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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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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4-49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4 年5月 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集团”)《关于增加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对该临时提案进行了审核,并同意将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6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4-46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4年6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6月15日下午15:00 至2014年6月16日下午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五一大道235号湘域中央1号楼公司428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仁军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5日(星期四)。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7人,代表股份214,466,02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64.87%。

    其中: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86,672,718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56.46%。

    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3人,代表股份27,793,30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8.41%。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谢勇军、唐建平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与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4-28公告);

    该议案涉及公司与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物产集团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物产集团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1,899,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89%;反对69,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4-38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214,396,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97%;反对69,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会议选举张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3、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4-42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监事的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即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举的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1)选举刘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88,055,7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87.6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26,410,3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2.31%。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选举徐于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88,040,3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87.6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26,425,7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2.32%。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会议选举刘炯先生、徐于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4、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承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4-40公告);

    由于该议案涉及公司与物产集团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物产集团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1,899,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89%;反对69,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审议《关于拟托管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四川浙金钢材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4-41公告);

    由于该议案涉及公司与物产集团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物产集团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1,899,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89%;反对69,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6月17日巨潮资讯网上《物产中拓章程》);

    表决情况:同意214,396,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97%;反对69,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6月17日巨潮资讯网上《物产中拓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214,396,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97%;反对69,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2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4-15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214,396,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97%;反对69,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9、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2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4-15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物产集团回避了表决,其他参会股东对本议案内容逐项表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61,899,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89%;反对69,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同意61,899,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89%;反对69,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物产集团、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基金”)、四川博宇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宇国际”)、长沙合众鑫荣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众鑫荣”)及长沙合众鑫越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众鑫越”)。

    上述发行对象中,物产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合众鑫荣和合众鑫越系公司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等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天弘基金和博宇国际系机构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61,899,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89%;反对69,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2月25日)。本次发行价格为7.3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7.35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61,899,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89%;反对69,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08,843,536股。其中,物产集团认购股份数为27,210,884股,天弘基金认购股份数为51,944,489股,博宇国际认购股份数为20,408,163股,合众鑫荣认购股份数为5,560,000股,合众鑫越认购股份数为3,720,000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及各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61,899,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89%;反对69,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特定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情况:同意61,899,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89%;反对69,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募集资金的金额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含发行费用),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61,899,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89%;反对69,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8)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61,899,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89%;反对69,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情况:同意61,899,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89%;反对69,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61,899,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89%;反对69,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获得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中国证监会核准,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10、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2月2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4-16公告);

    由于该议案涉及公司与物产集团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物产集团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1,899,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89%;反对69,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1、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2月25日巨潮资讯网上公司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214,396,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97%;反对69,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2、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2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4-15公告);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物产集团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1,899,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89%;反对69,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3、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2月2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4-17公告);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物产集团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1,899,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89%;反对69,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4、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2月2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4-19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214,396,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97%;反对69,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2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4-15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214,396,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97%;反对69,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2月25日巨潮资讯网上《物产中拓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修正案》);

    表决情况:同意214,396,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97%;反对69,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网络投票参会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美丽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羊稚文羊倩周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逆向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周杏英周瑞竣
    出席股数(股)7,515,9486,000,0003,900,2702,852,4951,349,0051,187,8091,091,500699,950563,300560,900
    1.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2.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3.01      1,091,500股   
    3.02      1,091,500股   
    4.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5.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6.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7.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8.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9.01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9.02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9.03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9.04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9.05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9.06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9.07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9.08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9.09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9.1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10.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11.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12.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13.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14.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15.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16.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勇军、唐建平;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4-50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

    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1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6月16日在长沙市五一大道235号湘域中央1号楼四楼公司总部428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人,分别为:吕洪仁先生、乔文骏先生、黄政云先生),监事会5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袁仁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选举张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张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张飚:男,汉族,1969 年11 月出生,中共党员,浙江杭州人,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浙江元通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4-51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2014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6月16日在长沙市五一大道235号湘域中央1号楼四楼公司总部428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4年6月11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与会监事一致同意推举刘炯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选举刘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选举徐于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副主席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刘炯先生、徐于杭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刘炯:男,汉族,195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苍山人,大专,经济师。历任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外派监事二组组长,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徐于杭:男,汉族,195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浙江杭州人,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浙江物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外派监事二组副组长,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4-52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2013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调整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7.35元/股调整为7.30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109,589,037股。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24日、2014年6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方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2月25日、2014年6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公告)。根据此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014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决定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330,605,8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6,530,290.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4年6月7日,公司公告了《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6月13日。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分红派息方案,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价格调整

    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7.30元/股。

    计算公式:调整后的发行价=(调整前的发行价-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7.35-0.05)/(1+0)=7.30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发行数量调整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调整为109,589,037股,各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其中,物产集团认购股份数为27,397,259股,天弘基金认购股份数为52,300,273股,四川博宇认购股份数为20,547,944股,合众鑫荣认购股份数为5,598,082股,合众鑫越认购股份数为3,745,479股。

    计算公式:调整后的发行数量=调整前的发行数量*调整前的发行价格/调整后的发行价格=109,589,037股(取整数)。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