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特别报道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宏观
  • A5:研究·市场
  • A6:研究·财富
  • A7:数据·图表
  • A8:书评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
  •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
    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的补充公告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3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暨年报补充更正公告
  •  
    2014年6月17日   按日期查找
    B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5版:信息披露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
    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的补充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3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暨年报补充更正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3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暨年报补充更正公告
    2014-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编号:临2014-014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3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暨年报补充更正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4]0570号)的要求,公司现对函件中涉及的事项进行说明如下:

    一、2012 年 11 月,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对10号纸机主体、附属设备以及其他有关厂房、设备及备品备件等资产进行处置,由现控股股东敦化金诚以6,485万元受让该部分资产。2013年3月,公司向敦化金诚购买10号纸机主体设备、附属设备及备品备件,资产账面价值为6,485万元,评估价值为6,481.93万元。2013 年 5 月,公司向山东晨鸣出售上述资产,评估值为20,391.25万元,成交价为20,400万元。请公司和会计师说明以下事项:

    (1)请公司说明,前述资产频繁交易的原因和合理性,历次交易的目的、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说明:

    10号纸机主要功能是生产新闻纸的多用途纸机,随着国内新闻纸产能过剩,2011年公司不再生产新闻纸。2011年12月30日,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管理人进驻公司,选择退出新闻纸行业,处置10号纸机资产用于筹集偿债资金,并扩大溶解浆、化工产品规模,生产特种浆、高附加值化工产品的可持续经营的重整计划。该重整计划于2012年8月3日由延边州中级法院裁定。该重整计划详见2012年8月8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委托吉林经纬拍卖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10号纸机主体设备、10号纸机附属设备、其它有关厂房及设备及备品备件。公开拍卖程序历经三次降价,四次流拍,仍无人登记参与竞买。如果不能处置该资产,解决偿债资金,重整工作就不能顺利完成,导致公司破产清算。为了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利益,在延边州政府协调下, 最终就资产转让事宜与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敦化金诚”)达成一致。双方于2012年11月22日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参照最后一次流拍价格,敦化金诚以6,485万元受让公司拟处置的全部资产。敦化金诚于协议生效后十日内将资产转让价款全额支付至管理人账户。2012年11月23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延边中院”) ([2011]延中民三破字第1-6号)确认了公司与敦化金诚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双方于2012年11月30日办理了资产交割手续。公司已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公告,详见2012年11月24日的公司临2012-80号公告。

    2013年3月,随着公司技改工程陆续竣工投入使用,公司初步具备了生产特种浆的生产能力,公司为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公司拟将10号纸机主体、附属设备以及相关厂房和其他设备、备品备件等资产以评估值6,481.93万元购回(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13)第1010号]以2013年2月28日为评估基数日),购回后,通过拆除部分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改变纸机的性能,变为浆板机,为开发、生产更高档次的特种溶解浆创造条件。2013年3月2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及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回资产的议案。双方于4月29日办理了资产交割手续。详见2013年3月29日的公司临2013-009号公告及2013年4月27日的公司临2013-017公告。

    2013年5月,经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山东晨鸣”)充分沟通后,山东晨鸣拟购买6350MM纸机(10号纸机)主体和附属设备。该项交易,资产不改变原有用途,避免了自行改造导致的拆除等损失,同时又可取得资金,满足生产构建新设备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2013年5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3年5月31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6350MM纸机(10号纸机)资产的议案。双方于2013年5月15日签订了《资产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资产买卖交割手续。详见2013年5月16日的公司临2013-023号公告及2013年6月1日的公司临2013-028公告。

    公司认为:上述资产频繁交易有其原因并且具有合理性,历次交易的目的和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遵循了市场公平交易原则。

    (2)请公司和会计师说明,标的资产在短时间内账面价值和评估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和会计师说明

    ①标的资产账面价值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如下表所示,标的资产短时间内账面价值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买入资产和卖出资产的范围不同。公司从敦化金诚买入的资产包括6350MM纸机(10号纸机)厂房、主体设备、附属设备及备品备件;向山东晨鸣卖出的资产仅是6350MM纸机(10号纸机)主体设备和附属设备中的部分资产,不包括厂房、400T脱墨设备及备品备件。

