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家用 编号:2014-050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6月16日,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林福椿、林文昌先生的通知,林福椿、林文昌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和再质押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林福椿、林文昌先生原质押给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的本公司部分股份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0%)和35,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3%)因均已还清国盛证券的借款,已于2014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原质押情况请详见2013年6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4)。
2014年6月13日,林福椿、林文昌先生因个人融资需要,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0%)和35,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3%)再次质押给国盛证券。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2014年6月13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截止本公告日,林福椿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6,079,0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0%,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7%;林文昌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5,726,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3%,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35,72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98%,占公司总股本的8.73%。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