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编号:临2014-019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股东大会名称为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二)公司于2014年6月5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编号:临2014-018),定于2014年6月26日9点30分以现场方式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
2014年6月1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煤集团”)《关于提请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持有公司股份648,059,213股,占公司总股本1,015,343,365股的63.83%),提名王连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连海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本次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的临时提案名称为“关于选举王连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选举王连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14年6月26日至2016年4月10日。王连海先生简历如下:
王连海,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河南省平舆县人,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8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郑煤集团公司米村煤矿副矿长,郑州煤电告成煤矿筹建处主任、矿长,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安全管理处处长,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助理巡视员、副巡视员,河南省煤矿工会主席,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煤矿安全监察办公室主任(副厅级)。现任郑煤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四)新增提案后,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第九项议题需选举2名董事,即1名独立董事和1名内部董事,故需采用累计投票方式选举。投票方式如下:
对董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X乘以2(X指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郑州煤电股数),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选举票总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将累积表决票数分别投向数个或全部集中投向任一董事候选人。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对董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其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累积表决票数与实际投票数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董事候选人所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且赞成票数超过反对票数者,为中选董事候选人。如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中选的董事不足应选董事人数,则应就所缺名额对未中选的董事候选人进行新一轮投票。如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前述规定进行新一轮的董事选举投票时,应当根据每轮选举中应选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的累积表决票数。
(五)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不采用网络投票。
二、除了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公司于2014年6月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三、增加临时提案后完整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提案如下:
|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 特别决议事项 |
| 1 | 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否 |
| 2 | 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否 |
| 3 | 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否 |
| 4 | 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否 |
| 5 | 审议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否 |
| 6 | 审议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否 |
| 7 | 审议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否 |
| 8 |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否 |
| 9 | (1)选举宁金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王连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否 |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编号:临2014-020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发来的《关于更换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办人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中原证券系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该项目已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且实施完毕,目前处于持续督导期。中原证券根据规定担任持续督导机构,曾指定王海清先生、武鹏先生作为该项目财务顾问主办人,具体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目前,由于武鹏先生工作变动原因,已不在中原证券从事财务顾问业务工作,根据监管要求,武鹏先生将不再担任我公司的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原证券决定委派赵鑫先生接替武鹏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
本次变更后,王海清先生和赵鑫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持续至2014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