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股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4-021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6月16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滨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滨州市国资委”)通知(滨国资函[2014]7号),获悉滨州市人民政府代表公司控股股东滨州市国资委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集团”)于2014年6月16日签订了《滨州市人民政府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之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拟将滨州市国资委持有的本公司105,144,72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06%)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给北汽集团持有。
北汽集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投资的国有独资大型企业,拥有汽车研发、生产、汽车部件的生产、汽车服务贸易等业务,是全球五百强企业,中国四大汽车集团之一。北汽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该无偿划转事宜须逐级报请国务院国资委核准后方可组织实施。上述无偿划转事宜完成后,北汽集团将直接持有本公司105,144,728股国有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06%。
就本次无偿划转,北汽集团将依法向中国证监会递交《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待国务院国资委核准本次无偿划转且中国证监会豁免北汽集团作为申请人的要约收购义务并对其提交的《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审核无异议后,北汽集团才能完成实施本次无偿划转。
待中国证监会受理该事项后,公司将进一步披露《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无偿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