发 | 1,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石文红 | 08551341-0 |
绿地集团济南西河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 | 房地产开发 | 1,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金成发 | 07618851-3 |
上海绿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崇明县 | 物业管理 | 500 | 物业管理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晓晖 | 56483433-4 |
绿地集团森茂园林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上海青浦区 | 园林设计施工及养护 | 5,096.00 | 园林设计施工及养护 | 有限责任公司 | 黄健 | 73542429-3 |
绿地国际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香港 | 酒店管理 | 美元100.00 | 酒店管理 | 有限责任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绿地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崇明县 | 投资管理 | 100,000.00 | 投资管理 | 有限责任公司 | 张玉良 | 57271017-1 |
南昌绿地申飞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南昌高新区 | 房地产开发 | 40,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孙志文 | 58924900-0 |
绿地集团合肥紫峰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安徽合肥市 | 房地产开发 | 50,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徐荣璞 | 05146222-1 |
上海绿地集团大同市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山西大同市 | 房地产开发 | 1,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田波 | 59089250-3 |
绿地控股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崇明县 | 海外投资管理 | 100,000.00 | 海外投资管理 | 有限责任公司 | 许敬 | 05127906-4 |
绿地集团襄阳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襄阳樊城区 | 房地产开发 | 20,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李明 | 05814121-X |
绿地控股集团宁波江北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浙江宁波市 | 房地产开发 | 10,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费军 | 05826812-2 |
绿地控股集团武汉汉南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湖北武汉市 | 房地产开发 | 1,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李明 | 06302249-3 |
绿地控股集团宁波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浙江宁波市 | 房地产开发 | 1,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费军 | 05829904-1 |
绿地控股集团(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浙江杭州市 | 房地产开发 | 5,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费军 | 06203180-6 |
绿地集团南京宝地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江苏南京市 | 房地产开发 | 2,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嘉毓 | 06261651-3 |
绿地集团北京京永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北京市 | 房地产开发 | 1,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石文红 | 06491905-9 |
绿地集团北京京腾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北京市 | 房地产开发 | 1,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石文红 | 06492-35-9 |
绿地集团北京京坤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北京市 | 房地产开发 | 3,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石文红 | 06277812-5 |
北京宁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北京市 | 房地产开发 | 3,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石文红 | 06731635-X |
绿地集团荆州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湖北荆州市 | 房地产开发 | 1,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李明 | 06614905-1 |
绿地集团南京峰创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江苏南京市 | 房地产开发 | 2,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嘉毓 | 06708840-6 |
绿地控股集团青岛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 | 房地产开发 | 2,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金成发 | 07739755-2 |
绿地集团海口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海南省海口市 | 房地产开发 | 1,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费军 | 07572046-7 |
沈阳绿地香颂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辽宁省沈阳市 | 房地产开发 | 1,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韶华 | 07912049-3 |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 | 子公司 | 注册地 | 业务 | 注册资本 | 经营 | 企业 | 法人 | 组织机 |
全称 | 类型 | 性质 | (万元) | 范围 | 类型 | 代表 | 构代码 | |
上海顾村格林茂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宝山区 | 房地产开发 | 18,5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费军 | 68871041-3 |
上海康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浦东新区 | 房地产开发 | 1,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卫东 | 74028465-1 |
上海金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上海闵行区 | 房地产开发 | 37,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卫东 | 72942857-0 |
上海恒申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杨浦区 | 房地产开发 | 33,5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卫东 | 76596773-1 |
上海康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崇明县 | 房地产开发 | 4,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卫东 | 75384457-4 |
苏州翡翠国际社区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江苏苏州市 | 房地产开发 | 48,4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嘉毓 | 77467305-7 |
南京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江苏南京市 | 城镇建设综合开发 | 42,351.16 | 城镇建设综合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张震 | 42580291-4 |
辽宁宏伟鑫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辽宁沈阳市 | 房地产开发 | 24,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杜启发 | 78511454-1 |
济南绿地泉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济南历下区 | 房地产开发 | 20,295.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刘民 | 16315870-X |
沈阳绿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沈阳和平区 | 资产投资管理 | 8,600.00 | 资产投资管理 | 有限责任公司 | 杜启发 | 78872892-8 |
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上海虹口区 | 工程建筑施工 | 20,000.00 | 工程建筑施工 | 有限责任 | 谈德勤 | 13312633-6 |
绿地汽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闸北区 | 出租汽车及实业投资 | 20,000.00 | 出租汽车及实业投资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晓晖 | 13230168-1 |
