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3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13日9: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4年6月10日书面通知了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深圳国金天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500万元对外投资深圳国金天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4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在更大范围内寻求对公司有重要意义的投资和并购标的,加快公司外延式发展的步伐,同时分享快速发展的投资并购市场的回报,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500万元参与深圳国金纵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纵横”)发起设立的互联网投资基金,暂定名为深圳国金天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于2014年6月1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国金纵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嘉喜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股权投资。
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股权投资。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本次投资标的为由国金纵横发起设立的互联网投资基金,暂定名为深圳国金天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2、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总规模为2亿元人民币。国金纵横出资500万元,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剩余部分的出资由国金纵横负责对外募集。除国金纵横之外其他出资人均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3、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七年,自成立日起计算。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合伙企业可以延长存续期。
4、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1)、长期股权投资业务,是指向未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以期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
(2)、通过受托管理人为被投资企业提供投资管理增值服务。
(3)、通过认购新增股份、受让原有股份,可转股份债权等方式,投资于中国拟上市中小企业。尚未进行拟上市企业股权投资的资金或股权投资项目退出后尚未进行分配的资金可用于国债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新股申购、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等低风险稳健性投资品种。
(4)、合伙企业不得从事股票二级市场的买卖以及期货、权证等高风险金融衍生产品的投资(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除外),不得从事担保、反担保和单纯房地产物业买卖业务。不得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不得向基金管理人出资。
(5)、合伙的具体经营范围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的登记为准。
5、基金的运营与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实施细则执行,合伙企业也可以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受托管理人执行合伙事务。
四、公司投资规模、定价依据
本次投资规模: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参与投资;
本次投资定价依据:出资方经友好协商,以等价现金形式出资。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与本次互联网投资基金,将借助国金纵横的相关投资资源和经验,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更多优质并购标的,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提供支持和帮助。
本次参与投资退出期限较长,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影响尚需结合基金具体投资运营情况综合判断,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