    单位:人民币万元

    ※此部分账面价值与评估基准日(2013年4月30日)的账面价值3,785万元的差额为审计调整补提的累计折旧。

    ②标的资产评估价值变化原因及合理性

    标的资产评估价值的变化主要是由于标的资产不同的使用目的而采用不同的评估价值类型。会计师重点复核了评估假设的确定以及评估方法的选用是否与交易的实际情况相符。

    ㈠公司向敦化金诚购入资产价格,是依据公司聘请,交易对方认可的具有证券资格的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威正信评报字(2013)第1010号评估报告确定的。该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2月28日,采用的价值类型为清算价值,即“评估对象处于被迫出售、快速变现等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价值估计数额”。评估假设为“委估资产清算变现,设备类资产改变现使用用途”。不同的资产分别采用相适应的评估方法,同时综合考虑快速变现风险。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是新闻纸生产主体及辅助设施,具有一定的专业用途,是公司以前年度破产重整期间,根据破产重整管理人制定的重整方案确定为偿债资产,经公开拍卖三次降价,四次流拍后仍无人参与竞买的情况下,经延边州政府协调由敦化金诚以6,485万元受让取得的。敦化金诚并不是新闻纸生产企业,标的资产对于该公司不具有经营用途;公司是一家具有新闻纸生产历史的公司,但近几年已退出新闻纸行业,转型为溶解浆和化工产品生产企业,公司购入标的资产目的是通过拆除部分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改变纸机性能,变为浆板机。所以评估报告确定的清算变现和改变用途使用的评估假设和选用的评估方法及价值类型与交易的实际情况相符。

    ㈡公司向山东晨鸣出售资产价格,是依据山东晨鸣聘请,公司认可的具有证券资格的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国友大正评报字[2013]第105B号评估报告确定的。该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4月30日,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即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到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评估假设为“资产移地原用途使用假设”等。因“其核心资产为10号纸机新闻纸生产线主体设备资产,成本法运用中评估资产所涉及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有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为基础和依据而采用成本法进行的评估”。山东晨鸣是一家大型综合性造纸生产企业,标的资产对交易双方均具有经营用途,区别在于公司既可以改造后变更用途,也可以通过转让避免自行改造导致的拆除等损失,同时可取得资金,满足购建新设备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而山东晨鸣为移地原用途使用。所以评估报告确定的资产移地原用途使用的评估假设和选用的评估方法及价值类型与交易的实际情况相符。

    公司和会计师认为:标的资产评估价值的重大变化是由于对不同的交易主体具有不同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方式,所以采用不同的评估价值类型和评估方法而得出的结果,各次交易方式和价值的确定具有商业合理性。

    (3)请公司和会计师说明,前述交易价格差异重大的原因,请评估师对评估结果的公允性发表专项意见,请会计师说明是否对公允价值进行了必要的复核程序;

    公司和会计师说明

    前述交易价格是交易双方依据具有证券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确定的,如问题一(2)所述,对不同的交易主体由于不同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方式所采用不同的评估价值类型和评估方法使得评估价值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前述交易价格差异重大。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0号纸机新闻纸生产线主体设备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友大正评报字[2013]第105B号)评估假设、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的说明”。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认为:10号纸机生产线2002年开始生产,评估范围内设备原始入账价值为68,708万元,现账面净值3,785万元为后清算价值评估值。清算价格评估是在原评估范围内设备类资产改变现使用用途,不再用于生产新闻纸,拟部分设备留作它用、部分设备拆除,部分拆除的设备不再有使用价值的假设前提下所进行的清算价值评估。根据本次评估的目的和交易背景,在合理假设及充分依据情况下,在对委估设备现场认真勘察,经过评定估算、比较分析,评估重置价值为57,627万元,设备成新率整体评估为35%左右,评估值20,391万元,评估结论是合理的。

    会计师认为:通过对审计过程中取得的相关评估报告,对标的资产价值的重大变化进行了分析,重点复核了由于标的资产不同的使用目的所采用不同的评估假设的确定以及评估方法的选用是否与交易的实际情况相符,同时我们索取并复核了有关评估机构关于评估假设、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的说明,从而支持我们的审计结论。

    (4)请公司和会计师说明,前述三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并列示以前年度对 10 号纸机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及计提依据。

