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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紫光古汉 公告编号:2014-016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否决议案为:

      10.1《关于选举乔志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3《关于选举方继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出现增加提案情况。

      (三)公司将于2014年6月18日披露《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6月18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6月12日

      2、召开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蔡伦路33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乔志城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于2014年5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人,代表股数100,459,3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4.9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特邀嘉宾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00,459,3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00,459,3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公司201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00,459,3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

      反对0股; 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00,459,3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00,459,3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0,459,3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0,459,3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8,048,8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7.6 %;反对 2,410,4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4 %; 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

      同意100,459,3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此项议案采用逐项表决和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乔志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44,403,9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44.2 %;

      表决结果:未当选。

      10.2选举陈风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92,510,0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2.09 %;

      表决结果:当选。

      10.3选举方继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44,403,9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44.2 %;

      表决结果:未当选。

      10.4选举刘炳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92,510,0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2.09 %;

      表决结果:当选。

      10.5选举赵康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62,523,5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2.24 %;

      表决结果:当选。

      10.6选举林进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62,523,5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2.24 %;

      表决结果:当选。

      10.7选举彭琳碧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00,459,3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表决结果:当选。

      1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1.1选举王钊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62,523,5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2.24 %;

      表决结果:当选。

      11.2选举唐蔚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00,459,3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表决结果:当选。

      12、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00,459,3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对衡阳制药公司异地新建项目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86,811,8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6.41 %;

      反对5,698,1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5.67 %;

      弃权7,949,2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7.91 %。

      表决结果:通过。

      五、会议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陈敏辉律师、彭志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议案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七、致歉

      由于公司本次会务工作存在不足,导致股东大会未能在股东大会当日完成全部议程,未能及时刊登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给投资者造成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

      特此公告。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紫光古汉 公告编号:2014-017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6月16日收到公司董事刘炳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炳成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刘炳成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裁、紫光古汉集团衡阳中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

      刘炳成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现有董事低于法定董事人数,在新的董事补选达到法定人数前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和相关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紫光古汉 公告编号:2014-018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4年6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参加表决董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如下事项:

      鉴于公司目前所处状况,为保证董事会工作和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推举乔志城先生临时主持公司日常工作,直至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补选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7名董事及产生新任董事长时止。公司原经营班子继续履职。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7日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举乔志城先生临时

      主持公司日常工作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目前所处特殊时期,以保证董事会工作和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我们同意推举乔志城先生临时主持公司日常工作,

      直至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补选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7名董事及产生新任董事长时止。

      希望公司主要股东尽快依法提名补选公司董事会董事,使之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尽快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独立董事:林进挺、赵康、彭琳碧。

      2014年6月17日