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上海闵行区 | 房地产开发 | 82,326.23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李权 | 13221599-4 |
重庆绿地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重庆市 | 房地产开发 | 5,000.00 | 房地产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 | 孙志文 | 76887429-0 |
3、合并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报告期内,绿地集团合并范围变更情况如下: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1 | 上海绿地集团嘉兴置业有限公司 | 当期新增合并 | 纳入合并 | 纳入合并 |
2 | 上海绿地集团(吴江)置业有限公司 | 当期新增合并 | 纳入合并 | 纳入合并 |
3 | 上海恒申置业有限公司 | 当期新增合并 | 纳入合并 | 纳入合并 |
4 | 苏州翡翠国际社区置业有限公司 | 当期新增合并 | 纳入合并 | 纳入合并 |
5 | 上海绿地集团镇江置业有限公司 | 当期新增合并 | 纳入合并 | 纳入合并 |
6 | 上海绿地集团马鞍山置业有限公司 | 当期新增合并 | 纳入合并 | 纳入合并 |
7 | 广州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当期新增合并 | 纳入合并 | 纳入合并 |
8 | 绿地国际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当期新增合并 | 纳入合并 | 纳入合并 |
9 | 绿地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当期新增合并 | 纳入合并 | 纳入合并 |
10 | 南昌绿地申飞置业有限公司 | - | 当期新增合并 | 纳入合并 |
11 | 绿地集团合肥紫峰置业有限公司 | - | 当期新增合并 | 纳入合并 |
12 | 上海绿地集团大同市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当期新增合并 | 纳入合并 |
13 | 绿地控股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 - | 当期新增合并 | 纳入合并 |
14 | 绿地集团襄阳置业有限公司 | - | 当期新增合并 | 纳入合并 |
15 | 绿地控股集团宁波江北置业有限公司 | - | 当期新增合并 | 纳入合并 |
16 | 北京东方锦鸿置业有限公司 | 纳入合并 | 期末不纳入合并 | 不纳入合并 |
17 | 上海百际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纳入合并 | 期末不纳入合并 | 不纳入合并 |
18 | 上海新元建筑设计技术有限公司 | 纳入合并 | 期末不纳入合并 | 不纳入合并 |
19 | 绿地控股集团武汉汉南置业有限公司 | - | - | 当期新增合并 |
20 | 绿地控股集团宁波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 - | - | 当期新增合并 |
21 | 绿地控股集团(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 | 当期新增合并 |
22 | 绿地集团南京宝地置业有限公司 | - | - | 当期新增合并 |
23 | 绿地集团北京京永置业有限公司 | - | - | 当期新增合并 |
24 | 绿地集团北京京腾置业有限公司 | - | - | 当期新增合并 |
25 | 绿地集团北京京坤置业有限公司 | - | - | 当期新增合并 |
26 | 北京宁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 | 当期新增合并 |
27 | 绿地集团荆州置业有限公司 | - | - | 当期新增合并 |
28 | 绿地集团南京峰创置业有限公司 | - | - | 当期新增合并 |
29 | 绿地集团北京京尚置业有限公司 | - | - | 当期新增合并 |
30 | 绿地集团济南西河置业有限公司 | - | - | 当期新增合并 |
31 | 重庆绿地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 | 当期新增合并 |
32 | 绿地控股集团青岛置业有限公司 | - | - | 当期新增合并 |
33 | 绿地集团海口置业有限公司 | - | - | 当期新增合并 |
34 | 沈阳绿地香颂置业有限公司 | - | - | 当期新增合并 |
35 | 上海科瑞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 纳入合并 | 纳入合并 | 期末不纳入合并 |
36 | 上海永绿置业有限公司 | 纳入合并 | 纳入合并 | 期末不纳入合并 |
37 | 上海中油浦东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纳入合并 | 纳入合并 | 期末不纳入合并 |
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一)主要会计政策
1、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绿地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绿地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绿地集团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绿地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绿地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绿地集团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绿地集团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绿地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绿地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12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 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绿地集团(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绿地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绿地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绿地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权益工具,在发行时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增加股东权益。
绿地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绿地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2、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绿地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绿地集团将母公司及各子公司单体财务报表中单项金额占所属各单体财务报表中该应收款项余额中排名前5名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绿地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② 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A.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绿地集团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集团内关联方款项组合 | 集团内部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保证金组合 | 保证金具有类似较低的信用风险特征 |
账龄分析组合 |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B.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 计提方法 |
集团内关联方款项组合 | 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
保证金组合 | 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分析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下(含1年) | 1% | 1% |
1年-3年(含3年) | 5% | 5% |
3年以上 | 10% | 10% |
③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绿地集团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A. 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
B. 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绿地集团向金融机构以不附追索权方式转让应收款项的,按交易款项扣除已转销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周转材料、工程施工、委托加工物资、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出租开发产品等。
(2)存货(除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和出租开发产品外)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和出租开发产品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房地产开发用土地按取得时实际成本入账。在项目开发时,按开发产品占地面积计算分摊计入项目的开发成本。
开发成本按实际成本入账,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亦计入开发成本。待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成本转入开发产品。
开发产品按实际成本入账,发出开发产品按建筑面积平均法核算。
出租开发产品为临时出租的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按实际成本入账,按绿地集团同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分期平均摊销。对于改变房屋用途用作出售的,按相关开发产品摊余价值结转相应营业成本。