    公司和会计师说明

    ①前述三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2012年11月,根据重整管理人制定的重整计划,公司将10号纸机主体设备、附属设备、其它有关厂房及备品备件等以6,48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金诚公司,该项交易确认破产重整处置资产损失为24,956.79万元,计入了2012年度损益,减少当期利润24,956.79万元;

    2013年4月29日,公司将10号纸机主体设备、附属设备、其它有关厂房及备品备件等以评估值6,481.93万元购回,该项交易对公司当期损益未产生影响;

    2013年5月31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6350MM纸机(10号纸机)资产的议案,以20,400万元的价格向山东晨鸣出售10号纸机主体和附属设备,该项交易确认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15,362.60万元,计入2013年度损益,增加当期利润15,362.60万元。

    ②以前年度对10号纸机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及计提依据

    2011年度,公司破产重整期间,根据重整管理人制定的重整计划,公司不再生产新闻纸,10号纸机处于停产状态,根据市场情况和设备实际使用状态计提了减值准备46,556.39万元。上述减值准备是依据延边天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延天平报谘字(2012)第01号评估报告和延边中院[2011]延中民三破字第1-1号《复函》的批准而计提的。

    二、2013年5月,公司向山东晨鸣出售10号纸机主体和附属设备,评估值为 20,391.25万元,成交价为20,400万元。并以5,400万元购买山东晨鸣持有的延边晨鸣(后更名为延边双鹿)49%的股权,报告期确认投资收益为-5,400万元。请公司和会计师说明以下事项:

    (1)公司与山东晨鸣、延边晨鸣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前述两项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以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和会计师说明

    ①公司与山东晨鸣、延边晨鸣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与山东晨鸣、延边晨鸣不存在关联关系。

    ②前述两项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

    由于公司向山东晨鸣出售资产,可以避免自行改造导致的拆除等损失,同时取得资金,满足购建新设备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向山东晨鸣购买股权,是为了规范和整合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市场,降低采购成本,使双方利益最大化,通过参股避免在原料采购、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无序竞争。根据会计师取得的审计证据分析,两项交易事项虽然同时发生,但均具有独立的商业实质,而且并不互为前提,所以公司和会计师判断两项交易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③前述两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向山东晨鸣出售10号纸机主体和附属设备价格是依据山东晨鸣聘请,公司认可的具有证券资格的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国友大正评报字[2013]第105B号评估报告确定的;公司购买延边双鹿股权交易价款是依据公司聘请,山东晨鸣认可的具有证券资格的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科华评报字[2013]第041号评估报告确定的。通过会计师对相关评估报告的复核,公司和会计师判断交易价格是公允的。

    (2)前述股权交易合同签署时间和过户时间,前述股权购买完成后短时间内标的资产即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理由和计提依据;

    公司和会计师说明

    ①前述股权交易合同签署时间和过户时间

    公司购买山东晨鸣持有的延边晨鸣49%股权的《股权转让合同》签于2013年5月15日,并于2013年7月19日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②前述股权购买完成后短时间内标的资产即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理由和计提依据

    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对公司本期购买49%股权的参股公司延边双鹿在股权购买完成后的重大资产减值事项予以充分关注,主要判断计提减值理由及依据的合理性,以及该减值迹象发生的时点。在审计中会计师了解到,山东晨鸣退出延边双鹿以后,新的股东单位重新组建了管理团队,着手生产准备工作。但2013年6月吉林省德惠某公司发生“6.3特大安全事故”后,吉林省组织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3年6月9日延州质监特字(2013)59号《关于我州特种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报告》指出,延边双鹿多台蒸煮锅生产系统,无法保证安全运行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同时,由于进口溶解浆对国内产业的重大冲击和损害,化纤浆价格持续下滑,延边双鹿的工艺、设备状况老化等原因,经延边双鹿管理层组织分析论证,于2013年10月28日,向龙井市政府递交了《关于迅速解决原延边晨鸣员工职工权益和启动企业转型项目的报告》,决定退出溶解浆产业,不再实施溶解浆技改项目,并根据延边双鹿实际状况,新上生活用纸和瓦楞纸等生产线。龙井市政府于2013年11月1日出具龙政函(2013)259号《关于迅速解决原延边晨鸣员工职工权益和启动企业转型项目的复函》批复同意。2013年11月19日,延边双鹿首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公司调整产业结构及处置部分资产的议案。延边双鹿依据具有证券资格的北京经纬东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经评报字(2013)第024号评估报告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8,219.94万元。2013年11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3年12月18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子公司延边双鹿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通过以上事实和会计师取得的审计证据分析,公司参股延边双鹿后,经营环境发生了变化,致使标的公司改变经营策略,发生资产减值迹象,并聘请专业机构对资产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确定减值金额。

