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过户完成的公告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4-008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温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温州市国资委”), 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方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东方集团”)100%国有股权,东方集团持有本公司 15,600.6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股本总数的 48.97%。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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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8日,本公司接到浙江东方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通知:东方集团收到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温州市国资委”)《关于温州市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通知》(温国资委[2010]274 号),主要内容为“按照温州市委办《关于印发温州市市级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委办【2010】120 号),将温州市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公司等23户企业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至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12月20日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方集团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2010-023)。
2014年6月1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通知,东方集团已在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其股权无偿划转过户手续。
本次过户手续完成后,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集团”)持有东方集团100%股权,为东方集团控股股东;东方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48.97%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现代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48.97%的股权,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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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