公共配套设施按实际成本入账。如果公共配套设施早于有关开发产品完工的,在公共配套设施完工决算后,按有关开发项目的实际开发成本计入有关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如果公共配套设施晚于有关开发产品完工的,则先由有关开发产品预提公共配套设施费,待公共配套设施完工决算后再按实际发生数与预提数之间的差额调整有关开发产品成本。
(4)建造合同形成的存货
建造合同按实际成本计量,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在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则计入当期损益。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5)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成本以该存货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的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的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计算基础,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算基础;没有销售合同约定的存货(不包括用于出售的材料),其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即市场销售价格)作为计算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通常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6)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7)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4、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绿地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绿地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当期投资损益为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绿地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于绿地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属于绿地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绿地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对被投资单位的其他综合收益,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绿地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绿地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绿地集团于2011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节“四、(一)、14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并按前述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的会计政策进行后续计量。涉及对剩余股权由成本法核算转为权益法核算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企业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绿地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绿地集团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绿地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四、(一)、10、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6、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0-50 | 5% | 1.90%-4.75% |
机器设备 | 10 | 5% | 9.50% |
运输工具 | |||
其中:非营业汽车 | 10 | 5% | 9.50% |
助动车 | 5 | 5% | 19.00% |
营业汽车 | 5 | 5% | 19.00%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5 | 5% | 19.00%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绿地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四、(一)、10、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绿地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7、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四、(一)、10、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8、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绿地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绿地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或产量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绿地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四、(一)、10、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9、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0、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绿地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11、收入确认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其中,房地产企业销售商品房,在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取得买方按销售合同约定交付房产的付款证明时(通常收到销售合同首期款及已确认余下房款的付款安排)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3)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4)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其中:出租开发产品,按与承租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方付租日期和金额,确认房屋出租收入的实现。
(5)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绿地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12、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绿地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绿地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绿地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绿地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绿地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13、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集团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绿地集团授予的股份的公允价值以行权日的公司平均股价确定。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14、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绿地集团能够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合并范围包括绿地集团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绿地集团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绿地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绿地集团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绿地集团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绿地集团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二)前期差错更正
绿地集团本报告期财务报表因更正前期差错,对2011年初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所有者权益影响为减少377,917,654.51元。其中:影响2011年初资本公积调减673,510,772.52元,影响2011年期初未分配利润调增220,791,653.86元,影响2011年初少数股东权益调增74,801,464.15元。
主要的调整事项内容及影响数如下:
单位:元
报告期内发现的采用追溯重述法的前期会计差错 | |||
序号 |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受影响的所有者权益项目名称 | 累计影响数 |
(1) | 房地产公司提前确认收入或推迟确认收入以及调整收入相应的成本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2,290,989.87 |
(2) | 调整房地产公司实际营业成本与预估营业成本的差异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184,069,482.65 |
(3) | 主要由于原公司按照税务预交比例结转营业税金及附加,未按照税务清算口径预提,以及营业税金及附加未按照收入结转调整土地增值税及营业税金及附加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140,466,079.77 |
(4) | 子公司调整当期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6,711,676.38 |