    (3)延边晨鸣截至2012年12月31日,净利润为-2,770.51万元,截至 2013 年 4月30日,净利润为-5,016.59万元,请公司说明收购的原因及购买股权事项时溶解浆行业形势,说明董事会和管理层是否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购买股权事项是否进行充分论证和评估风险。

    公司说明

    公司和延边双鹿都坐落于延边地区,地理位置相距40公里,是两家地域资源共享,用相同的原料,相同的亚硫酸盐制浆法工艺,生产溶解浆及木质素系列化工产品的企业。公司购买股权事项时国内溶解浆行业受进口溶解浆的冲击和影响竞争激烈,产品售价保持在6,700元左右,木质素系列化工产品市场较好,企业能够保持产销平衡。当时公司购买股权的目的,不仅仅是看好溶解浆行业,更重要的是为了规范和整合两家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市场,降低采购成本,通过参股避免在原料采购、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无序竞争;两家整合后增加溶解浆产能共同开发和生产更高端的产品应对市场的竞争,利用两家企业共同拥有国内唯一亚硫酸盐制浆法工艺的优势,亚硫酸盐制浆法生产的木质素磺酸盐化工产品在国内成为稀缺产品,整合后在巩固已经生产和销售的木质素磺酸钙、木质素磺酸钠、泥浆稀释剂等木质素化工产品基础上,通过技术改造利用膜分离技术等技术不断开发新生产出高性能的染料分散剂等高附加值的高端木质素产品,为公司今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就购买股权事项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对购买股权事项也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和评估了风险。

    三、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19.70 万元,较上期减少 98.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7 亿元,较上期减少 8,505.56 万元,请说明原因。

    公司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9.70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0,634万元,较上期减少 98.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7 亿元,较上期减少 8,505.56 万元,。原因如下:

    一、增加利润因素有32,887万元。其中:

    (1)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减少,影响增利113万元.

    (2)销售费用的减少,影响增利271万元。主要原因是运输费同比减少所致。

    (3)管理费用的减少,影响增利4,39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重整费用同比减少了2,448万元,研究开发费减少了1,127万元,停机损失减少了1,506万元。

    (4)财务费用的较少,影响增利417万元。

    本期财务费用实际发生-314万元,上年同期发生103万元,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4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无银行借款且收入银行定期存款利息所致。

    (5)营业外支出的减少,影响增利25,320万元,主要为本期资产处置损失比上期减少较多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的减少,增利2,368万元。主要为本期购入进口木片多且库存商品同比减少所致。

    减利因素有93,521万元,分析如下:

    (1)主营业务成本的变化,减利3,774万元。主要为本期产品购进的主要原材料价格高所致.

    (2)营业外收入的减少,减利84,089万元,主要为本期债务重组利得比上期减少较多所致。

    (3)营业收入的减少,减利258万元,主要是浆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所致。

    (4)投资收益本期为-5,400万元,主要是公司本期新增对联营公司延边双鹿化纤有限公司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损失。

    四、报告期内,溶解浆行业毛利率-29.56%,较上年减少 31.02个百分点,化工产业毛利率 25.32%,较上年增加18.61个百分点,纸行业毛利率 2.64%,较上年增加18.72个百分点,请结合同行业情况分析毛利率变化原因及合理性,请公司分析未来发展战略。另外,报告期内,浆纸行业主营业务收入2.02亿元,主营业务成本2.6亿元,请结合与上年相比主要销量、价格等情况,分析毛利率变化原因。

    公司说明

    1、溶解浆行业情况

    公司自2009年开始生产和销售溶解浆产品,进入2013年以来,受到溶解浆行业持续下行的拖累,产品价格一路走低,目前溶解浆的价格从2012年的最高点9000元/吨跌到6300元/吨左右。溶解浆行业作为粘胶化纤行业的上游原料的供应企业,从2012年开始国内溶解浆行业陷入全行业亏损,至今不见丝毫起色。虽然从2014年4月6日起,我国对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巴西的进口浆泊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五年,其进口到国内的溶解浆数量大幅减少;但其他非涉案国进口溶解浆数量有所增加。

