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42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6月14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振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一致同意选举钟宝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同时免去钟宝申先生总经理职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长钟宝申先生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一致同意第三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成员选举如下:
①战略委员会:钟宝申、李振国、刘学文、邹建平、邹宗海
主任委员:钟宝申
②提名委员会:李寿双、田高良、李振国
主任委员:李寿双
③审计委员会:田高良、邹建平、胥大鹏
主任委员:田高良
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邹建平、李寿双、李春安
主任委员:邹建平
以上人员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钟宝申先生提名,会议一致同意聘任李振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同时免去李振国先生董事长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李振国先生提名,拟聘任李文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组件业务;聘任黄立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管理。两人任期均为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第三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常设秘书的议案》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协助第三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拟聘任以下人员担任第三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常设秘书,承担专业委员会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①审计委员会常设秘书:审计处负责人
②提名委员会常设秘书:干部管理委员会负责人
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常设秘书:人力资源处负责人
④战略委员会常设秘书:规划发展处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公告,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43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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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44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6月14日在公司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选举戚承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