(5) | 调整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55,829,698.24 |
(6) | 调整各类资产摊销,包括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投资性房地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其他非流动资产摊销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114,468,249.57 |
(7) | 收到的政府土地收购款及相关资产盘亏损失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46,914,328.70 |
(8) | 同一控制合并产生的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672,078,621.66 |
资本公积 | -672,078,621.66 | ||
(9) | 其他零星调整 | 资本公积 | -1,432,150.86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1,052,900.24 | ||
(10) | 相应调整少数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74,801,464.15 |
五、非经常性损益
瑞华会计师对绿地集团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瑞华专审字【2014】31100007号《关于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绿地集团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发生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86,481,909.12 | 27,711,070.05 | -808,831.6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78,021,079.00 | 422,021,892.40 | 223,281,798.57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146,143,596.03 | 5,077,495.22 | 20,283,094.95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 1,330,560.28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1,248,112.33 |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13,524,623.19 | - | 8,238,000.0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125,770.35 | 124,780.57 | 1,156,246.95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9,369,827.88 | -140,557,558.50 | -24,260,648.37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542,223.20 | 17,537,757.72 | 290,303,131.26 |
小计 | 1,606,221,260.68 | 331,915,437.46 | 519,523,352.04 |
所得税影响额 | 111,173,852.88 | 67,935,691.47 | 107,904,031.1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9,019,728.15 | 52,245,387.04 | 256,844,719.86 |
合计 | 1,416,027,679.66 | 211,734,358.95 | 154,774,600.99 |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
绿地集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
近三年,绿地集团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情况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815,622,350.59 | 6,462,726,484.42 | 5,810,407,848.20 |
非经常性损益(税后)/净利润 | 17.99% | 3.92% | 6.6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769,085,687.35 | 6,664,694,828.30 | 5,461,920,046.85 |
非经常性损益(税后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30% | 3.08% | 2.76% |
六、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2013年,绿地集团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数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数 | |
一、账面原值合计 | 6,972,160,627.60 | 3,456,259,897.65 | 531,291,625.68 | 9,897,128,899.57 | |
房屋及建筑物 | 4,601,924,709.99 | 2,443,089,305.62 | 235,108,413.62 | 6,809,905,601.99 | |
机器设备 | 854,290,875.16 | 449,374,125.34 | 192,600,745.28 | 1,111,064,255.22 | |
运输工具 | 1,111,156,653.58 | 105,135,273.58 | 63,269,767.14 | 1,153,022,160.02 |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404,788,388.87 | 458,661,193.11 | 40,312,699.64 | 823,136,882.34 | |
二、累计折旧 | 本年新增 | 本年计提 | |||
累计折旧合计 | 1,353,031,811.03 | 326,530,240.55 | 779,787,751.27 | 194,034,823.12 | 2,265,314,979.73 |
房屋及建筑物 | 585,507,036.36 | 151,318,845.44 | 570,352,778.14 | 51,507,817.73 | 1,255,670,842.21 |
机器设备 | 229,208,135.28 | 217,781.56 | 71,984,284.95 | 73,550,611.72 | 227,859,590.07 |
运输工具 | 313,468,467.20 | 27,117,409.45 | 70,949,116.90 | 33,344,651.85 | 378,190,341.70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224,848,172.19 | 147,876,204.10 | 66,501,571.28 | 35,631,741.82 | 403,594,205.75 |
三、账面净值合计 | 5,619,128,816.57 | — | — | 7,631,813,919.84 | |
房屋及建筑物 | 4,016,417,673.63 | — | — | 5,554,234,759.78 | |
机器设备 | 625,082,739.88 | — | — | 883,204,665.15 | |
运输工具 | 797,688,186.38 | — | — | 774,831,818.32 |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179,940,216.68 | — | — | 419,542,676.59 | |
四、减值准备合计 | 305,096,701.17 | 3,157,046.95 | 5,279,028.68 | 302,974,719.44 | |
房屋及建筑物 | 202,674,837.08 | 1,791,800.29 | 4,951,844.40 | 199,514,792.97 | |
机器设备 | 101,732,957.19 | - | 295,489.47 | 101,437,467.72 | |
运输工具 | 655,378.77 | 651,399.01 | - | 1,306,777.78 |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33,528.13 | 713,847.65 | 31,694.81 | 715,680.97 | |
五、账面价值合计 | 5,314,032,115.40 | — | — | 7,328,839,200.40 | |
房屋及建筑物 | 3,813,742,836.55 | — | — | 5,354,719,966.81 | |
机器设备 | 523,349,782.69 | — | — | 781,767,197.43 | |
运输工具 | 797,032,807.61 | — | — | 773,525,040.54 |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179,906,688.55 | — | — | 418,826,995.62 |
注:2013年折旧额为779,787,751.27元。2013年由存货转入固定资产原价为317,048,672.37元,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为829,397,130.81元。
(二)长期股权投资
2013年,绿地集团长期股权投资分类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数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数 |
对合营企业投资 | 6,196,150.62 | 502,314,616.66 | 3,406,662.88 | 505,104,104.40 |
对联营企业投资 | 2,423,708,241.57 | 1,151,289,421.94 | 819,954,367.48 | 2,755,043,296.03 |
其他股权投资 | 1,571,403,552.02 | 1,129,374,342.51 | 168,519,148.40 | 2,532,258,746.13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10,622,172.36 | 22,991,051.92 | - | 33,613,224.28 |
合计 | 3,990,685,771.85 | 2,759,987,329.19 | 991,880,178.76 | 5,758,792,922.28 |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绿地集团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下转5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