    目前国内溶解浆市场低迷,溶解浆下游粘胶短丝的价格也一直在低位徘徊,国内和进口木片原料价格的持续上涨,整体开机率不足40%,整个溶解浆行业处于限产、转产、停产状态。因此整个溶解浆生产企业的亏损趋势还将持续。

    2、化工产品情况

    我公司于2013年5月购买与本公司用相同的原料、同样的亚硫酸盐制浆法工艺,生产溶解浆及化工产品的延边晨鸣纸业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延边双鹿化纤有限公司")49%股权后,公司逐步规范和整合了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市场。亚硫酸盐制浆法生产的木质素磺酸盐化工产品在国内成为稀缺产品,公司化工产品销售价格稳中有升,化工产品的毛利率上升,化工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上升。

    3、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购买延边双鹿化纤有限公司49%的股权后,整合了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市场。随着延边双鹿化纤有限公司调整产业结构,退出溶解浆产业,不再生产溶解浆和木质素系列化工产品。公司作为国内唯一一家酸法制浆企业,将充分发挥酸法制浆的优势以及通过引进分离技术实施木本生物炼制工程,更加细化分解出纤维素、半纤维素、木质素。虽然存在方方面面的挑战,但是公司充分发挥酸法制浆的优势做到产品的差异化,根据市场需求,有计划地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逐步稳定生产和产品质量,生产出更高档次的高粘度醚级、醋化级溶解浆。

    在化工产品的生产和研发方面,在巩固目前生产和销售的木质素磺酸钙、木质素磺酸钠、泥浆稀释剂等木质素化工产品基础上,公司发挥酸法制浆的优势,通过自身和外部科研单位的产学研努力,技术改造利用膜分离技术等技术不断开发新生产出高性能的染料分散剂等高端木质素产品,为公司今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公司从2012年开始只生产少量瓦楞纸纸制品,其收入所占比例不到2%,2014年开始不再生产纸制品。

    4、产品销量和价格变化对毛利率的影响

    (1)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的变化

    (2)毛利率的变化

    报告期由于溶解浆销售数量增加、销售价格降低因素相抵后营业收入减少,营业成本上升导致溶解浆毛利率-29.56%,较上年减少 31.02个百分点;化工产品销售数量减少、销售价格上升因素相抵后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降低导致化工产品毛利率为25.32%,较上年增加18.61%;纸制品销售数量减少、销售价格降低因素相抵后营业收入减少,营业成本降低导致纸行业毛利率2.64%,较上年增加18.72个百分点。

    五、报告期末,货币资金 5784万元,较上期减少72.93%,应收票据7375.85 万元,较上期增加31556.01%,请说明具体变化原因,及以货币资金支付原因;存货8332.82万元,较上期增加34.79%,请结合原材料需求说明原材料增加原因,以及相关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说明:

    1、货币资金较上期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改变原材料采购渠道,较多以货币资金支付采购款取代以票据背书支付方式及为生产备料较多所致;特别是随着国家天然林保护政策的实施,公司周边原木资源枯竭,以货币资金的形式结算方式采购进口木片,拓展原材料采购渠道;

    2、应收票据较上期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改变原材料采购渠道,较多以货币资金支付采购价款取代以应收票据背书支付方式所致;

    3、原材料较上期增加,主要原因是上年重整结束后,本期生产流动资金充裕,增加了原材料的采购,生产必需的季节性原材料备料比上期末增加较多所致。

    报告期末,相关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六、报告期内前五名销售客户营业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的59.14%;前五名供应商金额占比40.17%,请说明前五名销售客户、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前五名供应商的支付和结算方式,客户和供应商集中的原因,是否形成依赖。

    公司说明:

    1、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公司与前五名销售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前五名销售客户主要是货到付款的结算方式;采取国内信用证、承兑汇票及货币资金方式付款;公司考虑销售半径、客户的信用、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销售客户;公司前五名销售客户都能满足公司选择客户的基本条件,不会对公司的销售产生风险。今后公司将充分利用酸法制浆法的优势,研发新产品,壮大公司的客户群,拓宽销售渠道。

    2、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与前五名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前五名供应客户采取货到付款的结算方式;采取银行承兑汇票及货币资金方式付款;公司考虑原材料质量、采购半径、供应商的信用、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供应商;公司前五名供应商是公司多年的供应商,都能满足公司选择供应商的条件,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风险。

    因公司主营业务是溶解浆和化工产品,其上下游的相关公司也不是很多,所以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比较集中。

    七、根据年报,其他应收款中未认证发票868.90 万元,占比79.76%,请说明具体情况。

    公司说明:

    主要是报告期末,认证期内的进项发票尚未认证所致。

    八、根据年报,期末应付票据 375.69 万元由公司定期存款1900万元和应收票据 20 万元向银行提供质押担保,请说明具体情况。

    公司说明:

    在2013年6月26日至2013年11月12日期间,公司用定期存单1900万元和应收票据20万元向银行抵押担保,作为全额保证金,陆续给客户开具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本报告期末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没有到期,票据未到期之前托收银行不提前解除担保。

    九、请你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四十(三)条等相关规定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情况。

    修订前: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自然人

    2、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修订后: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自然人

    3、 自然人

    4、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注:

    1、李秀林及一致行动人(包括金源投资及10名敦化金诚股东)于2010年12月21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共计持有敦化金诚4351.30万元出资额,占敦化金诚总股本的73.89%。

    2、敦化金诚持有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有限”)8629.26万股,占吉林有限总股本的30%;吉林有限持有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787.71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2%。

    十、年报修订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会计师出具的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修订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没有影响。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6日

    项目类别买入资产账面价值卖出资产账面价值
    厂 房1,788.38 
    10号主体及附属设备4,625.323,763.75※
    其中:400T脱墨设备840.17 
    备品备件68.23 
    合 计6,481.933,763.75

    浆纸行业销售数量销售价格
    本期数(吨)本期比上年增减(%)本期数(元/吨)本期比上年增减(%)
    溶解浆35,001.947.725,663.78-14.72
    化工产品32,801.22-13.582788.8230.84
    纸制品2408.44-15.931713.2-14.57

    浆纸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本期数本期比上年增减(%)本期数本期比上年增减(%)本期数本期比上年增减(%)
    溶解浆198,243,415.96-8.14256,846,434.0320.78-29.56-31.02
    化工产品92,121,594.6113.8768,797,602.74-8.8425.3218.61
    纸制品4,126,130.84-28.184,017,300.99-39.762.6418.72

    客户名称营业收入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丹东五兴化纤纺织(集团)有限公司69,070,539.6022.96%
    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41,750,780.0613.88%
    苏州艾森纸业有限公司27,415,688.789.11%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5,321,501.258.42%
    大连世纪恒信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4,345,603.364.77%
    合 计177,904,113.0559.14%

    序号供应商名称金额(元)比例(%)
    1鸡东县华盛煤炭有限公司56,973,186.2716.07
    2周振良46,070,081.9113.00
    3延边凉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8,281,146.405.16
    4鸡西市新北能煤炭销售有限公司10,914,590.063.08
    5杨虎龙10,136,690.802.86
     合计142,375,695.4440.17

    姓名李秀林及一致行动人(包括金源投资及10名金诚公司股东)
    国籍中国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李秀林及一致行动人(包括金源投资及10名金诚公司股东)为敦化金诚实际控制人,持有敦化金诚4351.30万元出资额,占敦化金诚总股本的73.89%。敦化金诚持有吉林敖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1,551.4397万股,占其总股本的24.09%。

    名称敦化市金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白万东
    成立日期2010.12.2
    组织机构代码56506241-X
    注册资本17,739.6万元
    主要经营业务向服务类行业投资
    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2013 年度净利润为 -67 万元。2013 年 12 月末资产总计 17,981万元,负债总计 345万元,净资产 17,636 万元,资产负债率1.92%。
    现金流和未来发展战略2013 年末账面货币资金20万元,2013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83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0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5万元。公司将认真分析投资行业和市场情况,进行科学投资,争取获得更大效益。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姓名李秀林
    国籍中国
    近五年的职业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是否有居留权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姓名郭淑芹
    国籍中国
    近五年的职业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是否有居留权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